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头,“必胜!”
他笑了。
那倾城的半张脸,眸中闪着动人的光泽,让周遭的美景,都黯然失色。
顾长歌没出息的红了脸,害羞的转过身去,小口小口的啃着点心,跟兔子似的。
夜行整整一晚,到了天亮,他们到达了灵州城外,下令驻扎,大鱼大肉犒劳即将上战场的兄弟们,吃饱喝饱才有力气,才能夺取胜利。
墨君邪在她面前巧舌如簧,总是说些讨人喜的甜言蜜语。
到了士兵跟前,完全是另一个人。
他严肃寡淡,认真又郑重的举起满满一碗的酒,高过头顶,显示尊重,四周围绕着的是里十层外十层的士兵,他们不约而同的盯着他,神情一样的紧绷,不肯懈怠分毫。
“今晚的这场仗,我要赢,所有的准备都是为了今天!这一条无法回头的路,你们陪我开始,如今又陪我征战,你们每一个人不是我的士兵,而是我出生入死的兄弟。没有你们,没有我,我们一起并肩作战,创造了一个又一个胜利,此次,也不例外!”
墨君邪言辞恳切,目光灼灼,“我希望你们奋勇杀敌,也希望你们保全自己,希望你们建功立业,也希望你们平安归来,胜利重要,生命同样重要!但战争注定要流血牺牲!活下来我们一起吃肉喝酒,继续前行,死掉的我墨君邪为你们亲自收尸,抚恤家人,你们的儿子就是我的儿子,你们的娘亲就是我的娘亲!你们未完成的,后来人为你们完成!”
偌大的一群士兵中,无人出声,只有细微的哽咽,还有一双双红了的眼睛。
不知道有谁,低低的吟唱起来,声音低沉,渐渐地,有人跟着唱了起来,就像是无数条小溪,奔腾着汇入浩瀚江河。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顾长歌红了眼睛,偏过头去,屏气凝神,试图不让眼泪掉下来。
她就知道,就知道,这个男人,遇上他是她逃不过的劫。
他心有猛虎,却细嗅蔷薇,他心狠手辣,却又爱惜手足,他胸中有沟壑万千,有众生百态,见过人性的恶劣与卑贱,却仍然保有一颗炽烈的赤子之心。
令人艳羡的是,这样的赤子之心,他一人,拥有成千上万颗。
他的士兵,亦是他的野心,他的手足,他的性命,他赖以生存的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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