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简西越准备找俞婉嘉恋爱的时候,也跟她报备过,是经过她同意的。俞婉嘉这个人她在大学时见过几次,不管是容貌才学还是情商,哪里都不如自己,并且还十分喜欢简西越,可以说很容易被安抚和操控,是个非常合适的人选。
傅宜景从来没想过俞婉嘉会真的对自己造成威胁,结果她居然还真的就有本事,可以将原本对自己一直死心塌地的简西越给哄走。是她看走眼了。
傅宜景只能眼睁睁的注视着简西越就这样从她面前离开,她把手握得紧紧的,这才勉强维持住自身仪态,转身走人。
现在简西越对俞婉嘉正是心热的时候,不是挽留简西越的好时机,就算她还想继续努力不愿轻易放弃,那也要再耐心等等,不然只会适得其反。
而且由于简西越这条退路偏离了预定的轨道,那么现在作为她上上之选的谭言仲顿时就变得更为重要了。她得把谭言仲抓的更牢才行。
晚上……晚上她再得再约一次谭言仲。
而在转角后面,俞婉嘉则是出神的看着简西越和傅宜景两个人背向而行的身影。
西越今天准备留在公司加班,特意跟她道歉说没有办法接她了,话语中表现的好像这是多么大的错处一样。想想西越这些天来对自己的态度,俞婉嘉心软了,鬼使神差般的,她提早下班后却并没有回家,而是来了西越公司,还特意买了符合西越口味的东西,算是爱心外卖。
——她有些话想对西越说。结果没想到,正巧就碰见了这件事。
这是天意吗?
俞婉嘉出神了好一会儿,才一边拿起手机给简西越打电话,一边迈步走进大楼。
倒是俞婉嘉在选择上犯了难。她纠结来纠结去,终究没有选择素有拆家小分队成员之称的哈士奇,而是选择了性情平和在饲主中好评如潮的金毛。哎,家里有一个需要常常被顺毛的家伙就够啦,她得给西越保留这个唯一的特殊待遇啊。
而待到给金毛起名的时候,两个人则开始头疼。俞婉嘉冥思苦想半天以后,忽然想到什么般弯弯眼睛,忍不住开玩笑说想给还是只幼崽的小家伙起名叫做“小靴子”。
简西越对她起的这个怪里怪气的名字表示不解,并且十分耿直的在疑惑,等将来小金毛变成了大金毛,是不是它就要改名叫做“大靴子”了?哎呀不太顺口,还不如俗一点,直接叫“阿靴”呢,这不挺好的。
俞婉嘉哭笑不得:“咦,你确定?”
“确定啊,或者婉嘉你还是喜欢‘小靴子’这个名字也可以。”
“可、可我是开玩笑的啊。”
“那又有什么关系,你喜欢就定下来嘛。我觉得还不错,不太容易重名。”
于是最后“阿靴”这个名字还是就这么定下了,俞婉嘉捂着脸觉得自己真的是很对不起西越了。
其实——“西越”这两个字连着念快点,再含混一些,可不就是“靴”的发音了吗?当然,特意拉长声音就像拼拼音一样,也会产生同样的效果,只不过这些话是绝对绝对不能告诉西越了。
真有了汪以后,简西越和它的关系很不错。看起来大大咧咧的家伙其实出人意料的有耐心,经常揉揉摸摸阿靴,跟它一起玩耍。
只不过让简西越不解的是,为什么他每次爱抚金毛脑袋时,婉嘉都要露出一副笑而不语的样子呢?就好像发生过什么他不知道的事情一样。
去问她的话,她只会抿着唇笑的更愉快,并且伸出手也揉揉狗头,偏偏就是不说话。
于是简西越也就只能无奈的放弃询问。
哎呀,算了,她开心就好嘛。
***
在以后的日子里,简西越的公司蒸蒸日上,在业界闯出了偌大名气。
这是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就连简父,当初将那个小公司丢给简西越时,其实也并没有抱什么远大期望,只是觉得这和西越所学似乎搭边,方便他切入工作,实际上真正想法是等他历练几年,人也渐渐成熟了,就把他放到自己身边。
尤其是俞婉嘉,她喜欢简西越很多年,当然也知道西越原本是怎样一个懒散性子,从来没想过要让他做出什么大事业,却没有想到,西越会一直这么努力。
还是简母拉着她的手特意跟她感叹说,西越的改变,就是从跟她谈恋爱开始的。后来跟她结婚后,那就更有上进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