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世界上,想爱却不能去爱是一件最让人痛苦的事,没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根本无法体会那种内心的挣扎与绝望。那时我们的青春就像那一望无际疯长的野草,将绿色充满了整个荒芜的草原。那时以为未来一定是属于我们的,世界也是属于我们的,我们的前景一片光明,我们的道路平坦而又坦荡。多么单纯无畏的年华,可惜,岁月一去不返还。
雪,你知道吗?从高一到高考那些最后冲刺的日子,我一直默默的在你的身后关注着你。你的一举一动和喜怒哀乐都牵动着我敏感而脆弱的神经。我就像一座沉默的活火山,积蓄着青春的能量,积蓄着对你的想念,也积蓄着跟你有关的每一个梦。再怎么烦恼,只要看到你那熟悉的倩影出现在乡间小路的远方,那颗浮躁的心马上就会归于平静。
上课时,我在后面总是有意无意地看着你那披肩的长发发呆。都说女人有第六感,每当你似乎感觉到什么,你那足以让我心动的瓜子脸要往后回看时,我就慌忙把视线转移到了别处,故作深沉状,当你的视线轻轻扫过我的角落,我的胸口就像有一只乱跳的兔子般嘭嘭乱跳。虽然上课时,你的存在总会分散我的注意力,幸好我还算聪明,所以我的成绩还一直名列前茅。我大概属于天生不用认真上课,平时在家翻翻课本就能立刻领会的家伙了,感谢老天给我的这个能力。
开始关注雪,得从高一开学的那一天说起。记得那个清晨,快到校门前,一个清脆的女声在我的身后响起:“这位同学,你的鞋带松了。”我应声回看了她一眼,眼前瞬间一亮:好美的一个女生:一对丹凤眼里透出饱满湿润的真诚,右腮上一个小酒窝显得那么可爱调皮。我被亮丽的青春撞了下腰,人呆了下,差点就忘了系鞋带。她微笑着就像一阵清风从我身边一晃而过。等我系好鞋带站起时,她的背影已经离我有十多米的距离了,她那披肩的长发随风摇曳,也摇曳着我那颗少年的心。到了我所在的教室,意外地发现她竟然跟我同班,而且就坐在我前两排的座位上。我心中暗喜,这可太棒了,感谢苍天,从今天开始我可以天天欣赏她美丽的长发。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也知道了她叫夏雪,这个名字从此永远像个烙印般刻在了我的心上,至今抹之不去。
夏雪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件事,莫过于一向温文尔雅的她,把当场没收的象棋从严厉的王老师的魔爪里抢了回来,并还给了同学。那一瞬,所有的同学惊呆了,只是不知王老师是对她太过宠爱,还是有所顾忌,意外地没有批评和处罚她。(后来才知道她原来是校长的女儿。)从此所有同学都以成为她的朋友为荣。当然了,那样很牛逼,不是吗?
还有一件事知道的人不多,我吃好盒饭,刚出教室门口,就遇到了夏雪,她忽然叫我站住别动,我愣了下,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些什么事情,而脑子里却开始不由自主的展开了丰富的胡思乱想。只见她伸出纤纤玉手把我下巴上的什么东西拿了下来,定睛一看,原来是一粒饭粒。我很不好意思地说了声谢谢。她只是笑着摆了摆手。从此她那小手触碰我的感觉成为了永恒的记忆。虽然我很仰慕夏雪,不,确切的说是喜欢她,真的,有哪个处于青春期的少年能够抵挡住这样的冲动?只是因为我性格内向,直到快高三才正式成为她的朋友,这还是她亲自找我提的,而我当时过于腼腆,只知道面对她的微笑不停地傻笑着点头。哎,别提有多糗了。
我自由爱好文艺,上了高中后有了些钱,就买了一把吉他,我喜欢把自己淹没在音乐的汪洋里,用吉它一遍遍的弹唱着张学友最经典的歌曲“吻别”天王的唱功远比他在电影里表演的角色了得。我的体会是,要唱好张学友的歌,不能简单模仿,唱得再像也只是复制,得根据自己嗓子的特点,唱出不一样的感觉。当我和自己组成的伙伴乐队站在学校的舞台上,并把灵魂全部融入到乐队弹奏出的旋律里,那瘦弱的我面对再多审视的目光也会变得勇敢起来。当我对着麦克风喊出第一句歌声时,我觉得自己刹那间就成为了骄傲的巨人。雪,你应该明白,我每次站在舞台上都是为你在唱这首“吻别”这首歌永远只为你一个人而唱,因为歌词中有你的名字。在大家排山倒海的掌声中,我只在意你的掌声。
高考的前一月,雪以过生日为名邀请我去看电影,因为全班同学都去,我也就去了。只是巧合的是,电影院里,我和雪的位置是并排的。我能感受得到她的呼吸,甚至她的体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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