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习惯性选择做让自己感到快乐的事情,哪怕这快乐之中,其实夹杂着一丝苦涩。这就叫做贪欢。
当然,破坏别人的婚姻,这是个不道德的行为,但我没法说邵思伟什么,有时候不得不承认,同性恋是一个相对弱势的群体,我们愿意给他们更多一点的宽容。
总之这件事情,我没办法做出任何评价。
但邵思伟的生活,其实说不上多么快乐的,跟孟子明好的时候非常好,每天都像恋爱中的小娇妻,虽然再甜蜜也是偷偷摸摸的。但动不动会大吵大闹,吵架了没有别的办法,喝酒,喝了狂吐好几天。
邵思伟喝多的时候,我以一个女性的身份,就要负责照顾他。看见他烂醉摔倒在地上的样子,我真的扶都不想再扶他一把,而是想上去踹他两脚。
从那时候开始,我特别讨厌喝酒的男人,尤其是喝多了找我要我照顾的。
大三,每个人都有新的生活,邵思伟正常的时候,我和邵思伟在市里一家舞蹈培训班,教姑娘们跳钢管舞。
其实钢管舞,是一种非常好健身训练形体的方式,没大众想的那么龌龊淫荡。很多来这里学习的姑娘,都是为了减肥。
后来黎华爱上了丛优,薛家正爱上了蓝恬,这对我而言都不是太重要的。
就这样混过去了大学三年。
我毕业了,要工作赚钱了,养自己,养吴玉清,还有还那三万块的学费。呆在我们这个小城市也不是不可以,只是年轻人么,总觉得自己没准儿能干出一番漂亮的大事出来,正如当年王昭阳对我说的。
无父无母,我就无牵无挂,自己想干什么不行。所以我觉得我该出去闯荡闯荡。这时候吴玉清给我闯了个大祸。
吴玉清之前和一个老男人好过,这男人我也见过,就是之前总去足疗店的那个。吴玉清这些年,抠了巴索的存下点钱来,打算跟着那个男人过日子,那男人看好了个房子,跟吴玉清搭伙,付了首付,钱掏出去没两个月,那男人消失了。
准备出去闯荡之前,我觉得还是该回去跟吴玉清打打照面,那天搬着些从学校拿出来的行李,朝我家走,必然要经过那个小卖部。
然后在小卖部对面,碰见了一个人。
陈飞扬。
陈飞扬各自这个高啊,乍一看跟个怪物似得,得快有一米九,而且很瘦。这小伙子拿到世界冠军没?不可能吧,现在我已经知道,所谓的世纪冠军,不过是个梦想,哪那么容易。
夏天,很热,我拿着手里的东西,有些提不动。陈飞扬看我一眼,我在想,如果他殷勤点儿过来帮我,我会接受的。
但没有。
陈飞扬在和家对面的大叔较劲,用拳头一下一下地砸那棵树,摆开拳台上的搏击造型,盯着自己的对手,眼神饿狼一样的。
我觉得光天化日这样,有点神经病。
跟树对打了一会儿,他还抬腿踹那棵树,那么粗一棵树,被踹的树叶摇摇,真有力量啊,不愧是练过的。
打累了,陈飞扬背过身来,沿着树干滑下来,一屁股就坐在了地上,背靠着树干,很疲惫又很痛苦的模样。
汗水从他的额头上往下滴,必须承认的是,那个瞬间陈飞扬挺帅的,虽然他才不到二十岁。
陈家的人都长的人高马大,却算不上五大三粗,他姐模样就不错,他也不错,身体大,但脸却很小,棱角分明,大颗大颗的汗水沿着轮廓滚下来的时候,那画面挺香艳的。
这孩子长大了,已经是个男人了。
看他没有帮忙的意思,我闷头走过去,陈飞扬拎着旁边的矿泉水瓶子站起来,他那么高大,那矿泉水瓶拎手里,就跟一小针管似得。
我们就这样擦肩走过,他阴沉着脸,似乎很不开心。过于白皙的皮肤,给人一种不太健康的感觉。
以前我看到陈飞扬的时候,他都是挺黑的,因为训练晒的。
我接着往前走,陈飞扬喝了一口水,把剩下半瓶矿泉水摔了老远,我回头看他一眼,看到他空洞无望的眼神,估计是有心事。
我在吴玉清的小足疗店里翻报纸,帮她看着店,吴玉清出去了。我也没问她干什么。
后来听见外面吵起来了,两个女人尖利的声音,一个在嚷嚷:“还钱!”
我听见吴玉清在喊:“找张有宝要去!”觉察出来是吴玉清在和人吵架。
于是我出去了,太阳很毒,吴玉清和一个女人,以及女人带来的一男一女,就在小卖部门口吵架。
小卖部搭的遮阳棚下,空无一人。这家买卖不想做了,连个看店的都没有。
我走过去,看到一个女人在扯吴玉清的头发,吴玉清被欺负,我也不能不管啊。很和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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