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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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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院后,秦英夫希望我搬去他住的地方,不要再劳累奔波,我拒绝了,仍然住在公寓的顶楼。

    “我实在搞不懂你,盼盼。好不容易雨过天晴了,英夫先生也表明照顾你的意愿,你为什么就是不肯搬去他住的地方?我想去,还没这个机会呢!”咏薇纳闷的问我。

    “还有,”她又说:“你为什么那么固执,一定要兼差打工?专心念书不是很好吗?你身体刚复元,实在不应该如此劳累。英夫先生很不希望你这样辛苦奔波,你偏偏这么固执,我实在搞不懂你在想什么!”

    秋天的校园很美,如诗如画。走过落叶的小径,尤其能感受到那种秋情特有的萧索瑟飒之美。

    艺大的学费很贵,实在是此时的我能力所不能及,秦英夫为我解决了这项难题。我没有说什么,连道谢也没有,只是心里暗记著,欠他这款债,将来总是要还的。

    虽然说,欠他的恩惠已多得还不清,我极是不愿再接受他更多的资助了。出院后,休息了一个月余,我找了两份家教的工作,每周四天的晚上。钱不多,却够我生活的开销。

    但是他仍将每个月的生活费给我,我也如数的退还给他,取消了银行户头。

    至于那件事,谷亚梦亲自来向我道歉。她因为事情太忙,交给底下的人的办,谁知对方却忘了。她已将那个职属开除,希望我能见谅。

    我笑着没说什么。她是秦英夫得力的干部,身上飘著我最讨厌的香味。

    秦英夫工作非常非常的忙,但他总会抽出时间来看我,在我没有家教的晚上,偶尔的周日时光。

    手腕上那两道交错的伤痕,当初的血肉翻红,现在已逐渐褪淡。虽然如此,伤好了,疤还是留下来。每逢阴雨云霾,手腕上的伤处,便隐隐作痛。

    我遂习惯在左腕上戴著护腕,白色的,或者是蓝色。

    雪儿调皮的学著我戴著护腕,不知情的,遂以为这是一种流行的时尚。

    因为常和雪儿和名伦在一起相伴,加上明媚开朗的咏薇,于是成就某一种程度的知名,同伴好侣一下子多了起来。只剩我,一贯的阴沈,低调的走在暗色的小径上。

    在我们四个人的融洽里,实则有著微妙的分野。咏薇较常伴雪儿,而我则喜爱和名伦在一起时,心中的那种自然宁静。

    交情深浓薄浅是另外一回事,取舍的是在于那一份感觉。我渴望那种心安和平静。

    雪儿的感情太强烈,自残式的轰轰烈烈。爱恨分明,明亮夺眼,却光焰太炽。怕最后,会燃烧到了自己。

    但也因为这样,她的周身总是散发著光。咏薇崇拜著那光,而我负荷不了那明亮。

    我自然的走在名伦的身旁,他有-种稳定的气质,以及那深潜内蕴的光华,都让我有著心安的感觉。

    雪儿也察觉出了这种微妙的敏感,她说:

    “你就这么排斥我?界线划分的那么清楚!”

    “不!因为你太明亮了,而我,不适合那种轰轰烈烈。”我说。

    她哑默了一会,抱著膝盖曲蜷在我床上,像个小孩子那般不安的问说:

    “盼盼,你老实告诉我,你喜欢我吗?”

    “喜欢。”

    “比对名伦还喜欢?”

    我从书桌上抬头,静静的说:

    “我从没有比较过。名伦像水,你像火;如果说他是土,那你就是风。你们本质不同,但重要性一样。”

    “你究竟还是偏著他多一点。”

    “那是因为个性的关系吧!你其实不必介意这么多。”

    真的,无关交情的深浅,我只是渴望心安和平静,而名伦稳定的气质让我觉得安心。

    可是我小心的不让这种感情变成依赖。静出于心,更多时候,我总是一个人独处,冀求心境空明。

    在街上,在校园,在水滨,在日出夜暮,在日落黄昏,在日升星转,我专心的数著独处时的脚步。

    这样是好的,虽然寂寞深些。

    可是这时和咏薇走在落叶的小径,感觉也是好的。虽然她总是搞不懂我为什么不肯接受秦英夫的帮助和好意。

    “我猜,英夫先生一定喜欢著你。”她说:“你发生事情时,他不眠不休的照顾你,一直握著你的手,叫你的名字。名伦请他回去休息,他不肯,坚持要留下来照顾你,还赶人走,不肯让我们留下,坚持要一个人陪你。我从没见过那样的英夫先生!”

    “那是因为,他觉得对我有责任吧!”我还是没有承认这事实——秦英夫对我说的那些话。

    “可是,听说他对亚梦小姐发了好大的脾气!”她试探的看着我。“我一直以为英夫先生喜欢的是亚梦小姐——虽然秦夫人极力反对,可是大家都这么认为——没想到盼盼,如果是真的,那秦家一定恨死你!”

    “为什么?”

    “本来秦夫人极力反对亚梦小姐担任英夫先生的秘书,更是对他们两人之间的流言痛恨到了极点。可是秦先生和英伟先生过世后,英夫先生继承了秦家大半的产业,又据说亚梦小姐对英夫先生也相当倾心,所以她就默认了。”

    她吞了吞口水,又接著说:

    “可是你出现了先是英伟先生为了你,离家出走;七年来都不肯和家里联络,秦先生思郁成疾而病逝,英伟先生自己也罹病,自杀而亡。现在英夫先生又是为了你,不但对亚梦小姐大发脾气,而且听说还不惜与秦夫人袂裂——当然,这些都不是主因,为的还是钱。”

    “钱?我不懂!”

    “说穿了,他们怕英夫先生喜欢你,娶你,被你夺走秦家的财产。”

    “这太荒唐了!”

    “谁晓得!有钱人的想法总是很莫名其妙,担心的层面也比较广。”

    “可是”我想了想,还是不禁摇头。“就算英夫先生的对象不是我,换作别人,他们岂不是也要有相同的危机感?”

    “如果那个别人是亚梦小姐的话,那情况就不同了!”咏薇了然似的微笑。“亚梦小姐是秦夫人表姐的掌上明珠,秦夫人表姐在秦氏企业里位大权大,精明能干得很。而秦夫人没有姐妹,就和这个表姐交情最好——你说,如果肥水落了外人田,他们会甘心吗?”

    原来内情牵扯得这么复杂。朱门艳亮,到底不是表面上看起来那么风光、单纯而已!

    “盼盼!咏薇!”我想得出神,后头有人喊我们。

    “嗨!名伦。”咏薇轻快的招呼。名伦背了个大背袋,手上还拿了几本书,提著一把吉它。

    “我要到餐厅打工,你们两个想不想听我唱歌?”他微笑着。

    “想。不过我今晚有家教。”我说。

    咏薇笑容满面,很高兴、开心的说:

    “我有空,我去!找雪儿和社团的同学-起去给你捧场,在那家餐厅?”

    “卡迪亚,六点半到七点半。是代别人的班,只唱一个礼拜而已。”

    “那我们就天天去给你捧场,献花给你!”咏薇很兴奋。

    “你有那么多时间吗?”名伦笑笑的。

    “反正我也没别事要忙——”咏薇说著,瞥眼见到前方走过的女同学,那是她同社团的,高兴的叫住她说:“嘿!季芳,名伦晚上在卡迪亚有演唱,去不去?”

    “真的?”

    “嗯!”咏薇跑上前去。“找百荷她们去捧场!”她回头向我们挥手。“我先走一步了!名伦,晚上见了!”

    看她们那样雀跃,我也感染了她们的好心情。我微笑对名伦说:

    “很遗憾我今晚不能去捧场。”

    “那就请你改天赏光。”

    “一定。”我又笑了,心情极好。“认识你这么久,我还没听过你唱歌呢!”

    “要不要我现在为你献唱一曲?”

    “现在?”我看看四周。“方便吗?人来人往”

    “没什么不方便的,人多了正好作宣传。你想听那首歌?”名伦放下背袋和书本,取出了吉它。

    “任时光自身畔流逝。”我席地坐下。

    他看我一眼,调弦试音,一边问道:

    “这首歌对你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吗?那一天你房里盈满的,都是这首歌的旋律。”

    “嗯,很特别。它是让我会泪湿的那种,甜美又哀怨。”话虽这么说,我反而笑了起来。

    名伦弦线一拨,轻拢慢捻抹复挑,吉它清润的乐音滑泻出前奏的旋律,未成曲调先有情。他注视著我,轻声低低唱起。

    很多人听到歌声围拢而来,私议切切,他只是专心地,面对著我唱著。

    名伦的歌声有点苍凉,又夹些颓废沧桑,非常适合诠释情歌,有挑悲诱泪的情感。这首歌听他重新唱来,那样哀凉有情,休止符刚收,我早已满面是泪。

    “盼盼!”他递给我-纸手帕。

    人群不散,好奇的看着我们。

    此时无声胜有声。名伦收好吉它,背起背袋,拿著书;我站起来,两人一句话也不说,并肩离开。

    出了校园,摆脱了那些人群,名伦才开口说:

    “特别的是不是你书桌上那相片里的人?”

    我停了几秒钟,长叹一声,才轻轻点了头。

    “想谈吗?”

    我又停了数秒钟。

    “以后吧!现在你该去餐厅了,我也要去上家教了。”我说。

    谈起j,除了有温暖和甜蜜,还有很多的痛,是现在我所不想磋触的。虽然此恨不关风与月,还是有很多的痛,撩起了,便因不堪而更加心碎。

    公车从我身旁的道路呼啸而过要进站,我跑追著公共汽车,在它要关门的那一刹那跳上了车。

    现在我过著普通平凡的日子:上学、下学、家教、跑公共汽车、挤公共汽车。很平凡,但很安心,是j离开我以后,过得最平逸、心情最宁静的时候。现在,我渴求这样的静心和安祥。

    下了车,走了将近五分钟,就看到那幢巍丽的华厦。我跟管理人打个招呼,搭电梯上楼。

    这里是昂贵的高级住宅区,住在这里的人,偶尔遇上了,会发现他们身上普遍有种冷漠难以接近的气质。但这里环境清幽,管理良好,很有种欧洲社区的那种乾净、明亮、又充满艺术与文化的气息。当然,建筑风格是后现代主义式的:冰冷洁亮的大理石,冷漠充满距离的钢筋水泥。

    我轻轻按了门铃,女主人开门亲切的说:

    “老师来了!吃过饭了没有?我叫萍嫂帮你热碗云吞汤,先吃点水晶卷。”

    “谢谢,我不饿。小嘉呢?”

    “在房里等著呢!”

    “那我进去了。”我说。

    我对女主人微笑点个头,往小孩房间走去。

    当初来应徽时,光看附近环境的印象,心里便觉得很心灰意懒。因为先入为主的偏见关系,总觉得有钱人一定很难相处,小孩子也一定任性娇惯。

    面试谈过以后,才发现女主人亲切和蔼,很尊重他人,深具传统妇女的美德,兼容现代女性的独立。

    担任她独生女的家教一个月来,我尚未见过这家的男主人。他是那种晚归的男人,可是她却不是那种哀怨的女人。女主人的举止态度很安祥,懂得安排自己的生活,有自己寄托感情的天地。她从未向我抱怨过他丈夫的晚归以及照情形看来对她的不关心。她总是亲切的微笑,神情非常温婉。

    看不出来她快不快乐,她总是那檬亲切的微笑,客气殷勤,绝口不提她的先生。可是不知为什么,她的态度越是看来如此豁达,越是让我觉得其中有种心死放弃的情疲——对她先生,甚而对这个家。

    倒是萍嫂和小嘉对我说了许多。

    萍嫂是他们的管家,掌理所有的家务,把这个家的一切看在眼里。她总是在课中送点心来时,咕哝的叨念著这家男主人的不是。

    她小声的跟我说,王先生在外面有女人,王太太不但知道却无可奈何。她说王太太实在太贤慧认命了。这家男主人姓王。

    “王太太还念了什么大学毕业的!你们读书人不是常常在喊著什么女权、女权的!什么时代的新女性吗?我真搞不懂,王太太好歹也是什么高什么级的知份子,就这么认命,任王先生在外面胡来!你不知道啊,王先生三天两头不回家,在外面带著女人被撞见了告诉王太太,王太太竟然也闷不吭声!”萍嫂为王太太抱不平。

    就连小嘉也以早熟的寂寞老成口气对我说:

    “爸爸常常不回家,妈妈总是抱著我哭。我知道,如果不是为了我,妈妈早就离开这个家了。我安慰妈妈别哭,爸爸不在,我会陪著她。老师,你说我妈妈是不是很可怜?爸爸是不是很坏?”

    说完,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那声长叹,完全不该是由十岁小女孩口中吐出的,倒像是五六十岁的老人,历经生活磨难后的沧桑。

    “小嘉!”我出声敲门,然后开门进去。

    “老师!”她看见我,很高兴的说:“我跟你说,我今天国语考了九十五分,全班最高的-!”

    “真的!你好棒!又很努力!”我夸奖她一句。“今天的作业写好了吗?有什么不懂的地方?”

    我坐下来。她把功课全部摊好,开始叨叨絮絮的跟我讲述她这一天的生活。

    她说得又快又急,时而咯咯的大笑,好像很回味当时的有趣;时而皱眉嘟嘴,臭骂那个男生很坏。这时候,她就只是一个十岁寻常的小女生,看来那么天真开朗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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