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的男人,大多爱酒,且不说酒有诸多好处,诸多坏处,单说酒后给人带来的那种感觉,真是万千妙曼,欲说还休。想来不饮酒者是无法体会的。爱酒的男人多重义气,也很豪爽,如若再有文采,再有超凡的武功,即成了文豪,成了英雄。比如李白,比如武松;再比如杜甫、白居易,关羽、张飞。爱饮者并不都是英雄,而英雄大多爱饮,酒似乎就应该伴着英雄的,英雄若不喝酒。似乎少了些豪气,文人若不喜饮则少了份洒脱。有人说酒是女人做的,而女人又都是酒做的,所以男人又都如爱酒般的爱着女人,品着女人。
我是女人,我也爱酒。
爱酒的女人给人的印象多是潇洒而干练的,同样是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同样是哥们弟兄相称,同样可以为朋友两肋插刀、拔刀相助,豪气决不让须眉半步。这一类人大都可以做女中强人,女中豪杰。且啤酒,白酒都要喝的,要的是豪气,喝的是关系。
美人是美酒,酒中之上品。美人只饮美酒,那些污七八糟的低等酒、劣等酒是不会轻易沾唇的。这也正应了英雄爱美人,美人慕英雄那句古话。
还有一种女人也爱酒,却不喝,只是品,主要以红酒为主,白酒只要高档的,讲究的是身份,追求的是气氛,迷漓的灯光、舒缓的乐曲、妙曼的舞姿、优雅的谈吐,做这样的女人,哪怕只是浅尝小酌,也会飘飘欲仙,如醉如痴。
我是凡人,做不了女强人,当不得大款,摆不了什么身份,自然也就没了那份潇洒,少了那份豪气。玩不起名酒的酷,挺不起啤酒的肚,我爱的就只剩白酒了,喝的也只是一个情字。
对于无谓的交际应酬,我是深恶痛绝的,加之内向的性格,便有了“清高”的雅称,原想就这样做个“足不出户,笑不露齿”的大家闺秀,可小姐的身子丫鬟的命,岁月的风风雨雨,生活的坎坎坷坷,旅途的奔奔波波,逐渐让我染上一丝外柔内刚的个性,多愁善感再加上重情重义,友人相约,朋友小聚,总也丢不去那曾情面。
第一次喝酒是办公室聚会,热热闹闹的围了一大桌,为了烘托气氛,席间划拳行酒令,笨嘴笨舍的我终于遭到了“报应”虽然盛酒的杯子只是一个小瓶盖,但几口酒下肚,那清清凉凉的液体突然就变成了一根灼灼的铁棒,在胸膛里烧烤翻滚,心倏忽间起了一股火苗,自觉已燎红了双颊。用手去摸,果然烫烫的,赶紧喝点冷饮,夹几口菜,以为真要出丑了,没想到片刻,火势渐渐熄了,灭了,幻化为一缕朦胧缥缈的意绪,袅袅流动,那种感觉很是惬意。
这就是我第一次喝酒的感觉,从此,也给自己增加了一点自信,看来一切都原于一种勇气,任何事情只要有勇气去尝试,想来结果也不一定会错的。再以后,我又尝到了酒的其它妙处,让忧郁的我多了一份开心,让冷漠的我多了一份率真,让拘谨的我多了一份生动,而印象最深的当属――“酒壮英雄胆”记不清是为了什么不开心,反正那是个很忧郁的日子,几个许久不见的朋友聚在一起喝酒,我喝了很多,似乎并不曾真的醉了,只是忽然间心中就添了一种说不出的冲动和惆怅,席没散,人就逃了,独自到一个大众舞厅。那是我平生最厌恶的地方,也许只有喝了酒才想来这种地方发泄,也只有喝了酒才敢来。疯狂的音乐,疯狂的舞者,疯狂的灵魂,我在泪水和汗水里体验着疯狂的人生。
走出大厅,在阳光明媚,风和日丽中迎来一张亲切的笑脸,他一直跟在我后面并护送我回到家。路上,我一口气喝下了整整七杯冰镇饮料。
后来,他告诉我,当时的我要多好看就有多好看,那张脸简直比大熊猫都可爱呢!他强忍着才没有让自己笑出声。呵!可惜我没有看见自己当时的模样,否则也不敢这么在大街上招摇,看来,酒这东西的作用的确是不可小估的。不过,做一次大熊猫有什么不好呢,国宝,只要不一辈子都做让人保护,任人宰割的动物就好。这是一次非常的体验,这种体验我相信以后永远都不会有。
一来二去,有了一些故事的我也成了一名“饮者”酒是要喝的,但限于做人的本分,喝酒的原则我是及其讲究的,当喝的时候才喝,与想喝的人才喝。可无论怎么喝,好像自己从来都不曾醉过,有时候玩笑,同事们就闹着要探探我的酒量,都被我巧妙的遮掩过去了。其实做人和喝酒没什么不同,有些东西是永远都学不会的,就像生活中我不懂得化妆,人生舞台上我不会演戏一样。
有时候也想,什么时候真的大醉一场呢?西窗月下,碧水修竹,高山流水,和三二知己,对酌,沉醉,永远都不要醒来,那种感觉一定很好,我想这也该是饮酒的最高境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