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领导工作服务,这一秘书工作的最基本思想既决定了秘书工作的职责和主要服务对象,也决定了秘书工作的性质、作用和地位。今天,凡是秘书人员,对这一思想都能深刻理会。然而,在建国前中国共产党的秘书工作历史上,对这一问题,却是纠正了种种偏误,经过正反两方面的反复教训后,才一步步获得正确认识的。这一思想从产生到确立,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纠正秘书专政
党中央初期的秘书由中央一名主要领导人兼任,首任秘书为毛泽东,其后由罗章龙接替。他们是党中央第一把手书记或委员长的助手,处于协助者的地位,而非主要决策者。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当时,党中央秘书的具体职责为:
第一,负责本机关的文件处理。即从文件的起草、签发到登记、分配,有时还从事具体缮写。
第二,负责筹备会议及会议记录。当时规定,如要召开全党代表大会,须在两个月前发出通知,并附去议事日程草案,并通知各地向大会提交议案,许于会议召开前一个月交齐。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会议每四个月开一次,中央局会议每星期一次。中央局或中央执行委员会四人以上提议,可召开特别会议。这些会议的筹备事宜和会议的记录都由秘书负责。
第三,负责保管党中央的文件材料。
第四,负责和委员会签发必要的文件和指示信等。
第五,负责党内外的通讯工作。由于当时党内还没有编辑出版机关,内部刊物的分配、发行事务也由秘书负责。
建党初期,由于党中央机关仅由几人组成,规模甚小,加上必须高度保密,所以由中央一名主要领导成员兼任。但是,从规定的秘书职责可知,他们负责的秘书工作是为党中央的领导工作服务的。
1926年前后,一些机关的主要领导人被捕或暂时离职,由秘书代行最高领导职权,主持机关工作;也有些机关的最高领导人出身与工人、农民,不识字,文化水平、工作能力低,他们在拟制决策性文件时,主要依赖秘书,秘书成为实际上的决策者、领导人;有的秘书受命去监督工检查工作,自比钦差大臣,擅自决断,发号施令。这种种秘书越权的情况,一时造成了秘书专政的局面,严重违反了党的组织原则,干扰了机关领导工作。
为了纠正这种不正常的状况,党中央采取了两项措施:
一是将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秘书、中央各部委秘书、各区执行秘书委员会秘书一律改称秘书长,作为领导班子的一员,并负责秘书部门,此举是为了防止秘书个体越权;
二是各级机关普遍设置秘书机构,中央秘书处也在此时设立,明确他们的职责是总揽各种技术工作,即全面承担机关的秘书工作,这是为了防止秘书机构越权。
这两项措施,纠正了秘书专政的状况,但是,秘书机构又一度产生了纯技术观念的倾向
第二个阶段:纠正纯技术观念
由于秘书工作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如文件的刻写、油印、印数技术、密写密洗技术、文件伪装技术、秘密传递技术、秘密保管技术、代号、暗号技术、密码制作技术、电报收发技术等等。秘书工作的技术化,使党当时的秘书工作质量提高,同时,也导致许多秘书机构、秘书人员埋头研究各自的秘书工作,束缚于技术工作的范围内,机械的分工,墨守技术,工作无计划,无方向,对党委,领导班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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