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着徵韶那楚楚动人的模样,李晓木忍不住偷偷吞了一下口水,犹豫了几秒后终于大着胆子试探着凑近女孩那犹如玫瑰花瓣一样娇艳的樱唇。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徵韶这次没有拒绝,只是闭上了眼睛,抿起了唇瓣,睫毛轻颤,脸颊酡红……李晓木伸出舌头就轻巧巧地撬开了那只清新的檀口,轻咬女孩柔软娇嫩的唇瓣,然后探进去温柔地含住了那条光溜溜、滑腻腻的香舌,不停舔舐、吸吮,似乎有清甜的芳香缭绕在唇齿间,让人闻之沉醉。方徵韶情窦初开,春情很容易就被撩拨了起来,没多久就开始热烈地回应,不过她毕竟是第一次所以一开始难免显得生涩与笨拙,但好在她学得很快!转眼间两人就交缠在了一起,呼吸可闻,唇齿生津,“兹兹”声不绝……
天边橘红色的夕阳仿佛也不胜娇羞,随即捂着大红脸,悄悄躲到山岭后面去了。在这暖意醉人的黄昏,落日余晖之下,如画风景之中,一对缠绵悱恻的少年男女忘情忘我地拥吻在一起,该是怎样温馨浪漫、旖旎美好的一幕?
直到远处响起两声欢快的嘶鸣声,方徵韶才从情迷中清醒过来,恍然意识到身在何处,搞不好烽火台上还有人正在看着呢!如果真被他们瞧了个一清二楚,那……丢死人啦!方徵韶心中顿时又羞又急,慌忙捧起李晓木的脸颊奋力将他推了开去,但是却没能挣脱出他的怀抱。
“怎么啦?”李晓木正在兴头上,意犹未尽的时候突然被方徵韶莫名的拒绝了,心中难免不快,急躁地脱口问道。不过下一秒他就没闲情去理会方徵韶的回答了,因为当他不满得看向方徵韶的时候却意外地看到一幅少儿不宜的画面——视线似乎是不由自主地就直接越过了徵韶的肩头望向她身后的芳草地,然后就见远处的树丛边,一身炭红的赤骥正人立而起,趴在皎雪雪白丰腴的后臀上,剧烈地抖动着自己的腰腹……竟是在“打野战”!当然这属于现代宅男式的说法,为了避免某些正人君子看不太懂,咱们就再列上一个古代人文雅的说法,应该是这样的:“竟是在行那苟且之事!”;若是换作现代文艺范儿的讲法,则应该是这样的:“竟是在行那禽兽之举!”(禽兽……好贴切有木有?)。当然无论怎么说怎么讲表达的其实都是一个意思,它还有一个最粗俗的讲法,不论是今人古人、粗人俗人还是正人君子、文人雅士都应该听得懂——
哎呦喂!这不是马驹儿在配种吗?快看!快看!它那活儿都露出来了……(作者俺是农村人,儿时在乡下的时候,时常能在路边、街口、巷尾看见这样的情景:驴儿呀马儿啊在交配,旁边就会围上一群人观摩,往往在这凑热闹的人群里就会有一堆的老娘们儿在那指指点点、碎言碎语,互相起哄、开着玩笑。俺那时候还是个纯情的好孩子,不过比较早熟所以对男女之事也一知半解,每次见到这样的情景本能的就感觉羞耻,想着光天化日、大庭广众的它们怎么就敢肆无忌惮地干这种事儿呢?太不要脸了吧……后来长大了,长见识了才终于发现自己小时候的想法真是傻的可爱!动物之间不就是天生这样风流快活的吗?我不知道它们有没有羞耻心,也不知道它们这样做的时候会不会脸红,但即使它们真的是不知廉耻、故意为之,我也还是会因为儿时对它们的辱骂而耿耿于怀、羞愧不已!因为在我长大的这些年里,我见识到了许多比它们动物更不知廉耻的同类。咱们人类显然是肯定有羞耻心和自尊心的,可偏偏就是在我们这样自诩为万物灵长的人类之中,有一些败类,很可能就在你我身边,往往会干出一些比禽兽更肮脏、更龌龊、更下作的事情——人家动物至少是正大光明的吧!可有的人为了满足自己的兽欲却净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儿,尼玛xun欢作乐还要开发票有木有?尼玛招鸡招鸭、约会炮友还要去酒店开房有木有?尼玛包养二奶还要用咱们农民工的血汗钱有木有?你t真是个男人,敢不敢像个爷们儿一样跟情妇、二奶、小姐、小三在大街上搞一次?如果不敢就趁早收起你那瘪三一样的小dd,别t出来在姐妹儿面前丢人现眼!)
所以,各位看官,能在书本小说之中写出来的故事永远都算不得最肮脏的,因为真正肮脏的事情都藏在我们看不到的犄角旮旯。
看得出来赤骥那家伙...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