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荒山遍野的坟冢中,赫然瞥见到穿着一身白色洋装的罗兰伫立在一座墓前。
今天是她丈夫的祭日。
罗兰和她丈夫的婚姻,也是镇上的另一则嗑牙话题。
她与丈夫的年岁相差了将近五十岁,在这个封闭的小镇,他们的婚姻一直备受瞩目。
他们都说她是为了他的钱才嫁给他的。
像罗兰这样一个年轻貌美如花的女人,为什么要嫁给一个垂垂老矣的老头子?原因显而易见,当然是图他的钱喽。
他们说的没错,她丈夫死后,是留了一笔钱给她,她用了那些钱开了一家酒馆。
罗兰将祭品放在墓碑前,捻起三炷香祭拜,神情无比肃穆。
他们说的没错,她并不是因为爱才嫁给他。
但,她比任何人都敬重他。
罗兰将香插入土中,她望着袅袅升起的烟丝,心中充满感念。
她有一段不堪回首的过去,是她丈夫将她从炼狱里带回人间。
她来自一个没有爱的家庭,父母各自拥有自己的情人,缺乏家庭温暖,她成了一个让老师伤脑筋的问题学生。
十八岁那年,她以为遇见了真爱,高中都还没念完,就学人翘家,跟了一个男人到了台北。没多久,情人腻了她,将她丢给别的男人,甚至从中担起皮条客,靠她的身体赚钱,供他赌博挥霍玩女人,她若不从,他就毒打她。后来,她逃了出来,没有钱,没有学历,她到处去打零工,有时,真的混不下去就出卖身体,就这样过了几年。最后,老天可怜她,让她遇见北上求医的丈夫。
八十岁的他,是个老荣民,没有妻子,没有儿女,有的只是一身病痛。他同情地孤苦伶仃,孑然一身,于是就将她带回镇上,供她吃住。
而她则自愿担任他的看护,回报他的收留恩情。
长久相处下来,两人培养出父女般的情感。
怕镇上闲言闲语,怕她在他死后无处可去,他娶了她,将他的财产留给她,让她的生活无后顾之忧。
结婚半年后,他在夜里心脏病发走了。
这就是所有的故事。
罗兰知道村人在她背后说得很难听。
他们说她的丈夫是因为她的需索无度,才会心脏病发。
经历这些年,罗兰已经看破,任由流言传来传去。
三十二岁的她,岁月对她涸祈容,没有在她身上留下痕迹,反而为她增添了一股妩媚的风韵,但她的内心却苍老如六十岁的老妪。她的无知、她的愤世嫉俗,在经历了那些事后她已成长,不再那么容易受伤了。
正如她丈夫常挂在嘴上的那句话:“人生短短数十载,要是在意个没完,那活着不是很痛苦?”
所以,罗兰下定决心要比别人活得更自在。
阳光凶猛,罗兰一手撑着洋伞,一手提着祭品,走在毫无树荫遮蔽只容得一辆车子通行的小径上,在阳光一点也不怜香惜玉的照拂下,使得她那张艳丽的面容发热得泌出汗珠。
一辆车子缓速经过,掠起今晨微雨留下的水洼,激起的水溅波及到罗兰那身白色洋装。
“噢!”罗兰不可置信地盯着那处污渍。“这是我昨天刚买的衣服哩!”
望着继续往前没有停下的车子,以个性泼辣出名的她,二话不说将篮子里的祭品苹果、梨子、水蜜桃一个一个掷出去
碰!锵!叩!水果武器在车身制造出各种声响,但都引不起驾驶耆的注意。
罗兰丢开洋伞,将长及脚裸的裙摆塞进腰带里,两手捧起最后一项武器凤梨,以投掷铅球的姿势,做出最后一击
碰!凤梨砸中了车窗,制造出很大的声响。
这下,车子可停下来了。
一名穿着礼服的男子,边扯着颈项的领结边从车上走下来。
他没有注意到几十尺外的罗兰,反而检查车子的状况。
噢,男人,车子永远摆第一。罗兰朝天空瞪眼。
抓起洋伞,她忿忿来到男人身旁,毫不客气地用伞尖戳他的背。
正专心查看车子哪里出毛病的程威,突然感觉背后被尖物刺中
“搞什么鬼”他倏地转身,抓住一只手,就用力地把人扯进怀里。
“不好意思喔,我就是你口中的鬼。”罗兰皮笑肉不笑地说。
程威愕然地盯住怀里那张发怒的脸。
她是一个极丽艳的女人,虽然脂粉未施,虽然发丝因汗水而贴在脸上,但她那双烧着怒火的眼呀,就似几天前他从飞机小窗口俯瞰的太平洋海面,因阳光的照映而粼粼闪耀,使她整个人迸射出动人的神采。
“喂,你是抱够了没有?”罗兰毫不畏怯地迎视俯看自己的男性面孔。
他的衣服有些皱折,脸上有着疲惫,头发浓密面狂乱,看来经过一段漫长的旅程。他很年轻,有一张年轻黝黑不失俊逸的脸,略宽的嘴唇微扬,使他看起来有些孩子气,嘴角的纹路也说明着他爱笑的个性。
“啊,对不起。”程威赶紧放开她。“小姐,请问有什么事吗?”他咧开一张笑脸。
“嗯哼。”罗兰比比自己。
“嗄?”程威疑问地挑眉,一脸莫名。
“给我看清楚一点。”罗兰一脸受不了。
哎哎,美女有令,他焉能不从!程威仔细地打量她。哇!这一看,他在心中忍不住发出狼嚎的叫嚣。
眼前这个画面可是非常养眼。
女人穿着白色洋装,柔软的质料勾勒出她妙美的身材,丰胸纤腰,挽高的裙摆露出蜂蜜色纤长结实的小腿与半截大腿。
村姑打扮的她,黑发蜜肤,全身上下都散发着吉普赛女的神秘气息。
“告诉我你看到了什么?”罗兰又用伞戳他。
“你有一双非常漂亮的腿。”程威不觉扬唇微笑。
“腿?”罗兰一怔,不禁往下一瞧。哎呀,她忘记把裙子放下来了,这下白白让人的眼睛吃冰淇淋。“谁教你看我的腿?我是叫你看衣服!”罗兰气极败坏地放下裙子。
“衣服?”
“你开车经过时,车轮压到水洼,扬起水溅把我的衣服弄脏了。”
程威不解地巡视她全身,果然见到她那身衣服有一大处污渍。
“啊,对不起。”他连声道歉。
瞧他一脸真诚,而且又不是有意“啊,反正是地摊上的便宜货,看你长得帅,姐姐我就不跟你计较了。”罗兰不在意地摆摆手“喂,以后开车的时候多多注意一点。”很大姐的口气。说完,她对他挥挥手,撑着伞走开。
程威一手摩挲下巴,欣赏她迷人的背影。
她有着柔媚的外表,野猫的爪子,还有一股男儿的阿莎力,跟他过去这几天认识的一些名门小姐非常不一样。
好一朵娇艳的野玫瑰啊!
当下,程威决定追求她。他是个简单的男人,向来依其直觉行事。
外表新潮、个性明快的他,过去也谈过几段短暂的感慨,但,这并不代表他花心,他只是比别人更勇于追求,更把握人与人交会时刹那间产生的火花。
“小姐,请等一下。”程威追上前。
“嗯哼?”罗兰回身看他一眼,细眉微挑。
“为了表现我的诚意,请让我送你一程。”他扬唇微笑。
罗兰眯眼细细打量眼前这名大男孩。
这大男孩总是一副笑口常开的样子,他那带着孩子气的笑容、坦率的凝视,令他有一种很特别的特质,让人很容易就亲近他。
嗯,她喜欢。他身上有着她早逝的单纯。
“哦,顺路吗?我要回镇上呢。”罗兰回以一笑。见程威点点头,她也就不来扭扭捏捏那一套。“那麻烦你了。”
“这是我的荣幸。”
程威接过她的伞,绅士十足地护送罗兰走到车旁,帮她打开门。
坐上车,发动引擎前,程威问她:“我叫程威,小姐呢?”
“罗兰。”
傍晚,筑梦山庄来了第二位意外之客。
车道前停了一辆被水果砸得满目疮痍的吉普车,一名男人从车上下来。
“老叔!”
和狗几在草地上翻滚的可琪大叫一声,她一骨碌爬起来,像个火车头冲向已经敞开双臂向她迎来的男子。
“噢”男子突然哀鸣一声,因同时承试粕琪与狗儿重力加速度的冲击,碰!身子不由往后倒下。”嘿,你这个白发魔狗,离我远一点,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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