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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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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还停留在变声期转不过来,而且他一定像王大胖一样没安好心约会没两三次就想把她弄进宿舍的床上或是宾馆

    愈想愈是不安,怎么他当时会没想到要警告她?

    小何是哥儿们。

    小何没谈过恋爱,很容易上当。

    他坐立不安地起身踱步。

    小何只是哥儿们,他不是她的保母。

    就算她要交一打男朋友,也轮不到他操心。

    他从背包里又把书本拿了出来,翻到刚刚上楼前读的那一页。书上的字像是被施了魔法,满纸乱窜,让他一个字也抓不着

    胡思乱想了好一阵子,卧室房门又打开了。楚落雁翩翩走了出来,一身鹅黄色的洋装看起来很昂贵,也很适合她:长发比刚刚更卷了些,娇媚地垂在背后,别了一只黄色水钻发夹。

    她对服装是真的很有品味。

    收拾起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他的眼光将自己的欣赏表露无遗。“-真美,我从没见过比-更美的女孩子。”赞美是永远不嫌多的。

    楚落雁微笑地把小手放进他的大掌中,似嗔还喜地笑骂一句:“甜言蜜语!”

    可是-爱听啊!沈阅明在心中揶揄了一句。

    他挽着她的手走出大门,到楼梯间等电梯。

    等一下王伯见到他们一起下楼,肯定也会很开心。

    那一场急雨,来去不留痕迹。

    王大胖来约她,她没有拒绝。

    王大胖本名当然不叫大胖。她欣赏他的雅量,禁得起人家这样当面调侃。

    她自己就不敢肯定,若是人家喊她一声何小胖,她会不会有勇气回应一声。

    早场电影,热门的恐怖片,售票口外排了一长条人龙,何彩云微蹙着眉看了一眼放映时间。她讨厌等待,尤其是和一个既谈不上熟识又不是陌生的男人一起等待。觉得自己和他无话可说。

    王大胖倒是有许多话要说。他十分博学的对她描述许多知名鬼片的经典场面。

    鬼从电视机里爬出来、鬼从古井里爬出来、鬼从马桶里爬出来。

    她不是科技迷,对于电影特效没有兴趣。

    散场之后,两人一前一后地走出电影院。

    王大胖走在前头,满脸的不高兴。

    这个何彩云到底算不算是女人啊!罢才满场尖叫声,就她安安静静,哼都不哼一声。本来还指望看到恐怖的画面,她会主动投到自己怀里,要不至少也拉一拉他的手;已经制造了这么完美的机会给她,她还不珍惜!她没有拿包包,从头到尾两只手都放在外套的口袋里,害他连指甲尖都没碰着。

    触觉!她不明白像她这种触觉系的女生,得要肌肤相触才能让男生有感觉吗?矜持个什么劲!愈想愈是恼火,像楚落雁那种女生才有矜持的权利!

    凭她何彩云?别提了吧!

    要不是看在她外表普通,肤色还算光洁的份上,他根本就懒得约她。要长相没长相,要身材没身材,哪个男生会把她看在眼里?

    他王大胖虽然名副其实不负一个大胖的封号,可男生胖是稳重,女生胖就只是胖。

    何彩云并不是不懂察言观色的。瞧他满脸不悦,赶忙问道:“刚刚那门票多少钱?我还没给你。”本来她就打算自己买票的,只是那一长排人龙,大部分是双双对对的情侣,都是男生掏出皮夹付钱。为了不想引人侧目,也是为了面子--王大胖的和她的,她才会让他出钱买票。男人通常是不会心甘情愿为她这种女生花钱的,哪怕只是一张电影票,因为既不赏心悦目,又无利可图。

    “两百八。”王大胖闷声答了一句。

    何彩云从口袋里掏出钱来,连铜板都一枚一枚算得一清二楚。幸好她有足够的零钱付给他,要不还让他找零,岂不尴尬透了。

    王大胖有点困窘地把钱收下,觉得自己不大有风度。他向四周张望了下,看看有没有人在注意他们。

    幸好没有。何彩云是那种走在街上谁也不会回头看她一眼的女生;当然,他自己也得承认,通常也不会女生转头看他的。

    至少何彩云还挺识相的。他的心情不免又活络了起来。跟她交往一点也不用花钱,摆明了是稳赚不赔的好生意,最低限度不会蚀本。

    “对了,楚学姐还在生沈学长的气吗?”她漫不经心似地顺便一提,像是没话找话。

    “好像和好了吧,常常看到楚落雁来找他。”只要是楚落雁一在校园出现,虽然没亲眼见到,也会听到风声。他们这一对也挺奇怪,都是楚落雁来找他。沈阅明倒是解释过,因为楚落雁的学校地点比较偏远,要吃要逛都没什么好地方。

    “喔。”何彩云应了声,听不出是松了口气,还是失望。

    “对了,我们去哪里吃午餐?”他兴致勃勃地问。好歹是出来约会,当然免不了要大吃一顿。

    “去吃欧式自助餐好了。”今天她有大吃一顿的冲动。以前她一向觉得吃自助餐是损人不利己--人人都想把老板吃垮,顺便弄坏自己的肠胃。

    正合他意。王大胖爽快地同意了“好!棒壁街就有一家很不错的餐厅,我们走过去吧。”

    何彩云跟在他身后走着,他的步伐又大又急,她根本就跟不上;她也不想跟上,一路慢悠悠地走着。路边成排的洋紫荆正开着花,花色有些黯淡,既不如艳紫荆那般鲜丽,又不像羊蹄甲般总是落尽了叶才开了满树的花。浅粉色的花朵半隐在浓密的叶丛中,就算从树下走过,也不见得有人会留意。

    沈阅明会留意。有一回他们一起经过,还没到开花期,单看到叶片,他就能正确地叫出名字来。她的步伐也比他小得多,但当他们一起走着的时候,他总会慢下脚步,配合她的步伐,一边欣赏他们经过的每一棵树,开花或是不开花的。每一棵树在他眼中都有各自的美丽,树冠的形状,或是叶片的色泽,甚至是树皮奇特的纹路--几乎让她怀疑,他是不是森林系的学生。

    他不是。她也不相信有哪个森林系的学生会像他那样多情地谈论着每一棵树。

    今天和她约会的人,已经走到前面的路口,才因为红灯而停下脚步。他回过头来看她,毫不掩饰不悦地交叉着双臂,似乎在无声的责问她慢吞吞的做什么。

    唉!她不该答应和他一起去吃饭的。没有同伴远比一个不愉快的同伴强。

    绿灯亮了,她加快步伐赶上去,不想待会儿继续面对一张不耐烦的脸孔,害她吃不下饭。反正路口附近光秃秃的,什么树也没有

    服务生体贴地领着他们到一张可以容纳四个人的位子坐下,靠着窗边有很好的视野。这是一家庭园西餐厅,窗外辟了一座美丽的花园,依着地势起伏,种满了非洲凤仙,小小的水塘边密生着紫白交错的马樱丹,枝叶垂向水面,掩住了池塘的轮廓,别有一种浑然天成的韵味。

    何彩云不忙着去拿菜,她先把钱拿出来,连一成的服务费都算得一块钱不差,放到王大胖面前。“我先把钱给你,你待会帮我付帐。”

    王大胖这下子有点儿不好意思了,好歹是他约人家出来的,样样都还要她自己付钱。“我请客就好。”他把钞票连同那一大把零钱推回她前面。

    “不用了。你我都是学生,经济情况差不多,没道理让你请客。”她合情合理地解释。

    王大胖只得把钱收下,推来推去实在太难看了。

    “我们去拿菜吧。”他说着便站起身。

    “你先去好了,你回来了我再去。”何彩云仍是端坐不动。

    说的也是,两个人同时离开好像不大好。咦?不对!他们两个谁也没拿包包,用不着担心遭小偷呀。

    不过美食当前,没必要计较这种芝麻小事。他很快端回一满盘的食物。何彩云惊讶地盯着他的餐盘,一整盘都是肥大的生蚝,别无其它。他是真的太喜欢这种食物,还是趁机补充威而钢?何彩云忍不住好笑地猜测。就算他真的“不行”也没必要在大庭广众之下,昭告世人吧?男人对这种事不是都很谨慎、遮遮掩掩的吗?

    怕自己真的笑出声来,何彩云赶紧起身离座。她先在餐台旁绕了一圈,然后停下来拿了一盘生菜沙拉和一盅海鲜清汤。

    王大胖不以为然地瞄了她的盘子一眼。“不会吧?-来这里吃这些草?”虽然餐费是她自付的,他还是觉得很浪费。

    “没必要和自己的健康过不去。”她有点不高兴地回了一句。她可没有评论他的食物,现在他却来管什么闲事!她拿起筷子夹了一小片萝蔓生菜放进口中。王大胖也不多话了,他又拿起一只肥大的生蚝,呼噜一声吞下肚去,还一边发出一阵只有厨师会觉得满意的怪声。

    何彩云低垂着头,免得看到他的吃相,破坏自己的胃口。刚刚那一瞬间,她以为那些蚝到他口中时还是活生生的,那阵怪声是它们死前的哀号

    她很快地吃光那盘沙拉,又喝完那盅海鲜清汤,再度离座。这一回她更慎重地挑选食物,直到远远地看到他也离开座位,才赶紧回到自己的位子。

    之后,这一顿饭,他们几乎没有再同座过。何彩云总是把时间掌握得刚刚好,免得与他大眼瞪小眼。最后,她觉得吃够了,便交代了一声,匆匆离去。

    横竖她已经付过帐。十有八九,她猜想他会一直待到用餐时间结束才走人,这样才不会浪费嘛。

    两个人都没有说再见,这一点他们倒是很有默契。这是他们的第一次约会,也是最后一次。

    春天,校园里一棵非洲紫葳开了满满一树的花,远远望去像是一池蓝紫色的湖水,深不可测,让人陷溺其中。

    他并不是故意来看她的。紫葳花的花期不过一两个月,她每天从树下走过,总会碰面的吧?

    “好久没看到-,”他轻声问道“最近好吗?在忙些什么?”好几个月没见,他的语气显得生疏。

    “在读歌德的原文诗,浮士德,很难。”诗很难,选择一点也不难。但梅菲斯特并没有找上她出售灵魂。

    “读文科真的比较有趣,像我读商科,整天不是数字就是图表。还有许多互相矛盾的理论,真是自找麻烦。”他忍不住发了几句牢骚。

    “我猜我讨厌歌德的程度,和你讨厌亚当斯密的程度不相上下。这就叫做一行怨一行。”她微笑地回答。

    沈阅明也笑了。为了准备一份特别难缠的教授指定的报告,他已经关在图书馆里好几天,此刻已经到了听见“经济”两个字就要反胃的地步。仔细想想,这两个字真是典雅得很,偏生深奥难解,各种理论多如牛毛。

    “提到浮士德,古诺那部歌剧-听过没?诗很难,唱起来倒是很好听。”

    “有点冷门的歌剧,我手边有一套黎奇指挥的版本。”

    “我的版本和-的不一样,是七八年的录音,多明哥和弗蕾妮演唱的版本。”

    “真的?”何彩云忍不住羡慕地喊了一声“那张我一直都找不到。”

    “借给-听好了,免费,不用限期归还。”

    “不用了。”何彩云摇头回绝了“我最好满足我所能拥有的,不要去做比较,要不然以后我大概都不会想要去听我自己那一张了。”

    “听-说得万分感慨,真像个小哲学家。”沈阅明取笑了两句“-这么聪明,喜欢什么就去争取,有什么做不到的?怎么可以那么消极。”

    你,是我无论怎么努力都得不到的。她在心中暗暗说着。“对了,学长,你明年就要毕业了,有没有打算继续念研究所?”沈阅明成绩优异,年年拿书卷奖,随便他要念哪个研究所都是手到擒来。他会继续念下去吧?她衷心期盼着。那样他们至少还可同校两年。

    “没这打算。”他摇摇头“我发现自己并没有那么喜欢念书,至少不那么喜欢念商业方面的书。我想早点去当兵,然后进入社会找个我喜欢的工作,实务一定比理论有趣得多。”

    “那怎么可以?!”何彩云着急地反对,几乎要哭出来了“我是说那不是很可惜吗?你书读得这么好!”“想读书也不一定要进研究所啊。倒是-,现在虽然才一年级,还是要早点做打算,最好多去修几门实用的课程。文科可不大容易找工作,毕业后最好继续读研究所,-长得这么天真可爱,我真担心-太早出去做事,会让人欺负哩!”小何这几个月来似乎又长高了点,个子仍是小巧玲珑,留着清汤挂面的短发,看起来仍是十来岁的少女模样,一点也不像大学生。

    如果他继续留下来读研究所,而且一直读到博士班,她当然也就会努力考上研究所;可他都要走了,毕业以后她还留下来做什么?虽然现在两人见面的次数少之又少,知道他在同一座校园中、距离不远的教室,想起来她就会觉得很安慰,以后只剩一年多的时间

    她又能见得了他几次?

    心中愈想愈难过,然后就再也说不出话来。低着头半晌,才勉强吐出一句:“我要回家了。”话声一落,她转身就走。

    “小何”他喊着,带着一丝急切,声音被强风吹散了,她听不清楚。

    何彩云回头看了他一眼,急风吹下满天花雨落在他身上,他彷佛沐浴在紫色的雾霭中,虚幻得像一个梦境。

    无法实现的美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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