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一直休养生息便是安定,可这万万千邪魔要是兴风作浪,基本就等于要将这四海八荒给颠覆、将这天庭改朝换代。
当一族强大到其他族群根本不是其对手的时候,他们也没有必要再卑躬屈膝、对异族俯首称臣了。
邪魅这一族,也是一样。
他们阖族人口占了四海八荒所有生灵的一半,谁他娘的还要去吃精肉包子、去吃海鲜火锅,谁他娘的还要给其他生灵笑啊,老子要占山为王了,这四海八荒都讲师我们邪魅一族的了,老子终于能发挥本性,吸食魂魄了。
直到三百万邪魅素衣成白山,一路风卷残云般吸食其他生灵的魂魄,踏着尸体轰轰烈烈涌到九天、进而要涌至凌霄金殿逼天帝让出六界共主之位的时候,诸位尊神和其他活下来的生灵才反应过来,邪魅自古以来就是吸食魂魄而生的,哪里能是精肉包子和海鲜火锅能打发的,如此繁衍生息五万年,已然不太好对付了。
便是在那年,上古洪荒,爆发了第一次邪魅与神族之战。邪魅吸食其他生灵魂魄以筑自身修为,而被邪魅吸食了魂魄成行尸走肉的生灵也会在短短时间之内变成邪魅,无办法生活便只有再去吸食其他生灵的魂魄。似此而往,四海八荒的邪魅几乎永生不灭。
是以最后,战火烧了足足一万年,神族死伤无数将大多数邪魅重新压入九天,以星宿之光筑樊笼,引银河星辰陨落只其身,星辰烈火在燃了七七四十九天,才将万万千邪魔一并烧毁在银河,神界最终便是这般勉强得胜。
回头再看这六界,已是满目疮痍。仅剩的几百只邪魅,被关天牢八百年才放生。
重新放回四海八荒的邪魅,再享受不到当年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给精肉包子给海鲜火锅的待遇了。最终只能在夜间出没,漫天遍野吸食残魂游魄,勉强维续性命。
而在得胜那年,神族便在凌霄金殿之上立下神律——见邪魅吸魂魄,必以仙法摧之。起初的神仙还晓得对邪魅这般严酷的缘由,可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万万年过去,神族也不过记得“见邪魅,必摧之”这句话罢了,拿邪魔泄私愤的不少,拿他们当出气筒的也不少,纯粹手痒痒想揍个邪魔玩玩的也是有的——反正有白纸黑字、金光加持的神律护佑,怕什么。
于是,当初那本《上古战纪》看到这里,我便想起来当年同素书的一桩往事。
那是我生屠西山梦貘,遍体鳞伤回到玄魄宫,素书恰来找我的时候。我当时并不晓得自己对她到底是什么感情,不想承认喜欢也不想任由这份情意随风去,本君这般复杂的心绪,她自然看不出来,是以言语之间便叫她觉得不太愉快。可她却不是愿意同旁人争辩、不愿意同旁人生气的性子,谁若欺负了她、谁若惹恼了她,她去喝场酒、睡个觉,自己也便能宽慰自己了。
于是说到不开心处,她便不愿意再同我说话,起身就说要回银河深处她的宅子里去,还说她身旁的仙官约莫要等急了。本君那时候看不清啊,本君一直以为她身旁那个仙官是男神仙啊,且是白白嫩嫩脆脆生生的一个男神仙,当即便吃了醋,控制不住便奚落了她几句。
她奔出玄魄宫的时候,衣袖逆风烈烈而响,怕是带着许多怒火。
夜色昏暗,晚风轰然,祥云之上的她,估计头发早就被吹乱了,身形又纤瘦,素单衣裳被风卷起,遥遥看去,着实容易被当成吸食魂魄的邪魅。他们那群混账,也是早就忘记为何要对邪魅动手,纯粹就是想动手,怡情作乐罢了,且以众对一,妄为神仙。所以这种混账,扔到畜生轮回都是肮脏了畜生。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此话不假。
我立在云头之上,望着下面的荷花灯盏,忽觉得思绪万千,却因为读的书多,最终开阔明朗。
我的娘亲陶妤神女,自由熟读神律,并以此严格要求自己,自然是晓得为何邪魅不可饶恕,尤其是吸食完整魂魄的邪魅。她当初怕是见过灯染吸食魂魄,所以把她当做了邪魅,以至于这般穷追猛打,将她揍得头破血流,不愿意放过她。
思及此处,本君有些庆幸。殊不知我娘亲手中的摇光宝戟,仙法赫赫,莫说摧一只邪魅,就算摧千白邪魅的易如反掌;可是母亲她没有这么做,只是用拳头揍了她,纵然头破血流,却只是皮外伤,没有伤及她的性命。
当初我娘亲,怕也是动了恻隐之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