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疯了!”听到她的回答,周美媛发出尖叫:“傅千树!你是这阵子情绪压力太大,精神失常还是怎样?一个男人而且还是那个每个正常女人都想要的黄金单身汉菲尔,夏跟你求婚你竟然跟他说对不起?我怎么会有你这种笨蛋当手下?实在是太丢脸了!”
星期五的夜晚,仁爱路巷弄里的小酒吧生意兴隆,微醺的空气里飘着轻快的boosanova。来到这里的客人,大多是三四十岁的单身都市人,在周末开始的第一个夜晚,到小酒吧里来,或和朋友聊天小酌,或是独处沉淀,将自己从一整个星期的工作状态中解放出来。
距离那一天,已经经过一个多星期。他消失了。
原本总是会在下班时间出现,接她回家的男人突然不再出现,起了疑心的周美媛终于在今天逮到机会,拖着她来到这间小酒吧里。逼问许久,才终于从她的口中得知那一晚的经过。
她拒绝了他的求婚。
“周姐,他不是真心那样说的。”她叹气。“你没有看到他那天晚上的表情,简直像是被绑上祭坛献祭的处女,一副视死如归的模样,就差一点没发抖了。实在是太惨,惨到我都不忍心答应他。”
周美媛翻白眼。“我的老天,你不会要跟我说,你是为他好吧?”
“当然不是。”她扮个鬼脸。“我只是有我的自尊,不希望他为我牺牲太多,特别是在这种事情上。”
“这什么年代了?又没有人拿枪逼他要对你负责1也既然说出口,就表示他心甘情愿啊!你管他牺不牺牲?要真的觉得牺牲,他也不会准备那个戒指了噢,老天!”年长的女人抓耙那头红发,似乎这才想到这一点,大声哀号:“菲尔夏准备的求婚戒指那一定很贵,说不定是tiffany的不!一定是!而且克拉数绝对小不了!这么值钱的东西,我光是想到就觉得肉痛一般正常的女人都不会拒绝他的求婚才对傅千树i我真希望把你的脑袋剖开来,看看里面到底装了些什么东西!”
“脑浆?”她好心地提供苦恼的上司可能的答案。
“浆糊!”周美媛嗤之以鼻。“你的脑袋里根本没有脑浆,装的只是浆糊!我竟然还以为你是个聪明的女孩子,怎么老是做些蠢事?”
她无聊地转动杯子。“周姐,他一定会后悔的。你不要忘了,他是菲尔夏那个恶名昭彰的花花公子,根本不是结婚型的男人。他有他的选择、他的原则,我不希望他因为一时冲动,作了这个决定,以后再来后悔,,”
“原则?”周美媛瞪着她。“那算什么原则?整天在外面拈花惹草,三十几岁了,连一个好女人都留不住?这种原则,不要也罢!”
“周姐”她无奈地笑。“不管你怎么说,那就是他。如果改变了,他也不是那个菲尔夏了。”
周美媛不理她,继续往下说:“而且你怎么知道那是一时冲动?他连戒指都准备了,而且你也说他紧张得像是要上死刑台了,却还是向你开了口,求这个婚。都三十几岁的男人了,我不相信他连自己在做什么都不知道!”
“我们认识才多久?五个月。”她挑眉。“他有多了解我?我有多了解他?突然说要求婚,当然是一时冲动。”
“五个月还不够久?那要多久才算久?”周美媛干涩地勾起嘴角,似笑非笑地斜睨她。“一年?两年?三年?还是跟你那个初恋男友一样,交往个十年,然后开口把你甩掉?”
她才不要回答这种问题。
“两个二十出头,涉世未深,连点苦都没有吃过的小朋友说要结婚,就算他们是打从娘胎里开始交往,我都会说他们是一时冲动。”周美媛叹气。“但是千树,你跟他都不是小孩子,也都经历过一点事情,自己要些什么也该清楚了。五个月,够了。你那么爱他,为什么不就答应他算了?什么后悔的,你管他做什么?这年头离个婚这么容易,真的后悔,等后悔再说,说不定还可以乘机捞他一笔赡养费哩!”
“周姐”
“你别告诉我你不爱他!同性恋才会不爱那个男人!”周美媛眯起眼睛。“更别说那个男人根本是爱惨你了。拜托!他连婚都求了那个永远不结婚的菲尔夏跟你求婚呢!你竟然拒绝他?老天啊老天!”说着说着,年长的女人又绕回了同样的主题,趴在吧台上呻吟:“我还是不敢相信你竟然干了这种蠢事!”
她安静地笑,啜着杯子里的啤酒。
说她没有后悔,是假的;说她没有感动,也是假的。
就像周姐说的,他是一个众所皆知抱持不婚主义的男人,愿意向她提出婚姻的建议,绝对不是开玩笑的。
他的心意,她明白,但是
“你怕吧?”
意外地抬起头,看向年长的女人。“周姐,你刚刚在跟我说话?”
“我在跟鬼说话啦!”周美媛没好气地说:“当然是跟你说话,这附近还有别的人吗?”
笔意往四周张望,她笑。“这间酒吧的人是还挺多的。”
她赏她一记白眼。“你啊!只会要嘴皮子!我说,千树,你不答应他的求婚,其实是因为你害怕吧?”
“害怕?”她挑高眉。“我害怕什么?”
周美媛简单地说:“怕这一切都不是真的。怕他真的只是一时冲动。”
她沉默下来,好半晌,才开口;“说不定,也有一点这样的味道吧?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周美媛瞥她一眼,安静地喝着自己杯子里的调酒,过了好一会儿,才淡淡地开口:“你啊受过伤的人,会害怕也是难免。换作我,也不会勇敢到哪里去,可是,千树,你不能自己找了一条最安全的路,然后就逃避现实走下去啊”“安全的路?”
“不是吗?”带着半分酒意,年长的女人伸手敲敲她的额头。”跟男朋友分手,就跑回家里躲起来,当小尼姑不问世事。好不容易谈个恋爱,就快要认真起来的当下,突然跟人家说要分手。现在复合了,人家甚至向你求了婚,你却用这种莫名其妙的理由拒绝人家。你这个小女生,看起来一副坚强得要命的模样,结果是最怕痛的家伙,连菜刀的影子都还没看到,你就急忙先把手抽了回来,以为这样自己就不会受伤。”
她是这样的吗?只是害怕自己受到伤害?她趴倒在吧台上,凝视杯子里的金色液体,嘴角带着淡淡的笑。细密的气泡从杯子底部窜上,争先恐后地冒出表面,然后化人空气消失。
或许吧?和建平分手以后,她再也没有了追求爱情的勇气。
爱情,是一团美丽的烟火,炫耀灿烂,迷惑人的耳目。她以为那种光焰是温暖的,伸出手,贪心地想要攫取,却被美丽的火花烫得满身伤痕。
那种滋味,好痛、好痛。痛到她再也不敢尝试,再也不想经历类似的痛苦。
“你很聪明,一定知道周姐在说什么。汤尼尼当年就这样说过你,很少看到像你反应这么快的小女生,冰雪聪明,又有自己的一套做事方法,从来不需要人家担心什么。不过恋爱这种事,没有一点傻劲是谈不来的,千树。太过聪明的人,画了太好的地图,反而会让自己走进岔路里,完全忘记自己一开始想要的是什么。聪明反被聪明误。你只会想着你不要受伤、不要痛苦,结果,连幸福自己送上门来,都不敢要,这不对啊”周美媛垂下目光,低声感叹:“恋爱这种事啊,说是没有痛苦,那就是没谈过恋爱的人才会说的傻话,总是会有眼泪,总是会有你心痛得想要杀人的时候在乎一个人,感情就在心里扎了根,怎么可能是轻松的事?如果真的可以这么轻松,那么在不在乎,也就没有差别了。”
她没有作声,只是微笑。
那种恋爱的傻劲,她也曾经有过,在很早很早以前,在她还不明白爱情的椎心之前。但是那种单纯的勇气,早就已经遗失在遥远的记忆里,找不回来。
周姐说得没错,她没有勇气,只敢照着自己画好的安全蓝图,小心翼翼地往前进,狡猾地痹篇所有可能让自己心碎的陷阱,不敢尝试任何冒险,结果到头来,却只发现自己走失在自己画出来的迷宫里,走不到终点的幸福。
原来,所有的借口都是假的。她只是自私的胆小表而已。
“周姐”她低声承认:“我是怕啊,我真的怕。跟建平分手,我尽量去忍受、尽量逼自己去接受,因为他似乎并不是那么爱我,从来不是,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第一次,我撑过来了,可是,如果val到最后,也说了跟建平一样的话同样的事情发生两次,我怕我真的会受不了。”
“所以呢?你就不试了?因为这样,要拒绝一个你那么爱的男人?”似乎从她的表情看到什么,周美媛笑。“傅千树,你要是真的傻到放弃那个蒂芬妮的戒指,那明天你就不用来上班,我周美媛不承认我们杂志有你这种编辑!”
她斜瞥上司一眼,勾起笑容。“周姐,明天本来就不用上班。你可不要一个人傻傻地又跑进办公室去,还一个一个打电话,把大家吵起来,问为什么没有人来上班。”
“去你的!少给我在那边贫嘴。”周美媛轻轻推年轻的女孩一把,跟着摇头笑。
“云开旅行社,您好。夏导游?不,他说他不在。对,他刚刚说的,大概是去了马达加斯加岛,学人家去找寻南半球的自我。是,没问题,我会帮您转告他。不会,不客气,再见。”
沉默。
年轻男人放下电话,继续回到工作里,将资料夹盖上,站起身,走动两步,将文件放回墙角的档案柜。
然后,男主角叹气。“小少爷,是不是因为我这个月忘了帮你加薪,所以你对老板很不满?”
回到位置上的小邵一边进行输入工作,一边一本正经地反问:“老板,你怎么会这样想?我只是一个小小的员工,怎么敢对自己的顶头上司有任何的不满呢?加薪啊,当然做员工的都很希望加薪啦,不过这种事,是要看良心的,我不会因此而有抱怨的。”
“那你干嘛跟千树说我不在?”
“啊,老板,你最近学会了心电感应吗?知道刚刚打来的是傅小姐?”
“这是爱情的力量。”他懒洋洋地说。
“好恶心。老板,请你不要搞错对象限场合。这种话,傅小姐听了可能会很高兴,可是被你可怜的员工听到,只会觉得自己无端遭受上司性騒扰。”小邵嘀嘀咕咕:“而且说你不在也是你自己交代的‘任何人找,都说我不在’,我记得某位大老板是这样神气地对他的员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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