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寻宝鼠,这是什么概念?
至少在我眼中,这就和大熊猫一般,随便抓一只带到文明世界,用这小东西来鉴宝赌石,登上福布斯财富榜不是梦。
可现在竟然有一群啊!
寻宝鼠最喜欢古器,一群寻宝鼠聚集在这里,除了是喜欢王朗脸上的黄金面具外,说不定这里还是它们生存的家园。
意识到这一点,我更加确定骸骨之城在这附近,甚至这些寻宝鼠就是在骸骨之城安家,毕竟这地方的历史太过悠久。
先不去想那些,现在救王朗要紧,虽说寻宝鼠不会咬人,但看着一群寻宝鼠在他身上蹦跳,我就感觉他被lun了一样。
忒凄惨了!
也不知道他现在是怎么回事,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有几只寻宝鼠钻进了他的裤头里,可他就跟死猪似的,毫无反应。
“这样下去可不行啊。”
我咂了咂嘴,照例从兽皮袋里取出水晶头骨,扔到倒地的王朗身旁,相信用不了多久,我就可以收获一大群寻宝鼠。
曲诗涵这个时候可激动了,一双大眼睛都有些放光,柔弱无骨的小手不停地摩挲着,咧嘴笑道:
“小峰哥哥,这次抓到了寻宝鼠,你交给我保管好不好?我有办法让寻宝鼠乖乖地待在兽皮袋里,你信不信?”
“哦?你这么厉害?”我随口应了一句,眼睛死死盯着那群寻宝鼠,只等它们嗅着浓郁的腐朽气息,然后醉倒过去。
而当我仔细品味着曲诗涵刚才的话时,忽然发现了这番话中的疑点,她说……她有办法让寻宝鼠乖乖待在兽皮袋里?
这怎么可能?
我一开始不也是把寻宝鼠装进兽皮袋,可结果寻宝鼠咬破了兽皮袋,趁我不注意逃了出去,这让我有些束手无策。
可是呢?这小丫头说她有办法?
难道?
“小涵,你究竟拿了狼老头什么东西,让这老家伙整日整夜惦记着?”我将曲诗涵拉到身旁,捎了捎她的头,问道。
没错!
寻宝鼠本就喜欢古器,曲诗涵说她有办法让寻宝鼠乖乖听话,那她肯定也有什么古器,那么十有八九就是狼老头的东西。
“小峰哥哥,我还正想跟你说这件事呢,狼老头都快烦死我了。”曲诗涵嘟嚷了一句,小手随即伸进贴身口袋里。
“这是?”
看着曲诗涵拿出来的东西,我和韩妍曦皆是眼前一亮,狼老头整日整夜惦记着的东西,看来还真是一件很稀罕的古器。
这件古器,是由圆形与棱形合并而成,整体错综复杂,充满玄机,外面的棱形为金属构造,中部的圆形为宝石构造。
而最引人注目的,要数这件古器的中心处,那竟然是一只眼睛!
这只眼睛为湛蓝色,神秘而深邃,整体晶莹剔透,且富有光泽,与这只眼睛对视久了,会让人有一种沦陷进去的错觉。
“狼老头说,这叫‘恶魔之眼’,不知道有什么用,这原本是我从海滩的礁石上捡到的,可结果,狼老头说是他的。”
曲诗涵解释了几句,越往下说就越是委屈,樱桃小嘴撅起来都可以挂几个油瓶了,随后又振作起来,乖巧道:
“小峰哥哥,这东西给你吧,你不是说狼老头总挖坑等你跳吗?只要有这东西在身上,相信狼老头不敢把你怎么样。”
“你有这份心,我就心满意足了,但这毕竟是你的东西,还是你自己保管好吧,有这东西在身边,你也有个保障。”
我欣慰一笑,这件事总算是水落石出了,狼老头整日对“恶魔之眼”牵肠挂肚,这也足以证明恶魔之眼的重要性。
所以……
无论如何,这东西一定得保留下来,打死都不还给狼老头,因为这不仅仅可以保全我们,更是和狼老头谈条件的资本。
“嗯……那好吧,就由我来保管,小峰哥哥想要,随时问我一句就可以,我的东西,那就是小峰哥哥的东西。”
曲诗涵笑逐颜开,正回眸看向王朗那边,惊喜道:“哈哈,它们醉倒了,它们醉倒了,小峰哥哥,你快跟我来。”
我连反应时间都没有,直接被曲诗涵拉了过去,那群寻宝鼠全都已经醉倒了,可这王朗还跟死猪似的躺在地上。
他这到底是怎么了?
虽说处在这片灰蒙蒙的环境中很不好受,但这里毕竟没有毒啊,可王朗还是倒在这里,四仰八叉的,很是狼狈。
曲诗涵很喜欢寻宝鼠,但她并不贪心,仅是抓了一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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