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可概括为"四个转变"和"六个要求"
(一)秘书工作的"四个转变"
秘书工作"三服务"(为中央服务;为中央个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服务;为人民服务)
秘书工作应该发挥"四个作用"(参谋作用、助手作用、提供信息作用、协调作用)
实现"四个转变"
四个转变1。从单纯地办文办事转变为既办文办事又出谋划策;
2。从单纯地传递信息转变为综合处理信息;
3。从被动服务转变为主动服务:
4。从凭老经验办事转变为科学化管理。这四个转变其实是对秘书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秘书工作应该向着综合处理信息、主动服务与科学化管理的方向发展,而这也是发达国家秘书工作的特点。
(二)秘书工作的六个强调
强调调查研究工作
强调信息工作
强调信访工作
强调协调工作
强调督察工作
强调党务、政务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