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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路上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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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妞妞说,我们应该偷偷摸过去,然后暗地里看看林笙的长相。如果,相貌不堪,那么我便没有现身的必要了。如果气宇轩昂,那我定是要牢牢抓住了。妞妞自告奋勇,一个人爬上了十七楼。

    等待妞妞回来的时刻,有点儿激动,有点儿不安。

    妞妞是一脸沮丧回来的,她扬了扬手里的手机,有一张图片。一个穿西装打领带,其貌不扬的男子。妞妞问我,是见还是不见了?我摇头,这与我想象中的林笙,完全背道而驰,那么,自然是没有见面的必要了。

    易浅,总会有段好的感情等着你的。妞妞这么对我说。

    4

    妞妞最近的工作开始繁忙,她说,易浅,有一个大案子我要亲自参与。

    妞妞每每出门之前,都会细致的打扮自己。她说,搞设计的人,最忌讳邋遢了。否则,设计看起来就没灵性了,又怎么会打动人?妞妞穿三宅一生的套装,穿精致的小细高跟,喷香奈儿的香水。

    妞妞越发越水灵,越发越动人了。

    我依旧是晚上去老街酒吧唱歌,还是一如既往的唱黄小琥的歌。妞妞说,黄小琥的声音也大抵就如此了。

    妞妞工作完总会开车去接我,是红色的甲壳虫。

    酒吧里渐渐有了传言,唱歌很好听的Angel是拉拉。我说给妞妞听,妞妞就笑,易浅,不然我们两个来段海誓山盟?反正这年头,这并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儿。我一本正经的回答妞妞,这个,可以考虑。

    妞妞就笑,笑的花枝乱颤,笑的面色绯红。妞妞最近是越来越好看了,好看的动人。

    易浅,要么你留在武汉吧?以后,我自己开了设计公司,你可以给我帮忙。

    易浅,我的同事圈里,有很多单身的钻石王老五,给你介绍几个吧?有时候,女人的事业就是把自己嫁出去。经营好这份事业,才有心情说别的。

    我摇摇头。妞妞,我还有好多城市没有走过。

    那么,易浅,如果你有一天不想走了。那么,一定要来武汉,武汉的动荡,武汉的烟火,与你十分贴切。你,似乎就是为了武汉这个城市而生的。

    我决定走的时候,是在武汉呆了七个月零十一天。

    妞妞抱着我哭得厉害。易浅,谢谢你陪我住了这么久。

    其实,是我该谢谢你,是你收留了我这么长时间,给了我一个容身之处。

    妞妞拉着我到小吃街,她说,易浅,我还未曾带你来过这里。满目琳琅的小吃,热腾腾升起的热气。我跟妞妞吃的满头大汗,辣的泪水在眼里打转。

    易浅,我叫你记得武汉的热辣。我叫你爱上武汉的食物,直到你忍受不住的时候,再跑回来。

    我想,我真是爱上了武汉的小吃。可是,我知道,我不会回来。但对于妞妞,我依旧点头。

    5

    我把这些年在路上写完的记事本都留给妞妞了,我把那一大包东西递给她的时候,我看见了她满目的欣喜。

    易浅,我会好好保存这些东西的。

    空出来的背包,被妞妞用武汉小吃给塞满了。她说,我不能叫你空着背包走到下个城市。妞妞开车送我到火车站的,本来,她执意要送我机票,说火车太过拥挤。可拗不过我,还是帮我买了火车票。

    妞妞在月台上拥抱我。

    如果我是男人,易浅,那么我一定会娶你。

    妞妞,别这么矫情,你会找到你的爱情,我也会到达我的归宿。这一切,命中注定。

    妞妞塞了一把钥匙给我,是她住的大房子的钥匙。易浅,如果你来武汉,直接回家。这个小女人,着实的温暖了我。希望我的到来,足够赶走她的寂寞。

    我跳上了火车,捡了靠窗的座位,然后对着月台上的妞妞挥手。

    我听见她说,易浅,再见。

    火车在轰隆隆的声音中开动。窗外的风景从繁华落入荒凉,让人觉得心安。我喜欢所有广袤荒凉的风景,身处其中,那感觉就像亘古与未来的交错,时间混沌,让人分不清年代,仿佛一切在这个瞬间可以延续至永远。

    这个时候,我听得见心中所有的回响。

    突然想起《与猫共舞的单身女人》里的一段话:“单身不可怕,变老也不可怕,可怕的只是你无法面对单身和变老所带来的惶恐和不安。任何时候,你只需要优雅的面对生命里的风景,并抱有美好的期待和梦想。”

    那么,再见,武汉。

    那么,再见,易浅。

    是的,妞妞的大名也唤作易浅。

    妞妞,武汉,只需要一个易浅存在便可。我伸出手,那把妞妞塞给我的钥匙落入了铁轨旁边的荒草丛里。

    6

    其实,我有去十七层。

    也看到了妞妞给我看的照片上的男人。

    我叫他林笙。他礼貌的对我说,小姐,你认错人了。我是这里保安,林总在最里面的总经理办公室。

    是的,妞妞给我看的那个人只是穿西装打领带的保安。

    妞妞给我看照片的时候,我便知道那不是林笙。因为林笙说过,无论怎样的场合,他都不会穿西装,因为那是他最讨厌的装束。他只穿阿玛尼的衬衣,并且从不系领带。

    林笙在MSN上说,易浅,你真美。那时候,我便知晓了一切只不过是一个小手段。

    我在MSN上回复林笙,以后,不用这个MSN了。我们之间,再也不需要这个作为联络方式了。

    妞妞口里说的大案子,便是林笙。她眼里散发出来的光彩,那是爱情才有的动人色彩。我偷偷跟踪过他们,女的巧笑嫣然,男的温厚纯良。他们挽手走着的时候,那么和谐,周围的一切似乎都成了配角。

    妞妞每天出门之前,精致的打扮自己。脸上那抹红晕,是爱情里的女子才有的娇羞。

    我不能怪妞妞,因为,她收留我,给我一处容身之所。那么,我用一段情回报她,最是妥当。

    为了爱情,耍一点点的小手段,是可以原谅的。况且,若是真没有感觉,那么即便耍了小手段也不会成功。

    那些留给妞妞的记事本,也只不过是害怕日后林笙问起的时候,她无法回答。既然给她一段情,那么,就避免掉一切可能发生的枝节。

    我背着妞妞给我拾掇的一大包武汉小吃回到了小镇,我生活许久的小镇。我也要安定的生活,或许,不久以后,我也会遇到一段活色生香的爱情。

    妞妞在MSN上给我传了一张照片,是她与林笙的婚纱照。

    照片上的妞妞很美,照片上的林笙,亦是我喜欢的模样。

    妞妞留言说,易浅,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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