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白色的塑料袋,往我面前一摆说道:“这也是特产?”
我无所谓的扫了一眼,登时直接惊的从椅子上弹了起来:那只塑料袋中,竟然装着一只脚掌!
透着透明的塑料袋,可以看见里面的脚掌乌黑发青,还有大大小小的尸斑。
“还有什么要解释的吗?”
我一时之间愣在当场,大脑里面干净的就像白纸。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一双冰冷的手铐已经将我拷在了桌子上。
十分钟后,来了一伙警察将我带走了。我以涉嫌偷运人体器官之罪,被要求通知家属。我爸远在千里之外,我只好打电话让我堂哥来一趟。
手机播了好几遍,一直显示是空号。
审讯的警察没了耐心,往我胸口垫了几本书籍,就是一顿大揍。后面,我只好告诉他们我堂哥家的地址,让他们自己去看看,我有没有说谎。
我做梦也没有想到的是,等警察回来的时候,又给我扣上了一个涉嫌故意杀人的罪名!
原因很简单,他们说我堂哥他们,一口咬定是我杀死了我大伯,而且,他们已经报案了。
我气的都要爆炸了,我什么时候杀我大伯了?再说了,一个患了淋巴瘤的病人,我干嘛要杀?再者说,我为什么杀?我家又不是没有钱,他又不是什么大美女,我不图财不图色的杀他干嘛?
警方的人被我问的哑口无言,只是让我冷静一下。
冷静?你被扣一个杀人犯的罪名,你能冷静不?
警方最后索性,直接不理会我,任由我一个人在里面破口大骂。他们提取了我的指纹,说是要和脚印上的指纹进行对比,然后就像躲瘟疫一样的离开了。
而我,由审讯室转移到了看守所,似乎因为我是重犯,还特意给我安排了一个单间。
第二天早上,我爸就坐飞机赶来了。他问了我一些问题以后,就匆匆忙忙的离开了。而我自始到终,一头雾水,我什么都没有做,怎么就莫名其妙的蹲了局子呢?
看守所的伙食不错,但是我没有心情吃饭。三天的时间,我瘦了十多斤。
第四天,警方来人说是一个误会,我背包内的脚掌是国外生产的高级仿真脚掌,并不算是人体器官。
而大伯因为火化的原因,无法提取指纹。警方也提取了医院的诊疗记录,确定大伯确实是死于淋巴瘤。
我就这么稀里糊涂的进去了,然后,又稀里糊涂的被放了出来。而他们给我的说法,就是简简单单的误会了!
路上,我爸的脸色很难看,似乎并没有因为我的出狱而高兴,反而是满满的惆怅。
他似乎心里装着什么事情,而我隐隐有一种预感,他心里面装着的那件事情,才是我稀里糊涂被抓的关键!
临下飞机的时候,我爸忽然开口对我说道:“娃子,你以后注意安全,千万不要和陌生人走的太近。要是实在不行的话,书就不要读了。”
我从小不敢反抗我爸的话,他既然不让我读书,我也只好就退学了。
回到老家以后,我奶奶给我准备了火盆,说是什么跨过去以后,把晦气都轰走了。我不忍扫了她的兴致,就象征性的跨了跨火盆。
心情不好,身子也乏,再加上老家里面没有空调,我冷的坐不住,就早早的睡下了。
晚上的风特别大,呜呜的就像鬼哭狼嚎一般。我睡得迷迷瞪瞪的,就听见耳边嘭的一声,似乎什么东西被吹倒了。
紧接着,刀子般的寒风就冲了进来,直往我的被窝里面钻。
我裹了裹被子,没有理会这么多。可能,很多人都和我一样,到了冬天恨不得死在被窝里面。因为,外面真的太冷了!
可是,这寒风也是奇怪的很,就像个调皮的小孩子,无论我怎么裹被子,它都能钻的进来!不仅如此,而且这风特别的凉,就像冰块一样。
我骂了一句脏话,不甘不愿的,坐起身拉开了电灯。就见屋子的窗户被吹掉了半扇,那掉下来的半扇窗户安安静静的躺在地面上。
窗户是那种老式的木窗,因为边框比较厚的原因,上面的玻璃完好无损,并没有碎。
我是一百个不愿意起床,可是不起床修好窗户的话,我怎么睡?
就外面这大风,我就是在被窝里面烧上一炉子炭火,也暖不热被窝。
没有办法,我揉揉眼睛,弯腰去拿床底下的鞋子。真他娘的是倒了血霉了,睡个觉都睡不踏实。
我一边骂骂咧咧,一边伸手往床底下摸。床有点高,我几乎是一手扶着地面,一手往床底下摸。
可是,当鞋子拿出来的一瞬间,我直接吓得裹着被子一头栽在了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