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三好,宋煜果然又是市三好。乐知时细细嚼着猪肉晡,满心都是崇拜。宋谨都还不知道这事儿,“现在评市三好流程这么复杂了?”
“是啊,我一开始也奇怪,后来听朋友说好像是因为去年评定的时候有个获奖的孩子是走了别的门路的,占了名额。”林蓉端着碗坐到他们的对面,“他们学校落选的那个孩子成绩更好,家长不服气嘛,就去教育局闹。所以今年审核材料都变严了,还增加了竞选的环节,可能也是以防万一吧。”
乐知时听完第一时间说,“宋煜哥哥肯定没问题的。”
“那是。”林蓉笑着摸了一下他的头,“不过拿不拿都无所谓。得失心一重,压力就会很大。”
“那我明天不去钓鱼了吧。”宋谨关掉笔记本。
林蓉摁住宋谨的肩膀,“别,您儿子交代了,不许咱们跟去。我们也别管太多啦。”说完她又看向乐知时,“乐乐明天做什么?”
听到这个,捧着小瓷碗的乐知时长长地嗯了一声,又叹口气,“我不知道。”
“小伙子看起来业务很繁忙啊。”宋谨打趣。
林蓉好奇,“什么事儿能把我们小男子汉愁成这样?”
正说着,他们听到开门声,还有熟悉的放钥匙的声音,三人都望了望。
“小煜快来吃甜汤。”林蓉喊了一声,继续刚刚的话题,“刚刚说到哪儿来着?明天的约会?”
“不是约会,”乐知时果断否认,“有个同学请我们全班去她的生日聚会。”
宋煜把书包扔沙发上,沉默着走到厨房去洗手,给自己倒了杯水,然后背靠着开放式厨房的流理台静静地喝水,眼睛望着中岛的三人。
林蓉八卦得不像个妈妈,“男孩儿女孩儿?就吃饭吗?”
“女生,张亚萌。”乐知时回答时不太走心,脑子里装着别的事。他知道宋煜不爱吃甜,伸手冲他指了指流理台上的猪肉脯,宋煜回头看了一眼,再转过头的时候,见乐知时拧着眉,拼命忍住一个喷嚏。
“……叔叔应该认识的。”他后知后觉地补充。
“啊,张鹏远的女儿,前段时间商会上还见过面。”宋谨喝了口茶,语气轻松,“去吧,周末也该放松一下。”
宋煜慢条斯理地吃着一片薄薄的肉脯,头垂着,眼神偶尔上抬,会和乐知时的眼神碰到。
只要有宋煜在的场合,乐知时的视线几乎就是完全围绕着他的,像公转的行星那样,浅色瞳孔里永远是灼热的情感,崇拜、憧憬……都是年幼者对兄长的。
林蓉还在打趣,“张鹏远女儿好看吗?”
“挺漂亮一小姑娘。”宋谨说。
“是吗?”林蓉拿手肘碰了碰乐知时的胳膊,完全没有别家父母严抓早恋的严肃态度,“是不是对我们家乐乐有意思啊。”
“当然不是。”乐知时皱起眉,从高脚椅上起来,拿着自己吃空的碗放到水池,小声对靠在旁边的宋煜说,“宋煜哥哥,你的衣服……”
“扔洗衣机里就行。”宋煜吃完了手里的那一片,从乐知时和中岛之间的空隙间走出去,打了声招呼就上了楼。
宋谨也开始开玩笑,“乐乐,你可别学你哥,他就是个锯嘴葫芦,不吭不响的,以后遇到喜欢的人就吃大亏了。追女孩子还是要跟我学……”
“得了吧。”林蓉也起身,“千万别听他吹牛。”
“这怎么是吹牛?我当年追你多用心啊。”
乐知时笑着说不想再吃狗粮,转身发现哥哥连书包都没有拿上去,心里立刻点亮一盏小灯,跑去把书包拿起来,噔噔噔上了楼,献宝似的去敲宋煜的门。
要是心情可以具象化成什么东西,乐知时屁股后头大概会变出一只摇晃的小尾巴。
他抬手轻轻敲了两下门,没回应,于是又敲了两下,依旧没人开门。
隔着门板,乐知时隐隐听见水声,又似乎停了。耳朵贴上门板,他整个人都靠上去,想仔细听一下里面的动静,谁知门竟然一瞬间开了。身体失衡的乐知时一下子栽倒过去。
栽进一个人怀里。
宋煜刚洗完澡,只围了条浴巾,头发也是湿的,发尖蓄着的一颗水珠摇摇晃晃,坠到乐知时的额头上,仿佛把他点醒了,从宋煜身上弹开。
“小煜哥哥,你的书包……”
他看起来还算镇定,可称呼都条件反射变成儿时习惯的小煜哥哥,而不是长大后的连名带姓。
宋煜接过,低声道了句谢。乐知时思路闭塞,来之前想好的话都一时间全忘了,只想跑路。他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小时候还一起洗过澡。
虽然已经是很久很久的事了。
“晚安我回房间了。”刚抬脚转身,乐知时就被宋煜一只手抓住了后脖子的衣领,跟提溜小鸡仔似的。
“等会儿。”
乐知时听话,面对他立正站好。
宋煜抬了抬下巴,“我的衣服。”
听到他的话,乐知时下意识抬手去找校服外套的拉链,可又顿了顿,“不是说让我扔洗衣机吗?”
“都到门口了,直接脱了吧。”他语气淡定。
乐知时哦了一声,把校服外套脱下来,展开来挂在宋煜身上,两边肩膀扯扯挂好,遮住他的上半身。
宋煜皱眉,“……你干嘛?”
“怕你着凉。”乐知时打了个喷嚏,然后溜了。
他一说,乐知时就真的没动,但思绪开始游离,想到以前在学校里,无论是他演讲比赛获奖,还是打篮球被撞倒,在场的宋煜从来都不会主动上前,他们很认真地在扮演陌生人的角色。
所以现在,乐知时甚至有点小小地感激开学那天突发的哮喘,让他们被迫公开这复杂的关系,走在一起也显得十分正大光明。
见他发呆,宋煜看似不在意地开口:“好吃吗?”
乐知时从思绪中抽离,听到这句之后非常确信,现在宋煜就是在嘲笑他。
“我是不小心吸到的。”他皱了皱眉。
这场景让宋煜想到他们小时候一起去看牙医的情形。乐知时吃糖吃出一嘴的虫牙,林蓉带着他们去牙医诊所,一听到电钻的声音乐知时就张着嘴哇哇地哭,抓住他的手死都不放。
宋煜继续擦着,语气不疾不徐,“什么味道?”
“哈密瓜味。”乐知时如实描述,“一开始甜甜的,但是后来变得有点恶心,像退烧糖浆。”
竟然可以描述得这么具体。
说完,乐知时吐出一点,用纸包住,“会不会是因为那个做笔芯的人猜到有人会去吸,所以故意做成甜的?”
宋煜瞥了他一眼,“如果早一点让你知道笔芯是甜的,是不是就不用去看牙科了。把这个当糖吃也不会蛀牙。
又被打趣了,但乐知时重点完全搞错,“我小时候去看牙医了吗?”
真不可思议,哭成那样怎么会忘记,不应该是记一辈子的事么?
“你的童年记忆还真是模糊。”宋煜说。
乐知时对此不置可否,握上他手腕,含着唾液的声音听起来有点模糊,“那怎么了,你不是都记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