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听闻,愣了一下,双眸抬起,盯着安夏初的小脸蛋。
他不能否认,安夏初真的是纯天然的漂亮。
细致乌黑的长发披在双肩上,略显柔美,有着松散的数些长发,突出由成熟变得可爱。雪白的皮肤犹如刚剥壳的鸡蛋,双眸一闪一闪的,仿佛会说话,小小的红唇和皮肤相称着,更显分明,一对小酒窝均匀的分布在小脸两侧。
Jack的脸色微微一红,到他知道他自己的立场,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拥有如此高薪的公园。
还在澳大利亚的时候,他本是一个流浪歌手,每天东走西奔,没有定居点。只因为听说澳大利亚风水很好,所以决定去哪里,攒了一年的钱,终于买上了一张飞机票。
可到达澳大利亚的时候,身上剩余的钱,身份证被偷,还被送进来自愿,醒来时,大多事情已经记不清了,导致他一直在澳大利亚的街头流浪。
就靠着手机头的小提琴,在街头唱歌拉小提琴,有的时候因为今天并没有赚到钱,只能饿肚子,这样的日子日复一日,他还以为这样的一生,就会一直这样下去。
直到那天,在人鱼混杂的大街上,他碰到了安夏初,看见她的那一刻,就像是天使降临了一般,她温和的笑,把自己对这个世界的看法完全给改变了,他一直记得,那时候安夏初对着自己伸出手,把那一张一百元的澳币放在了自己手里,丝毫没有一丝嫌弃他肮脏的身子。
他还记得,安夏初对自己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这么冷,你去买件衣服,然后去喝一杯热乎乎的奶茶吧。”
那时候他便觉得,没有比她更漂亮的人了吧。
她起身是并没有即立刻走开,而且停顿了许久,双眸中漆黑一切,也是让人难以看透,“你愿意来我这里工作吗?每个月八千!”
八千?这个数字,对于那时候的Jack来说,就像是梦幻一般,他有些心动,他也想更加的靠近她,帮助她,就算是舍弃性命,那又如何?像是被控制一般的点了点头。
他就这样一直跟着安夏初,从曾经的身无分文的流浪汉慢慢的变得家产上百万的小富翁。
思绪飘回来,眼前依旧是那个当初自己遇见的那个安夏初。
只是她像是多了一分惆怅,每次思考事情的时候,眉头都会皱起,精致的小脸别扭的拧成一团。
“为什么这么便宜?”Jack不懂,她的设计,一般都可以卖上五万以上的,为什么突然卖一百??
“你只需要按照我说的做就可以了,其他的,可以不用多问。”
安夏初手机捏着那份邀请函,嘴角勾着一抹阴险的笑。
因为安夏初要得这些衣服有些急,只能将就着用印越寒公司的机器。
两个小时过后,总算是赶上了一千套。
打电话给安夏初。
“衣服做好了,你要怎么做?”
“把做的衣服放到网上和店里去,然后按照我说的这个价格去卖。”
“嗯。”
随后,安夏初把电话给挂了。
她可不是一个这么好欺负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