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直是狗屎!踩着高跟鞋,凌夏露快步走着,她咬紧一口贝齿,胸口烧着熊熊烈火,鞋跟喀啦喀啦地在地上踏出一簇簇火苗。
蓦地,她停下脚步。
勾着笑,她悠然自若地瞄了瞄四周。
没人很好!
“啊!去你的混账王八蛋!”她粗鲁地抬起右腿,愤怒地踢着眼前的街灯。
踢还不够,她干脆脱下高跟鞋,用力敲打着眼前的铁管,把铁管当成那对可恶的狗男女,奋力地打。锵锵锵―无辜的街灯发出可怜的哀鸣。可这还消不了美女的气,一肚子火反而愈来愈旺盛。
想她凌夏露从小到大就长得国色天香,从幼儿园开始,身后就跟着一群为她痴迷的小男生;小学开始,就有人在她家门口站岗,她收到的情书多到可以将太平洋填平,为她争风吃醋的男生可以从东部排到南部。
国中时期,她开始交男朋友,但即使有男友,追她的人还是一大箩筐,她的男友也一任接着一任,换来换去,爱情生活从来就不寂寞。
男人缘,她从来不缺,艳遇这种东西对她而言更是家常便饭。
她从来不用去追男人,只要笑一笑,连手指都不用勾,就有男人来追她,而她,也很乐意被追。
可是,她和男人的交往期限都很短,通常都不会超过一年。
而分手的原因往往只有两个!
第一个,她的长相太艳,追她的男人都只想跟她玩玩,一谈到结婚哦,她看来就不像良家妇女的料,他们可不想戴绿帽。因此,他们往往会选择其他的人选来结婚;有的甚至还建议,即使结了婚,他们一样可以继续相“好”
而她的回答则是一脚朝他们最下流的东西踢过去,让他们尝尝非常“好”的滋味。
第二个原因,通常也跟第一个相关,那几个贱男人之所以会跟她分手,很简单,就是奸情曝光了。
不是被她发现,就是别的女人来找她谈判,再不就是哭哭啼啼地求她成全。
是怎样?现在的第三者都不像第三者了吗?
好,算了,反正她也不缺男人,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嘛!
她的男人缘很好,不过男人运却很烂,交往过的男人最后都因上述两个原因而分手。
是怎样?她长得太美也是罪过吗?嫌她长得不够良家妇女,那干嘛来招惹她?而且分手后都不干不脆,最后还跑来跟她纠缠。搞到最后,她反而成了抢人男人的狐狸精。为什么?因为她的长相。
这世上有人规定长得太美太艳,身材太好、声音太嘐,就是抢人男人的坏女人吗?
去他的三字经,是八点档还是小说看太多了呀?
长得美不是她的错,身材好是天生的,她又不能反抗,男人她都让出去了,也不要了,她就不懂,明明是自己顾不好自家男人,却反而怪到她身上来,那些女人简直有病!
这种烂男人送她,她还嫌脏呢!
男人嘛,随便找就有了,抢人男人那种事她凌夏露也不屑干,更不用说去当什么第三者了;可偏偏来接近她的都是些烂男人,而她,也真是瞎了狗眼了,怎么每一次都跟烂男人交往?
而这一次,更让她抓狂!男友搞劈腿还无所谓,反正她也不是第一次被劈了;万万没想到背叛她的除了那个姓张的混蛋外,竟也包括她视为好友的方可欣。交往六个月?去他的六个月!
凌夏露愈想愈抓狂,红色高跟鞋往街灯狂敲!
她和张书智认识八个月,交往七个月,而他们竟然在一起六个月,这表示什么?
表示她和张书智在一起没多久,他们两个就搞在一起了!而她,竟当了半年白痴!
不能怪她毫不怀疑,交往的这七个月来,张书智每天跟她热线,把她顾得紧紧的,任她随传随到,她打的电话,他从来没漏接过,两人的约会,他也从没失约迟到。
他对她呵护备至,把她当成公主一样伺候疼爱,她还在想,她这次真的找到一个好男人了。
真难得有男人能跟她交往长达七个月,这算是破纪录了,以前的男友通常不到七个月就saybye-bye了。而这次,两人交往以来第一个情人节,她特地打扮得美美的,甚至偷偷地定好房间,打算好好庆祝两人初次的情人节,没想到
凌夏露瞇起美眸,手上的高跟鞋被她紧紧捏紧。
一到餐厅,看到局促心虚的张书智,还有不该出现、微红着眼眶的方可欣,她的心就凉了一半。
相似的情况,她并不陌生,只是作梦都没想到这次背叛她的竟是自己的好友。
从头到尾,她看的不是张书智那烂人,而是方可欣,这个她认识快八年的大学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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