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宝山一口气读完了那本《伏尔泰传》.的最后几个章节之后,掩卷长思,似乎领悟了周副院长为什么要推荐他读这本书。伏尔泰的时代的封建君主专制统治无论在欧洲还是亚洲,都已经成为历史和过去。但是司法腐败并没有成为过去,在民主政治欠发达,民主法治尚未深入人心的国度尤其是这样。中国社会经历了漫长的封建专制统治历史,有两千多年,官本主义与封建专制的思想在国人的头脑里还根深蒂固。老百姓信奉的依然是青天大老爷的人治而不是民主与法制的常态。而很大一部分官吏们信奉的也不是恒态的长治久安的立法原则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他们只对他们的上峰、长官和决定他们命运与前程的当权者负责,对他们个人的一己蝇头私利负责。而所谓对人民负责,对社会负责不过是一种欺世盗名的标榜。因此民主法制建设的道路还很漫长。
乔宝山浮想联翩。他想到了四人帮时期极左势力对社会法制的践踏和无视,在那个时代,个人权利凌驾于法律之上,一言立法,一言废法,大人物的号令就是法律。在那个时代,究竟有多少无辜的冤魂死于非命,这是一个很难统计而且也无法统计的数字。刘少奇、贺龙、彭德怀、张志新,遇罗克------在那个时代,大人物的生命尚且如秸草,更何况普通百姓的性命。践踏人权,草菅人命的极左时代总算结束了,社会法制逐渐建立。但是现实却并不容乐观,尤其是司法机关执法者滥用特权,借法谋私,草菅人命的黑暗内幕如果揭开来仍然是血淋淋的,惨不忍睹。就如周利民与他在私下谈话中提到的八三年严打斗争时的一些内幕:一个姓王的女孩儿因为和多名男子发生过性关系而被以流氓罪判处死刑。在法庭上她为自己申辩说:“和我发生性关系的男人虽然有多名,但我们不是同时发生关系的,而是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既不是*乱,也不是卖*,我们是因为相互喜欢,相互生理需要。而且我们并没有危害、扰乱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我们自已的身体,自己的意愿和情感,凭什么不能自主?现在西方社会早已经性自由、开放了,我只不过是选择了自己的生活方式。凭什么判我死刑?我没有罪。我一万个不服,到了阴曹地府我变成厉鬼也不会放过你们再些草菅人命伪善透顶的狗官。”
这个女孩儿当场就被拉出了法庭,连上诉的机会都没有給她,十天后就被枪决了。
这个女孩儿被判处死刑还不算最荒唐的判决。
有一个男青年为自己的女友拍了几张裸体照片,男的被判处了死刑,女的被判处无期徒刑。
一个小伙子和人打赌,亲了一个过路的女孩,被判处了死刑。
陶结路没穿警服在电影院门口的停车棚前见到一个年轻人在车棚里转悠,陶结路喊那个人“站住”那人没有听从。陶警官就上前拦住那人搜身,发现那人身上带着一把螺丝刀,就认定那人是偷车贼,要扭送派出所,在争执中那个年轻人用螺丝刀划破了陶结路的胳膊。结果是陶结路被誉为和歹徒英勇搏斗的好警察,受到表彰、嘉奖,而那个年轻人被定为反革命,判刑枪毙。
也是这个陶结路,夜里带着两个弟兄去抓赌却无意中发现那家彻夜亮着灯。疑是赌博的人家里有十几个男男女在一起跳舞。房主是个年轻妇女,叫冯燕,是个年轻漂亮的寡妇。在盘问这些人的时候,那个房主斥责陶结路夜闯民宅,侵犯人权,和陶结路吵了起来。结果被陶结路等人带回公安局询问,询问的结果是挖出了一个所谓的流亡团伙,成员有三百多人。流氓的罪证仅限于跳舞,至于男女*乱只有口供没有实证。首犯冯燕被判处死刑,其他人员被抓审的三百多,判死缓的两名,无期徒刑的两名,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二十三名。判死刑和死缓、无期徒刑的人是因为据口供这几个男人都和冯燕发生过性关系。量刑轻重不同的依据是,三次行关性系,死刑。两次以上,死缓。两次,无期徒刑。一次,十五年以上。仅仅是跳舞舞伴关系,多次聚集,五年以上。但那些被判处死刑、死缓和无期徒刑的所谓罪犯没有一个承认和冯燕发生过性关系,只是凭冯燕的一面之词的口供,而且即使是这一面之词在法庭上也出现了翻供。当冯燕在法庭上翻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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