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单位如
4.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
五、登记会计帐簿
(一)会计人员要按照规定设置
(二)会计人员启用会计帐簿,应在帐簿封面上写明单位
启用订本式帐簿,应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顺序编定页数
(三)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
1.登记帐簿时,应将会计凭证日期、编号、业务内
2.登记完毕后,要在会计凭证上签名或盖
3.帐簿中书写的文字和数字上面要留适当空距,不要写
4.登记帐簿要用蓝黑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
按照红字冲帐的记帐凭证,冲销错误记录;
在不设借贷、增减、收付等栏
在三栏式帐户的余额栏前,如未印明余额
会计制度中规定用红字登记的其他记录。
5.各种帐簿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
6.凡需要结出余额的帐户,结出余额
7.每一帐页登记完毕结转下页时,应结出本页
(四)帐簿记录发生错误,不准涂
1.登记帐簿时发生错误,应将错误的文字或数字划
2.由于记帐凭证错误而使
(五)会计人员应按照规定,定期
1.结帐前,必须将本期内所发
2.结帐时,应结出每个帐户的期末余额。需要结
3.年度终了,要把各帐户的余额结转
六、编制会计报表
(一)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全国的统一会计制
(二)各种会计报表之间,各项目
(三)各种会计报表中所规定的
会计报表中应填列的计划数字,
(四)会计报表应由单位领导、总
(五)报出的会计报表如发现错误
七、管理会计档案
(一)会计人员要按照国家和
(二)调阅会计档案,要严格办
调阅人员一般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
(三)对保管期满的会计
(四)合并、撤销单位的会计档案,应
八、办理会计交接
(一)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
(二)会计人员离职前,必须将
(三)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做好以下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填制完
2.尚未登记的帐目,应登记完毕,并在最后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凭证、帐表、公章、
(四)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
(五)移交人员要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
1.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帐簿
2.会计凭证、帐簿、报
3.移交人经管的公章和其他实物,也必
(六)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还
(七)交接完毕后,并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
(八)接替的会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的帐
(九)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因事因病
(十)单位撤销时,必须留有必要的会计人员,办理
合并单位的会计交接手续,比照上述规定办
九、附则
(一)国务院各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
各单位可以根据本规则和国务院主管部门
(二)过去颁发的会计制度中有关
(三)本规则自一九八四年七月一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