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回了一趟老家去看妈妈。那天,接到了一位初中同学加好友的电话,他听说我在西安,就马上问是我去找他还是他来找我,考虑到他一个人开着一个土产小店,走开了就要关门,就要损失,我连忙说我去店里找他。
老实说,我的这个同学性格很好,但命运很坎坷,现在的境遇也不是很理想。但从另一方面说,他能活到现在也算幸运。因为他曾经是个被判过死刑的杀人犯。但正是因为他平时的老实本分,人缘很好,才让他在全国“严打”时杀了人没有被立即枪决;也是同样的原因,当然要加上家里的破财送礼,才使他服了14年刑就抵了“死缓”的罪行。我83年考上大学,他那一年走进了监狱。97年香港回归,他劳教释放。两年前找到我,我借给他一万元钱,他开始做土产生意。尽管他每隔两三个月打一次电话问候我一次,但我很少主动联系他,也从没有去他的商店看过。这决不是因为他是农民我是老师,而是因为他一直欠我的钱,我怕联系他给他负担,以为我要催债。老实说,有一段时间家乡有传言说他得了不好的病,亲朋好友劝我趁早要回点钱,我也只是打电话问候了他的病,那时候我心里已经打算不要他还钱了。但我不能说出来,因为怕伤他的自尊——他也有自尊啊。
论起我们的交情,与其说是初中同学,还不如说是同灯。因为那时学校教室还没有电灯,我们上晚自习还要从家里拿煤油灯,两个学生共用一盏,轮换从家里拿煤油,那时的农村很贫穷,即使煤油都要节省着用。。由于学校就在他们村子,当时他还有个哥哥在那个学校当老师,所以他坚决不让我从家里带,与他一起用他哥哥的罩子灯(比煤油灯费油,但光要亮一些)。也许是因为他的无私,使我从心里对他有一种感激之情,这也成了我们友谊加深的催化剂,使我们的关系变得特别密切。一直延续到高中,由于学校分重点班,他的成绩相对差一些,我们就成为同校同级不同班的同学了。好在当时住宿不分班,使我们能在学校的通铺上还能作为邻居。但高一上了不到一学期,他就不上学了,接父亲的班成了一名百货公司的售货员。
虽然以后我们交往不多,但我们的缘分并没有因为各奔东西而结束。一是他回老家时还会来家里看我,告诉我他工作中的一些新鲜事;二是他所在的百货公司恰好属于我父亲所在的商业局管理。尤其是后一点非常重要,毫不夸张地说,影响了他的一生。因为我父亲在纪委工作,虽然权不大,但经常和各单位的书记打交道。那时侯,书记还是各国营单位的真正一把手。我的同学当时年青力壮,又是农村出身,有的是气力,还有一股傻劲。人家都想找轻松的活干,他却反其道而行之,主动要求放弃柜台售货员的岗位,而去干大家嫌累的搬运工的工作。理由很简单,就是搬运工可以跟着车到处跑,可以去各种地方。单位领导当然支持了他的要求,因为几乎所有的领导都巴不得下属都是傻冒。领导虽然允许他干重活,但却不久久不愿给他付相应的工资(那时搬运工比售货员工资要高一点)。他为此找过领导无数次,但迟迟得不到解决,直到我父亲知道干预此事后,他才拿到了他应得的工资。几年后的1993年,正值全国“严打”时,他跟人打架致人死亡,人人都说他必死无疑。因为据他自己告诉我,判他“死缓”连当时的监狱管理者都感到惊讶,因为当年就连很多判过刑的罪犯也因为形势的变化,被从监狱提回重判,结果都有去无回。而他犯事恰遇“风头浪尖”他自己也知道随时有被提回重判,立即执行的可能。但他终于活了下来,这其中有很多原因:被杀的那个人本身不是好鸟,他平时的工作表现,单位领导的力保,他家庭的奔走,当然也有我父亲的尽力帮助。
他为他的卤莽付出了应付的代价,人生最美好的14年时光在监狱中慢慢消磨。等到刑满释放时,该错过的东西都错过了。他娶了第一个妻子也得了精神病。随后的短短几年离了三次婚,现在仍然是单身一人。但他仍要照顾患了精神病的前妻,还要养活一个7岁的孩子。尽管离婚时并没有判他要照顾前妻,但他说她很可怜,曾经和自己是夫妻啊。他把这些归结为“命”他说,他和人打架是因为别人弄坏了他的照相机,还不愿给他修理。他用刀是因为当时正在和朋友吃西瓜手里本身有刀。他说他捅人家还用手护着怕捅深了人家,而且就一刀,就1。5厘米深的一个刀口,他说被逮捕半个月也没有想到那人就死了。他对自己的失手非常悔恨,他说早知这样,宁愿不要那个照相机了。他说“吃亏是福”他以后会牢记这个。怕勾起他痛苦的回忆,我几乎很少主动问关于他的过去,零零碎碎的一些东西也是他主动说给我的,因为那终于是他刻骨铭心的一段青春经历。
好在他老实勤劳的本性还在,好在他面对很多无奈还有对未来生活的憧憬,好在他的生意也慢慢走上了轨道,好在他对自己的儿子有强烈的责任感这些让他艰难而乐观地活着、奋斗着。
我有时也蛮相信命运的。我常想,二十几年前我上学要“借他的光”读书学习,今天我学成了轮到他“借我的光”度过生活的难关,这是不是也是上帝安排的给我们的缘分呢?所以,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会无怨无悔地帮他,直到他不需要我的帮助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