金藏站在屋檐下,自己这两天躺着的“病房”外面,原来是个不大的院子,四四方方,但是假山修竹,做得还挺精致。
前两天下下来的雪已经融化得差不多了。
屋里有炭盆,走到外面,才真切感到正月的寒冷。
更何况雪后初晴,这寒冷更加肆无忌惮,侵入骨髓。
幸好有钟离英倩给的皮袄子,还不至于太冷。
金藏摸着服帖柔软的羊皮袄子,说:“这不错,比羽绒服都强。”
钟离英倩却说:“咦,你这忘性,连自己的衣服都不认得了么?”
“这皮衣还是我自己的?我不是个太常的乐工吗?哪儿来的钱?”
“乐工的月俸虽然不多,皮袄子也不算是什么贵重的东西,如何就买不起了?在长安,若不真是穷得叮当作响了,哪家没件御寒的羊皮袄子呢?”
“我靠,唐朝人果然都是土豪……”金藏嘀咕着,“这皮袄少说也得好几千块人民币……”
他刚说完,钟离英倩立刻紧张地捂住了他的嘴:“你刚从御使台死里逃生,这么快又想回去了么?”
金藏还没反应过来,被钟离英倩捂住的嘴还“顽强”地发出着声音:“我说了什么了?”
“现在是大周朝!”
金藏一听,才反应过来,虽然在历史课本里,不把武则天这个大周朝单独算个朝代,并在唐朝里,但是在这会儿,说这话,绝对是犯了最大的****了。
钟离英倩还在小声说着,“虽然皇上饶了你们,但是这里到处都是来俊臣的耳目,只要被他们发现,告密了去,下次可不见得这么运气了!”
来俊臣?!就算金藏再不熟悉唐朝的历史,这个人的名字也不可能不知道,这可是武则天时期有名的酷吏。
落在他手里,比直接落在武则天手里更惨。
原来自己穿越过来这会儿,这家伙还活着。
而且听钟离英倩刚说话的口气,说“再落在他手里。”
看起来,自己之前就是被他逼得自残的。
这么一想,不由得后脊一阵发凉,原来,自己在这儿,还有这么个难对付的敌人。
看着不再说话的金藏,钟离英倩把手放了下来,
“另外,你刚说的土豪又是何意?难道是你们胡人对我们中原人的一种称呼么?”钟离英倩不解地说。
“胡人?你说我是个胡人?”金藏又得到了一个意外的信息,他模模糊糊地回忆起,自己刚醒过来,那群太医署的人说什么“夫人、夫人”的,这些天,还奇怪没见有什么夫人出现,敢情是他们“官话”,其实说的是“胡人”?
金藏脑子转得快,想到很多年后的安史之乱,那个罪魁祸首安禄山就是个胡人,自己现在叫安金藏,所以是个胡人,也在情理之中。
从醒来到现在,他还没看到过自己的长相,“胡人……”他喃喃着,摸了一下自己的脸,似乎五官的确深邃了不少。
“这儿有镜子吗?”按金藏问钟离英倩。
“太医署不用镜子,你们乐坊倒是有不少,你个大男人这会儿要镜子做什么?”钟离英倩说话柔声细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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