殊不知,读者已伴随我有六年了时光总是在不经意的时候悄悄溜走,而她一直未曾离开,如同我的导师,一位挚友,时不时的会给我浮躁的心打上静心剂。
记得第一次接触读者还是上高一的时候,镇上的一所高中,跟那些县城里的高中差距很大,我们没有多余的课外活动,每天过着三点一线的生活,然而校园里那位老伯的书摊生意却是格外的好,男生女生吃完中饭,路过那儿,就会去看看,一群人围着,那时韩寒,郭敬明成为女孩追捧的偶像,三重门﹑微小说,几乎女孩子们都人手一本,那天我拿起被搁置一边的读者,拿起之后就深深的陶醉其中,已经忘了还有午自习,老伯诙谐的问到“小伙子,我要收摊了!”我立马意识到我看了好久了,看了看手表,已经上课了,我递给老伯三个硬币。快到教室时,班主任已站在门口,训斥几位迟到的同学,在那时老师是不让我们看这些书的,连报纸也不允许,每次班主任大检查时,总会捧走一大堆各式各样的书。我把它塞进自己的衣服里,班主任叫住了我,看到我一脸慌张的样子,或许我太老实了,从衣服里拿出来递给了班主任,他没有责备我,反而鼓励我说:“上课不要看,课外看看对自己写作有好处的。”他还给了我,那天午自习我还是偷偷的看完了那本,后来从同学口中得知,卖书的老伯是班主任的丈人。高二时,学校升三星级高中,终于在新建的一栋楼里弄了一间图书室,因而课表也换成了素质教育的课表,每周都有阅览课,里面的各种期刊非常的全,又能捧上一本读者,看上一堂课。渐渐的我也养成了喜欢拿个本子摘录一些有意思,有哲理的句子的习惯,或许对写作真的有些提升,直到高三,那么紧张的压力,极其烦躁的时候,一篇美文就会让我沁入心脾,让我疲惫的心得到悠然安歇。但那时我承认自己还是幼稚的,自己对于人生,对未来的想法还是比较模糊。
然而,现在我已是一名大学生了,大学里有足够的业余时间,在常熟求学的三年,我一直把它当成是我人生的一次旅行,尽管驻留的时间只有短暂的四年。这里,图书馆比想象中还要好,丰富的知识资源,然而对于耐不住性子的我,那些厚厚的书看到一半就不想读下去了,我有时会有些迷惘,不知该看什么书。我这样性格的人,注定了肚子里装不了太多的墨水,可弄文的兴趣却一直存在着。
南通离这儿两个多小时的路程,我都会把每次来回的过程当作是一种享受,一瓶小的怡宝纯净水再加上一本读者,让我短暂的旅行变得简单而又充实。我一个人也不会感到孤独,陶醉其中,不去注意周围的他们,也不会被其他所吸引。她给予我的还不止这些,教会了我如何去与陌生人交流,还记得里面一篇铁凝的与陌生人交流,周围的他们并不是想象中离自己那么远,当自己克服了虚荣走向陌生,平淡的生活也会处处充满着陌生的魅力。因而同一辆车上,也能遇到本校的同学,我们也能聊得很欢畅,尽管我们不知道彼此是谁。
现在,学校书店的阿姨渐渐的也认识了我,见面的第一句“最新的读者!”这两年多以来,书桌前已经堆了厚厚的一层,买的早的纸张已经变得暗黄,有的也已脱落。不过,每份读者都有精彩的地方,重头再翻来翻去,看看言论,看看名家的杂文,里面那些质朴的文字深深地感染着我。在我一个人的时候,我会动笔写些文章,把我的心情,我对人生的认知写进去,渐渐的,自己变得不在稚嫩,会收敛住自己的锋芒,正如她对我说的那样,你应该变得成熟些!
我也曾卷于爱情与友情的漩涡中,苦苦的执着过,在错误中挣扎,或许我还不懂那种感觉到底算什么,而她给了我答案。看过读者里一篇文章叫做幸福是一种明白,里面大概这样叙述的,她失恋了,他陪她逛街散心,然后在一家饭馆吃面,一人一碗,她只吃了一半,就搁着,看着窗外凋零的树叶发呆。他吃完了自己的面,怜惜的看着落寞的她,张开双臂,郑重的把她没有吃完的那碗面端过去,风卷残云般把它吃完,那气势之豪迈。然后心满意足地擦了擦嘴说:“失恋也要吃饭啊!”她则张大嘴巴惊叫:“你怎么可以吃我吃剩的?”然后泪水夺眶而下。他温厚地笑了,伸手轻轻拭去她脸上的泪珠:“因为喜欢,没有剩的,只有你特地为我留着的。”原来爱情是这样,我所想要的只是一个可以陪我说说话的人,我想那段心的悸动,却是一辈子的美好,原来幸福就是在我最美好的年华里遇到你。
无论是遇到感情的羁绊还是生活的烦恼,她总能告诉我,该做些什么,如同一盏明灯。未来工作了,我也不会丢弃她,这笔精神的财富,我会一直珍藏下去!那天,一个阳光的午后,一杯咖啡,一本读者,任其渡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