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戒烟可以采用“戒烟糖”、“戒烟漱口水”等,都可以直接或间接使吸烟者在吸烟时感觉到一种难受的气味,而对吸烟产生厌恶感,以至最终放弃吸烟的不良行为。
厌恶疗法是一种医疗措施,不是政纪国法。在对行为的分析、诊断、处理及疗效评定等方面使用的是医学标准,不是社会的、法律学的或伦理学的标准。医生必须记住,你没有权力去惩罚任何人,滥用厌恶疗法很可能带来一些法律纠纷。因此,厌恶疗法的对象必须是医学上的适应症。使用的厌恶刺激必须是事先已经告诉了患者,而且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而患者又愿意接受的
书本上白纸黑字不过几行,但真正执行至少要两到三年的时间,有时候在想性行为发生改变后会不会产生其他附带性疾病比如厌食症、抑郁症、惊恐、等一系列问题,而且厌恶疗法本身对意志坚强的人效果并不显著,更遑论把一个人长期处于一个封闭的环境下用以药物心理两方面夹攻,怎么想怎么都不算人道。
恋物癖、异性癖、窥阴癖、暴露癖、恋童癖等确实需要有效的治疗,因为不加以控制有些会造成社会不良因素。但是对于同性恋或者同性行为没有必要带着有色眼镜,他们只不过是爱着一个或者一些人罢了,只不过他们爱的对象是同性,除此之外事业上、社会行为上、生理机能上、机体结构上没有任何异于异性恋族群之处,何必关心别人关灯之后做什么。爱与被爱是个人问题,成功与否是能力问题,与性取向无关;美国有一家电视台从头到尾工作人员都是同性恋者,节目很出色效益也很高在业界影响也很大,不是因为他们有异于常人的性取向,而是因为他们本身是能力出众的人。相对的贫民窟里也有同性恋族群,不是因为他们是由同性行为而贫穷而是因为他们所处的环境与社会因素。李银河先生——称女士位先生是一种尊重,我对于这位先生甚为敬重——关于中国同性族群调查曾做过一些相应的总结,其中提到关于同性恋者的社会阶层问题有极端化倾向,一部分是社会的精英高级白领、金领、灰领,有着高收入受过高等教育或者门第显赫,另一部分生活在贫困阶层领着低保打着零工或者在边远山区勉强维持生计,两个看似没有交集群体却因为相同的性取向被划分到一处。一面的被人报以惋惜一面的又被人嗤之以鼻,只不过是人们先看到阶层再报以态度。
国人没有两个同性恋者手挽着手出现在公众场合告诉别人他们是一对恋人的勇气,因为他们要生活,他们受不了别人背后的指指点点,受不了别人的怪异眼神。
所以有一种说法说中国是同性恋的天堂也是同性恋的地狱。
在中国两个同性亲昵无比的走在大街上不会有人认为他们是同性恋者,因为朋友之间表示关系融洽的方式也是肢体接触;相反的两个同性恋者在被人知道恋爱行为之后就要承受来自各方面的压力,这种压力足可以把人逼死,亲人的不理解、朋友的嘲笑、同事的鄙夷、社会的不认可,乃至断绝家族关系、丢掉工作、被极端主义者追杀等等诸多的问题不是一个爱字就能说的清的。厌恶疗法有多少是被人真正愿意的,除非他疯了!看着自己心爱的人照片出现的那一刻被强行执行药物外界刺激,催吐、难闻的气味、恶心的景象、刺耳的声音种种种种——惨绝人寰!我不认为替代他们选择这种方式的亲人是出于对他们的爱护,或者说想让他们结束这种性行为关系的主要因素不是为他们着想、而是出于一种自身怕丢面子怕异于常人的虚荣性心理。
所以我想说的是对于你无法理解或者暂时无法接受的事物为什么不报以一颗平常心给予一份包容的心态,让一切趋于祥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