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用到水晶头骨。
所以说……
水晶头骨是当下炙手可热的东西,如果能将最后十个水晶头骨弄到手,那接下来不论发生什么,我都有足够的底气。
“在……让我好好想想,”狼老头挠着头上仅剩的几根杂毛,想了好一会才说道,“那个地方你曾经待过一段时间。”
“我待过一段时间?”
我怔了一下,脑海中自然冒出好几个待过的地方,比如沙滩上、洞穴里,参天巨树的密室,骸骨之城,实验基地……
可狼老头说最后十个水晶头骨,就在我待过的地方,我总感觉跟被耍了似的,我既然待过,却没发现什么可疑的地方。
“在哪?快说。”我盯着狼老头,催促了好几句,都有些不耐烦了。
狼老头眼前一亮:“我想起来了,就在你以前待过的洞穴里,我还让我的狼,在半夜送还捕鲸叉生存刀给你,记得吗?”
“我读书少,你可别骗我。”听到这个答案,我直接就懵了。
那个洞穴,我今天还去过,是我们来到这座岛没多久就找到的,当时林远辉在洞穴里调戏韩妍曦,被我和曲诗涵抓了个正着。
真是打死都不会想到啊,那个普普通通的洞穴,竟是藏匿水晶头骨的地方,来不及想太多了,我现在必须将水晶头骨弄到手。
“你去哪?”我才刚一转身,狼老头就把我叫住,“我只是告诉你水晶头骨在洞穴里,但有告诉你怎么找水晶头骨吗?”
“额……怎么找?”我机械性地转过身来,都有些不好意思了,刚才确实太冲动了些,生怕水晶头骨被他人抢去。
“接着!”
狼老头突然把什么东西扔了过来,我伸手将其接在手中,定睛一看才发现,这是狼老头丢失在曲诗涵那里的宝贝……
恶魔之眼!
没错,狼老头一心想拿回这东西,但曲诗涵性子倔强,就是不给,现在虽然物归原主了,可曲诗涵却离开了我。
看看手中的恶魔之眼,再想想那个俏皮可爱的小丫头,我心里有种莫名的滋味,真不愿意就这样让她离开我。
我想,她被自己人接走后,应该还没离开这座岛吧?或许我们还有见面的一天,她可是说长大后要累死我呢。
事不宜迟,我离开狼老头的树屋,准备开那辆路虎卫士,前往我们以前居住过的洞穴,找到那10个水晶头骨。
可是,我才刚一打开车门,就见王朗躺在主驾上,二郎腿都翘到了方向盘上,完全是一副社会人的德行。
一见我到来,王朗当即坐直了身体,并振作精神,嬉皮笑脸道:“兄弟……快上车,老司机带你溜一圈。”
“怎么?你要带我去哪?”
“带你去洞穴啊。”
一听这话,我忍不住敲了下王朗的脑袋:“你妹的,敢偷听我说话?这要是换做别人,我非得弄死你不可。”
“诶,别,兄弟,我错了成不?”
王朗怂了一下,忽然改口道:“哪里是我偷听你说话?我还不是看见有人在狼老头树屋边鬼鬼祟祟的,所以过来看看。”
“还有这种事?”我脸色微微一变,“照你这么说,你来狼老头的树屋之前,就已经有人在偷听我和狼老头谈话了?”
“可不是嘛?”王朗一脸无辜的样子。
我吸了口凉气:“那你有看清是谁在偷听吗?”
王朗耸了耸肩,无奈道:“天太黑,没看清。”
“好吧,先不管了,开车走人。”我躺在路虎卫士的副驾驶上,暗想事情真是越来越不简单了,我连说个话都有人偷听。
这还搞个毛线啊?
很快,路虎卫士已经发动,我忽然意识到了什么,忙看着王朗说道:“你帮我把小强叫来,让他和我们一起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