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脚羊,又称“菜人”,即被当做菜吃掉的人!这是和今天的人造肉(素的)完完全全两个概念,从舌尖上的中国您更是决然不会找到。然而这道“美食”,中国人吃了数千年了。
两脚羊是人,黄皮肤黑眼睛的人,同你我一样!
在入塞胡人们的眼中,那些中原汉人像羊一样温顺,而且,可以像羊一样被吃掉。于是,首次进入中国北方的胡人们对汉人就有了这样的一个称呼——两脚羊!
冉闵救出的后来又被吃掉的那些汉族少女们,就是两脚羊。她们被羯人像家畜一样饲养,但地位比家畜还要低下,随时随地被欺辱蹂躏,随时随地被宰杀烹食。人权?说笑了!都被别人当作牲口一样看待了,哪里还有什么人的权利?一件随时可以被消耗掉的物品而已。
入塞胡族中,羯、白匈奴、丁零、铁弗、卢水胡、鲜卑、九大石胡等部落主体都是金发碧眼的白种人,和黄皮肤黑眼睛的亚洲人种并不一类。这些来自蛮荒之域的野蛮胡族当时还保留着原始的食人兽性,其中以羯族、白种匈奴、鲜卑族最为凶恶,危害中国的时间也最为长久。沦入他们手中的中国北方大地上到处都是嚼碎了的人的骨头!
其实,敌人的凶残并不是最为可怕的,最可怕的应该是我们的懦弱,善良的性情反而助长了坏人的嚣张气焰,于是,凶残者更加凶残,懦弱者更加懦弱。今天我们重读历史,也只能用一声“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来表示感叹。但我们真的告别了那样的习性了吗?我不知道,听说,七十多年前的抗日战争时期,发生过两个日本兵就可以占领一座人口数万的县城的故事。……我们真是该庆幸,他们不缺粮食!
最先大规模吃人的并不是胡人,是汉人——张方。
张方,八王之乱时司马颙部将。304年,张方攻克洛阳,劫持晋惠帝司马衷迁都长安,趁势大掠洛阳皇宫,抢了很多的宫女充作军妓。后来粮食匮乏(没有火车和飞机,洛阳到长安步行要走好多天),张方就把抢来的宫女逐批杀死(一次全杀了吃不了)充作军粮,一路吃到长安。
“两脚羊”作为军粮的潘多拉魔盒从此打开,不能保证以前没有,但从那时以后,无论胡人还是汉人都争相效仿,一发不可收拾。
还是“八王之乱”,还是在304年,幽州刺史王浚引鲜卑骑兵对付成都王司马颖(当时,为了对付鲜卑骑兵,司马颖让匈奴人刘渊回离石搬救兵去了),作为出兵相助的回报,王浚纵容鲜卑军队肆意掠略,鲜卑军队乘机大掠中原,抢劫了无数财宝之后,还掠走了好几万汉族少女。回师途中,晚上大肆欺辱蹂躏,白天充作军粮,杀了吃肉。走到河北易水时,数万少女吃得只剩下八千人。当时,王浚发现这一情况后有意要回(还算有良心),但鲜卑军队(当时是段氏鲜卑)并不想放掉,可一时又吃不了,于是将剩下的八千名少女全部淹死于易水,易水为之断流。
凶狠?残暴?对那些被掠去的女孩子来说,这些字眼显得多么的苍白!
后来,羯族人石勒起兵了,流动作战中的石勒大军经常陷入缺粮的困扰当中,军队中甚至发生过士兵“互吃”的现象,于是,两脚羊就成了他们的生活必需品。毕竟
,攻克一座城堡,缴获的粮食可能不会许多,但两脚羊却总是会有的,视缺粮情况而定,男女老幼不限,全都带走。尤其是女人,晚上暖被窝,白天当饭吃,温顺听话不反抗,还白白嫩嫩,落下一个都会让羯族士兵们觉得可惜!
如果,汉人成了可以随意被吃掉的“两脚羊”,您还会对“诸胡可到汉人家中任取所需”、“犯兽”等法律规定觉得奇怪吗?应该算是石勒、石虎赐予汉人们的恩惠了。
对于石邃杀几个小尼姑当饭吃的作为,在石虎的眼中根本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罪行,恰恰相反,石虎应该是这样认为的:汉人是羊,我们羯人是狼。不会吃羊的狼,还能算是真的狼吗?
胡人们对“两脚羊”的吃法也是各异的,石邃的吃相最为文明,要拌着牛羊肉一起吃,还要和众位亲友猜猜吃的是什么肉,游戏的成分居多;其次是平民的吃法,高鼻深目多须者会拿着绳索或砍刀之类走上大街,抓住个汉人拖回家,足够全家饱餐好几天,当然,做菜的时候加不加调料我就不知道了;最为凶狠的就是军队的饕餮(tāo tiè)大餐,将俘获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们集合起来,一次挑上几百数千不等,集体宰杀,宰杀的时候可能还是当着那些没被宰杀留着下顿、下下顿吃的两脚羊们的面,放血,割肉,剔骨头。完了放在大锅里煮熟(可能半生不熟)就可以吃了,每人一碗,数万或是数十万人同吃。士兵们吃到满嘴流油的时候可能会赏给两脚羊们一块骨头,……需要养着他们,留着下顿吃。
后来,前燕以后,前秦苻登领兵作战时依然用人肉充作军粮,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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