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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终于和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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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里人都起的早,男人已经干完清晨的活,三五成群的扛着锄头回来吃饭来了,迎头就碰到了瑾哥儿。

    李瑾跟其他人一样,穿着粗布衣,明明衣服上还补着补丁,没啥好看的,他却硬是穿出一股与众不同来,村里人不知道那叫气质,都忍不住盯着他瞧,总觉得李瑾不傻后,更加好看了,有一个十五岁的小汉子还看直了眼睛。

    “你真没事啦?”

    李瑾笑着点头,“没事了。”

    他是丹凤眼,笑起来眼睛格外迷人,又一个汉子看愣了眼。

    跟他一起的小哥儿看到后,心底特别不是滋味,嫉妒的呸了一声,“才刚好就懂得勾汉子了,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小哥儿。”

    李瑾皱了下眉,勾汉子?他?

    没看到两人都是男人?他一个大男人犯得着去勾男人?

    恶心谁呢?

    虽然刚醒来,也不愿意惹事,李瑾却不愿意吃哑巴亏,“你把话说清楚,说谁不要脸呢?大清早嘴巴就这么臭,家人怎么教你的。”

    这个小哥儿正是隔壁村的王小猫,今年刚嫁到竹溪村,男人是李猎户的大儿子,他身材娇小,皮肤也白,一双大眼睛水汪汪的,隔壁村数他最漂亮,不仅小哥儿比不上他,连一些女人都没他好看。

    他最得意的就是他的相貌,结果一个傻子竟把他比了下去,他自然不喜欢李瑾,见李瑾脑袋刚好,就到处勾人,他家汉子还眼巴巴的盯着人家看,他心底能痛快才怪。

    “这比我预期的已经好了不知道多少倍,李兄小小年纪,就有这一番本领,顾某着实钦佩。”他转身对阿福交代了一句,“去拿坛好酒过来,就拿那坛三十年的桃花酿,再吩咐厨子做点菜,我跟李兄喝一杯,祝合作愉快。”

    大夏朝民风开放,小哥儿出来做生意的虽然不多,却也不在少数,顾子玉现在对李瑾佩服不已,完全将他放在了对等的位置。

    李瑾拱了下手,“二少的心意我领了,酒就不必了,我来镇上还有其他事,得赶在天黑前回去,下次有时间,一定陪二少喝一杯。”

    顾子玉遗憾不已,“行吧,那就下次,就这么说定了。”

    现在李瑾在他眼底就像一个会行走的摇钱树,他还真怕李瑾转身去了清风馆,因此他姿态摆的极低,还将刚赚的银子全拿了出来。

    “这是刚赚的三十两,李兄收下吧,讨个吉利,既然定了二八分,以后就每十日结一次账,如果没问题,今天我们就签个契约书。”

    李瑾正缺钱,也没客气,直接将银子揣到了怀里,大致拟了个契约,两人就署了名按了手印。

    从归云阁出来后,李瑾先去街上买了一个竹篓,打算用它装东西,家里缺的东西太多,李瑾看到什么都觉得需要买。

    每次吃饭因为碗不够,一家人总分成两批吃,碗必须多买几个才行,不然来了客人都没法招待,油盐酱油醋也没多少,尤其是油,因为没多少,他阿姐总舍不得用,必须多打点才行,既然来了,白面也要买点,顺便再买点花生,放到粥里,孩子们肯定喜欢。

    几乎每走几步就得停下来,买买买,最后又各买了两身衣服,扯了几匹布。

    路过书画店时同样添添添,砚台要了一个,毛笔买了一支大的,两支小的,加几块墨锭,还买了一大摞毛边纸,几刀宣纸。

    走了走了又给两个小家伙买了不少糖果和糕点,割了一大块肉。卖肉的老伯是个实在人,将剩下的大骨头都送给了李瑾,以至于到最后,李瑾的竹篓装的满满的,几乎背不动。

    他一个长相出众的小哥儿,一个人独来独往,又买了这么多东西,没一会儿就被镇上的无赖盯上了。

    这些无赖整日无所事事,就喜欢欺负落单的小哥儿和小媳妇,劫点色再劫点财,最美不过。街上人多,不好下手,他们不远不近地跟在了李瑾身后,打算跟上一段距离,没人了再动手。

    殊不知一个人将他们的小心思尽收眼底。

    “老大他朝客栈走去了。”

    “等等看。”

    李瑾来客栈是为了找长明,见他背了这么多东西,长明一双眼睛满是诧异,他张了张嘴,想问什么,终究还是没有问。

    李瑾笑着解释了一句,“家里短的东西太多,就多买了一些。”

    长明闷着嗓子说了一句,“我背吧。”

    李瑾感激一笑,“没事,我自己来就行,等背不动了再麻烦你。”

    长明嘴笨,只好点头,他跟老板说了一声,两人就一起离开了。

    “老大,还有个汉子,还要跟吗?”

    李瑾虽然长的好看,一身衣服却十分粗糙,脚上的草鞋也破的快露出了脚背,一看就是个穷小子,长的漂亮出身又低,这就像白白从天上掉下来个大馅饼,不咬一口简直天理难容,头目越看越觉得心中痒痒的。

    “跟!一个文弱的小子,有什么好怕的!”

    出了小镇,他们需要向右拐一下,前面是一条长长的土路,再往前是陈家村的旱地,刚拐了弯,五个汉子跟了上来。

    他们穿着青色的长衫,衣服做工很精细,布料也不错,一个个却吊儿郎当的,一看就不像正经人。其中一个直接走到了李瑾跟前,“这位小哥儿,难得来镇上一趟,不玩玩再走多亏。”

    瞄到李瑾的背篓里整整齐齐码着不少东西,他眼底闪过一抹贪婪。

    李瑾挑了下眉。

    “你们想干嘛?”长明脸色惨白,挡在了瑾哥儿身前。

    “想干嘛?你说我们想干嘛。”头目邪笑一声,伸手去捏李瑾的小脸,眼中的含义不言而喻。

    李瑾被他黏糊的目光恶心的想吐,他向后躲了一下,伸手捏住了头目的手,一使劲将他的手指朝后掰去。

    没想到他一个小哥儿还敢动手,头目被抓了个猝不及防,疼的惨叫了起来,见一帮小弟只知道傻愣着,他气急败坏的骂道:“□□的,傻愣着干嘛,给劳资好好教训教训他。”

    另外四人直接将李瑾和长明围了起来。

    “老大,你没事吧。”

    明明疼的厉害,头目又不敢表现的太疼,他有苦说不出,“废话什么,还不快上!”

    其中一个人向李瑾冲了过来,由于背着大竹篓,李瑾的动作有些笨重,这么一退,差点跌倒,就在这个时候,身后一个男人稳稳地扶住了他,紧接着传来一个低沉的声音,“小心。”

    声音低沉,又莫名有些耳熟,气息恰好洒在李瑾白嫩的耳朵上。

    李瑾耳朵发烫,忍不住扭头看了一眼,猝不及防对上男人幽深的眼睛,他的眼睛深不见底,好似能将人吸进去,眼底深处夹杂着一丝说不出意味的审视。

    看瑾哥儿看了过来,云烈淡淡移开视线,一脚将冲过来的人踹倒在了地上,掀了掀嘴皮,“滚。”

    他眼睛狭长,一双眉毛斜飞入鬓,冰冷的声音,配着那半张带疤的脸,十分骇人。

    云烈不仅在竹溪村出名,在镇上也十分有名,皆因他曾一个人打死过老虎。刚一对上他的目光,小头目就吓的浑身抖了一下,腿肚子一直打哆嗦。

    “走!”几个人落荒而逃,跑了几步,才发现被踹倒在地上的那个疼的蜷缩成了一团,愣是爬不起来,又灰溜溜回来两个将他架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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