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黄静于2006年2月9日购买了华硕笔记本电脑,在使用过程中多次出现异常现象。黄静委托代理人与华硕公司进行多次和解谈判,谈判中代理人周成宇提出提出500万美元的索赔,并声称如果不这么赔付就要向媒体爆料。结果华硕立即以敲诈将黄静报警,北京海淀区警方接报后毫不犹豫地将黄静羁押了10个月。
这里面有黄静以及代理人狮子大开口的成分,但是否就构成敲诈行为?警察在纷纷扬扬的“林嘉祥猥亵案”中这么因证据难以搜集而定案,为什么黄静事件就这么容易凭华硕的一面之词,是有录音还是有录象证明黄静本人说这话?如何证明这是黄静的意思而不是委托人当场脱口而出?那么首都海淀区的警方是凭法律的哪一条理由把黄静在看守所关押10个月之久?在法庭宣判之前,华硕在06年在各大网站上也发布了被敲诈的公告又是不是诽谤罪?现在黄静被警方定义抓错了,那么是不是就该追究华硕的诽谤罪?华硕这么一个国际性大公司,它在世界上其他国家上它敢这么白色恐怖的方式恫吓消费者的维权?我们的权力机构又一次站在了企业的利益之上,而且是积极主动迅捷神勇无比。
昨天又看到了一条上海新民网的新闻:石家庄新华区人民法院称,接上级指示,一律不受理有关三鹿奶粉引起的有关诉讼。我就想不通了,这明显是出于保护企业的行为,但它本身就是践踏了公民的法律权力,从三聚氰胺奶事件一开始,有关执法部门就一直站在了厂商利益而不是百姓利益之上。
首先,三鹿奶加入三聚氰胺被查出最初之际,国际通行的做法是应该对三鹿所有品牌的奶先撤架再详查,对于抽出了三聚氰胺的那些厂家也该如是。凭什么这个时候还我们对这些犯戒的企业进行有罪推证,而不是让它们现退市,再用检验手段对其他批次的产品进行无罪推证。
其次,国家在三聚氰胺门之际,推出了全国范围的免费检查和免费治疗的手段,这很人性,但我要质问:为什么这些企业犯错要全国人民的来买单?还有就是蒙牛所在地自治区立即给予2亿元的紧急贷款帮企业渡过危机,这在国际上也是不可思议的事,在国外任何企业犯了这样对人命、对儿童恶劣的犯罪行为都是罚个倾家荡产,只有我国的肇事企业还会因祸得福,在银根收紧的现在,平时这两个亿还真是不好贷出来。而我最担心的事,事件发生的时候已近年底,各方面的财政预算和拨款早已经就位、被花个七七八八的了,这些为百姓免费治疗和检查?不会是加开印刷机吧?这种大小非侵占小股东模式的印刷通膨的方式逼着无辜百姓为经济转型买单的做法已经把改革开放后强劲的两位数增长势头,变成了扣除通胀率的实际负增长,用百姓财富缩水的方式打造国家的富强,这种国富民穷的日子很煎熬人。
再次,据权威杂志财经10月期的报道,三聚氰胺奶也存在不少以三聚氰胺工业废料混入饲料喂养奶牛,而这奶牛本身就成为一个三聚氰胺毒体产毒奶的事情,为何不让广大民众得知?这些毒奶牛难道不该杀吗?我们遮盖的结果,是又引发了三聚氰胺鸡蛋的丑闻,可以想象,凡是需要蛋白检验的食品类都很难幸免,这是一场空前的饮食安全的大劫难。对于这些罔顾人命的企业个人,为何不祭出乱世出重点的重拳,而是一味想到保护国内牛奶行业、保护国内鸡蛋行业,当全世界都已经彻底不相信你这个国度的食品出口时,还不如全部重新推倒重来。看周围这么多的癌症患者痛苦地结束生命,谁敢说现在这么高的癌症患者比例与我们食品安全就没有一点关系?我只是有种疑惑:如果用人奶来喂小牛,会不会是比毒牛奶喂人类更有危害?
为何当企业利益与人民的生命利益发生冲突时,我们有关机构第一本能以及全部运作就是保护企业,而不是珍惜生命。当然,对一个按业绩考察的地方政府来说,大企业的生存是关乎业绩,对于国家的角度来说,一个行业的经济的崩溃,要比损失5、6万人的利益值得忧思的多。但愿“以民为本”这不仅仅只是句口号而已,我们小民需要的不是表情、不是姿态,而是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