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叫醒的,两人晃晃悠悠的下楼,去卫生间简单的洗洗,然后到餐厅这边坐下,并痴汉脸的望着凌夙。
凌伊御和欧潇歌一样,都特别喜欢凌夙的料理,哪怕是最普通的萝卜白菜,也会觉得特别美味,凌伊御还以为自己的味觉出了问题,不过当他吃过学校食堂的萝卜白菜时,顿时学校特聘的厨师的厨艺,和凌夙比不止差了一座山。
“好香啊……”欧潇歌用力的闻两下空气中的香味。“凌大厨,你煮的啥啊?”
在厨房忙碌的凌大厨端着两碗混沌走出来,将两碗热腾腾,刚出锅的混沌摆放在欧潇歌和凌伊御面前。
这两人现在有种用完就扔的嫌疑,刚刚还在对凌夙痴汉脸,混沌一出现,直接就把凌夙扔到一边,眼里心里只有混沌。
“混沌啊,好久没吃了,快给我勺子。”欧潇歌眼睛盯着混沌,头也不抬的向凌夙伸出手。
“小没良心的。”凌夙无奈的笑着敲敲欧潇歌的头,将勺子塞进她的手里。“慢点吃,很烫。”
“好的好的。”欧潇歌敷衍着连连点头,混沌的香气太浓,直接导致欧潇歌已经自动屏蔽了周围的声音。
两只小没良心的吃的非常欢快且入迷,完全顾不上作为大厨的凌夙,所以凌夙只能孤零零的去端自己的那份。
欧潇歌吃的是最快的,称不上狼吞虎咽,但也绝对和优雅挂不上边儿。
凌伊御是小孩子,嘴巴小,食道窄,但其速度并不慢,可以说,是他有生以来吃饭的最快速度。
自己煮的食物被重要的人喜爱,凌夙是很高兴的,不过现在凌夙有点担心,这两人的食量会不会呈直线上升啊。
凌夙虽然不介意欧潇歌变成小胖猪,但不可否认的是,人变胖后,会有很多不便,最直接的一点就是行动迟缓,很难成为换说中灵活的胖子。
不过担心归担心,凌夙对欧潇歌是非常溺爱的,说他把欧潇歌宠上天也不为过,所以只要欧潇歌想吃,他就会满足,所以欧潇歌足足吃了两大碗混沌才满足,吃完都撑的不会动了。
凌伊御毕竟是小孩子,就算再能吃,也不可能和欧潇歌一样吃两碗,一碗已经是凌伊御的极限,不过他还是有些舍不得停下。
三人吃完混沌后,稍作休息,才收拾收拾启程前往皇冠会所。
皇冠会所距离凌家老宅有一小时的路程,在去往皇冠会所的路上,胡想想和凌伊御坐在后排座的位置上,两人上车时还在含着好撑好撑,十分钟一过,两人似乎迅速将胃里的食物消化,现在正欢欢乐乐的喝着酸奶。
凌夙觉得,和欧潇歌相处的时间越长,他的性格越是被欧潇歌感染的越开朗,时至今日,他似乎已经想不起过去的自己是什么样的性格。
凌夙对现在的改变很满意,这样的自己能够感受到满满的幸福,所以他丝毫不觉得性格变得柔软是一种缺点。
一小时后,三人抵达皇冠会所,下车后自然会有人将凌夙的车送到停车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