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送着少年虚淡的身影消失在门口,沈国栋感叹于人与人之间那奇妙的缘份。但他很快就从这份伤感的情绪中脱身出来,第一要事便是挣扎着爬起,挪向浴室。
他此刻的心情,宛如女孩子新买了一件漂亮的衣服,迫不及待想要看看穿上身的效果。
挂在洗面盆上方的方型镜面只有半平方米大小,仅能照到肩头以上的部位。不过这就已经够了。沈国栋忐忑地站在镜前,看第一眼时还需要鼓起相当大的勇气,但随即,他怔了怔,有些难以置信似的睁大眼,目光渐渐变得有些失神地贪婪,一点一点,仔细打量着自己这张全新的面孔。
尽管额头还有伤,尽管头发乱得象鸟窝,尽管脸色苍白得病态,但他仍然不能否认,这具年轻的身体有一张相当漂亮的脸孔。
眉,是那种淡眉,眉型清秀,看得出不是出于人工修饰而是自然天成。眼睛,并不是特别大,但因是双眼皮的缘故,加上睫毛密密如两把小扇子呼扇呼扇的,看上去也有说不出的那么好看。不同于一般男性的肤色,这具身体皮肤非常的白皙,因此一头金发也并不显得那么异相――虽然这亮眼的发色和那一排亮闪闪的耳钉的确有点碍他的眼,不过没关系,这只不过是无足轻重的小问题,是以他很快就放过这两处轻微的瑕疵,惊喜地接着看下去。
他颤颤地伸手,带着一点感动,在脸上一点一点地细细抚摸。鼻子,嘴唇,面颊,下巴,手指所触之处,传来紧绷光滑凉凉的触感。呵,连皮肤都是这么的好,竟然一颗青春痘都没有。
忽然间他从镜子里看到了自己的手――他注意力又集中到那上面去了,带着新奇的感受,翻来翻去地细细审视。
以前他的手是方型的,指甲是那种俗称的纸指甲,软得轻轻一按就会瘪下去,据说有这种指甲的人基本上都没有什么脾气。可这具身体的手明显地不同。象一双艺术品,五指纤长骨节却不明显,指甲有一定的长度,但修剪得很整齐,颜色是那种淡淡的粉,甚至在右手无名指上还戴着一圈不知是银还是白金的指环。
沈国栋看不够似的,喜悦地把这崭新的陌生身体看了又看。
别说什么只不过是一具臭皮囊之类的酸话,他活了二十九年还不至于真的这么天真。尽管外表的确不能代表一个人的全部,但在这个世界上卖相生得好是会占很大便宜的。不然为什么连恶鬼都要画一张迷惑人的美女皮呢?
而在这个女权高涨开始嚷嚷要男色消费的时代,身为一个帅哥同样是一件幸福的事。沈国栋无比唏嘘地想到了他的以往。
以前的沈国栋,是那么的貌不惊人,虽然自认有一个美好的内心世界,但谁让人类还没有进化到眼睛可以如x光第一眼就可以发现别人的心灵美呢。所以往往他还来不及展现他的好处,身边女性的注意力已经被别的美男给吸引住了。
这就让他很有一点怀才不遇知己难逢的憋屈感。
不过,现在好了。他强大的精神配上这花样的外貌,真是要外表有外表,要内涵有内涵,走入人堆中,人挡杀人,佛挡灭佛!
遥想美好的未来,沈国栋长长地吁出一口气,百感交集:这真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啊。
如果不是他无辜地被这少年撞死,此刻哪能换来这一具青春少男身?
啊,从来没有想过象自己这种平凡的人有朝一日竟然也会有这样离奇的际遇。沈国栋当即决定,如果此生他能活到耄w之年,那他一定要撰写一本回忆录:
“我第一次见到他,是在医院的急症室里……那时,我们都处于鬼魂的状态……”嗯,书名就叫:我、要、活、下、去。
这一夜,是奇异的一夜。
他自娘胎而出的身体睡在负二楼的冷冻柜里,灵魂却依附于另一个人身上,安稳地,睡在医院的病床上。
头上一阵一阵地抽痛,沈国栋摸着头担忧地想,不知会不会因为脑震荡而留下后遗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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