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崔晋心都快从嗓子眼里蹦出来了——再错过一点点闫小公子那张如花似玉的脸上就要出现一个血窟窿了。
谢羽这匹被她起名为“胭脂”的马儿性子活泼,又在谢羽全力驱使之下,速度惊人,林间树木从两侧急逝而过,冷风灌进嘴里,沿着喉咙一路而下,腔子里也要冻住了
他扯着嗓子喊:“阿羽,把缰绳给我……”马速都失控了。
方才谢羽射箭,他就捏了把冷汗,生怕她失了准头一箭射死闫宗煜。不过事实证明,这丫头还挺能唬人,拉弓姿势很是娴熟,射箭却没什么准头,贴着闫宗煜的脑袋过去了,竟然也能吓的闫宗煜止步不前。
闫宗煜与程旭齐名,都是纨绔界的代表,读书习武皆提不起来,独精于吃喝玩乐,这在长安城中是人所共知之事。也亏得他是个草包,才能被这小丫头给吓住。
谢羽跑的兴起,哪里肯交出缰绳:“周王殿下,你坐稳就是了。”
跑出去一盏茶功夫,崔晋才品出了味道:“你会骑马?”
方才那一箭也并非失了准头,而是她当真在威胁闫宗煜别追过来?!
一念至此,崔晋脸都青了:“停下!你到底闯什么祸了,见到闫宗煜就跑?”
闫宗煜虽然名声不好,但却玩的风雅,向来讲究你情我愿,从来不勉强美人。
谢羽假作不闻,闷头驱马,崔晋见她不停,改抓为抱,双臂合拢将她抱了个满怀,试图去抢她手里的缰绳,但一抱之下才察觉出此举不妥。
她穿着侍卫服色,腰带紧扣,虽是冬日也能感觉出棉衣之下的腰肢劲瘦纤细,崔晋顿时搂紧了也不是放开也不是。
“好了好了怕了你了!”谢羽放慢了马速:“他昨晚酒后对我出言不敬,我将他骗到暗处揍了一顿。”
这像是这丫头能做出来的事情。
崔晋伸回了手,脑子里还留着方才搂住她纤腰那瞬间的震憾,耳朵里听进去的话便慢了半拍,才反应过来:“他……出言不敬”
阿羽穿着侍卫服色,而闫宗煜是能进武安殿宴饮的人,身份上天差地别,何至于就用到了“不敬”这词儿?
崔晋不必想也知道了,定然是闫宗煜酒后调戏了她两句,她心头火气便将人教训了一顿。怪道今儿她乖了大半日,窝在长阳殿不出门,还对他百般殷勤。
想通了这一节,崔晋也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
他这真是开门揖盗,感情是收了个活土匪在家中。而闫宗煜杀气腾腾恨不得让守卫将这丫头拿下的样子,想来揍的不轻。
此事若能悄悄按下来便罢了,若是让疼爱儿子的闫国舅知道了,还真不知道怎么闹腾呢。
崔晋头疼的按了下太阳穴,已经在脑子里开始考虑如何先下手为强,去魏帝那里告一状,省的等闫国熹闹腾起来,他反被打个手忙脚乱:“这几日你就乖乖在长阳殿窝着,别再往外面乱跑了,知道吗?”又不甘的问道:“你到底还有多少事情骗了我?”怎么感觉这丫头嘴里就没一句真话,全是骗他的。
谢羽听出他话里的回护之意,并不曾因为她闯了祸而将她推出去给闫国舅,心中暖意上涌,却不肯告诉崔晋还有哪些谎言,调皮一笑:“你猜!”又道:“为了表示对王爷的感谢之意,我请王爷吃烤肉,坐好了。”猛的一夹马腹,胭脂离箭一般窜了出去。
事实证明,打猎这种事情,也不是男人的专项爱好。
谢羽箭术精妙,骑术更好,二人一骑窜进猎苑之后,专往马蹄印少的地方进去,跑了一段路就猎了一只野兔,再跑过一个山头,远远瞧见野鸡的羽毛,谢羽箭才射了出去,就听到林深处马蹄声动,她才待要避,已听得一名女子的欢呼声:“射中了!”
紧跟着对面双骑而来,正是四皇子崔煦跟三公主崔晴,身后跟着约莫七八名护卫。早有护卫跑过去将野鸡捡了起来,送过去之后,马上的崔煦眉头便皱了起来。
崔煦的箭术不错,他外祖梅家镇守西南,也是武将世家,梅妃瞧着弱质纤纤,当年在西南也是骑马打过猎的。自崔煦十岁之后,她便说通了魏帝,每年总要将四皇子送到西南去住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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