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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章标题党抱歉了,从凌晨3点写到早上10点实在写不完打脸剧情了,这章保证刺激实在)
杜变望着这个同父异母的兄弟杜炎。
此时,这杜炎已经全无庶子卑微了,充满了世界在我手中的自信魅力,充满了文官的优越感,一上来就要把杜变这个六品东厂百户赶出去,给他和方青漪让地方。
而那个杜变曾经的未婚妻,那个要将他逼死的女人,根本就呆在华丽的马车中不出来,她或许觉得杜变没有资格看她的脸?
杜变笑道:“驿站很大,几个人住没有问题的。”
事实上不要说三个人住在一个驿站,就算是三个人睡在一个被窝,杜变都没有意见。
做人最重要的是要开心,要有胸怀对吗?
可惜杜炎听不出杜变的流氓,他面孔正义冰冷道:“抱歉,我们不和阉党住在一个驿站,受不了那阉腐的气息。”
你这青年文官的优越感爆棚了啊。
像打脸杜炎和方青漪这种人就要讲究方式方法了,不能直接冲上去杀杀杀,再说对方上千人呢,如此巨大的排场你也杀不过。
杜炎最得意的是什么?当然是他的才华,十七岁的二甲头名进士,不要太牛逼哦。
所以打脸的最好办法,就是在他最有优越感的地方胜过他,让他在妻子面前丢脸。
而且方青漪这种心高气傲的顶级贵族千金,一旦丈夫让她没有面子,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之后,那就不要怪我瞧不起你,甚至给你换一顶帽子了。
而杜变要表现的则是,方青漪你看,我不管哪一方面都比你丈夫强!
然而,还没有等到杜变出口,弟弟杜炎就出口了。
大家是兄弟,果然想的是一样的啊。
“杜变,听说你在广西阉党毕业的国学考试中夺得了第一名,真是了不起啊。”杜炎道,声音中充满了莫大的讽刺。
他杜炎可是殿试的二甲头名,也就是全国第四名。
而杜变只是一个行省阉党学院考试第一。
如果用现代地球的话来比喻,那一个是奥斯卡金像奖,另外一个乡镇大舞台电影节奖。
所以在杜炎眼中,杜变的这个第一名是充满了山寨味的。
就在此时,方青漪从华丽马车走了出来,双手交错放在小腹部,玉手轻轻拽着长裙,低头款款走来。
她的眼睛,始终望着脚下,没有朝杜变望来一眼。
不得不承认,这个女人确实极美,不愧是几乎和宁雪公主齐名的绝色佳人。而且她的一举一动,都充满了无比优雅高贵的美感。
从某些方面,她比宁雪更像是个公主。
尤其她的身材,修长迷人,浮凸有致,充满了让人垂涎的美感,却又不敢亵渎之感。
她走到杜炎身边,轻轻挽着丈夫的手臂,温柔娇声道:“夫君,就算面对阉党粗鄙之人,也不要丢了风度,就算赶人走也要优雅有品,不要粗鄙暴力。”
杜炎一往情深道:“放心,就算和豺狼鬣狗,我也会保持风度的。”
然后,他朝楼上望来:“杜变,听说你的诗词才华绝顶,不知是真是假?”
看来,他听过杜变这方面的名声,非常之不忿啊。
杜变耸了耸肩膀,表示有这么一回事。
杜炎道:“这次我来百色府上任县令之职,带来了许多饱读诗书的大儒清客,他们正好可以做评判。我们临时出一道题做一首诗,谁做得更好,今天这驿站就归谁了。输了的人,滚出去如何?”
果然是读书人啊。
“好,好,好……”几个方家的大儒清客从其他马车下来,拍手道:“姑爷果然文雅,就算和阉党也保持如此风度,我等有耳福了,姑爷的文才连皇帝陛下都赞不绝口的。”
杜变点头道:“好啊,赢的男人住在里面。输的男人,滚出去。”
他着重男人两个字,可惜这个庶出的弟弟还是没有听出来。
杜炎朝妻子方青漪柔声道:“夫人,就请你出题吧!”
方青漪低头想了一会儿,道:“你们本是同父异母的兄弟,此时却不共戴天,真是让人扼腕,不如就以这个同室操戈为题,各自做一首诗吧。谁输了,就主动离开吧。”
杜变听到这个题目,不由得一愕。
不会吧,送上门来打脸不说,连姿势都摆的这么别致?
你出这个题目,让我想输都太难啊。
不过不得不说,这个题目出得很好啊,非常贴近杜变杜炎这两兄弟的现实。
杜炎构思了片刻,道:“有了!”
然后,他的诗才喷薄而出。
《同室操戈》
桓山之禽别离苦,欲去回翔不能征。
田氏仓卒骨肉分,青天白日摧紫荆。
交柯之木本同形,东枝憔悴西枝荣。
无心之物尚如此,参商胡乃寻天兵。
这首诗一出,方青漪美眸大亮,每当这个时候她最最欣赏自己的丈夫,真正的才华绝顶,让她心悦诚服,让她与有荣焉。
而几个方家的大儒清客也大声喝彩,拼命鼓掌。
“好诗,绝顶好诗!”
“如此诗才,整个大宁王朝都找不出几个啊。”
“我们也算饱读诗书,但此时也自愧不如啊。”
杜变听到这首诗,也不由得错愕。
自己这个同父异母的弟弟,果然是极度出色啊,难怪杜家会彻底抛弃曾经的杜变,而选择培养杜炎。
难怪方家不嫌弃杜炎是庶子,依旧把方青漪嫁给了他。
这个诗才绝对牛逼啊,关键构思的时间很短啊,不到五分钟而已啊。
难怪他时时刻刻都优越感爆棚,这种天才就是这样的。
杜炎面有得色,朝着杜变道:“该你了,要不要我回到马车上去等?半个时辰如何?”
杜变道:“不用了,我这也有一首《同室操戈》,你听好了。”
杜炎竖起耳朵。
方青漪依旧低头,轻拽自己的长裙,但是晶莹剔透的耳朵却微微竖起,认真倾听。
杜变深深吸一口气,用低沉的语气念道:
煮豆持作羹,漉菽以为汁。
萁在釜下燃,豆在釜中泣。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这首诗一出!
顿时,全场寂静!
杜炎俊美的面孔瞬间红透,然后又变得青白,抬起头不敢置信望着这个同父异母的哥哥。
而方青漪也一愕,抬起头望向杜变。
十几名方家的大儒清客哑口无言。
都说文无第一,诗句这种东西本来是分不出好坏的。但是有些诗就是那么牛逼,一念出来就是秒杀。
杜炎那首诗已经极度出色了,但是和杜变(曹植)这首比起来,那真的是黯然失色了。
杜变道:“青漪姐姐,我这首诗如何啊?比你丈夫的如何?”
方青漪脸色一变,松开了杜炎的手腕,直接转身离去,回到马车中。
杜炎感到自己被妻子嫌弃了,顿时脸色发白,站在原地不动。
“还站在这里做什么?丢人现眼吗?”方青漪低声道。
然后,杜炎,方青漪一行人就要离去。
杜变道:“青漪姐姐这就要走啊,这驿站很大的,你可以住进来的啊。我刚才说了,输了的男人滚出去,你这个大美人有特权的。”
方青漪咬牙切齿,又狠狠瞪了丈夫一眼,快速登上马车。
杜变做成喇叭状,大喊道:“青漪姐姐,我不管哪方面都比我弟弟要强,不信掏出来比比。你啥时候要出轨,记得找我啊!”
上了马车之后的方青漪,再也维持不住之前优雅的姿态,拔出宝剑大砍。
但是心中又有一种怪异的感觉。
丈夫杜炎容貌绝品,才华绝顶,武功高强都没得说。但是……仿佛总少了一点点。
而此时,杜变刚刚做完一首百年不遇的诗之后,又变得如此粗鄙下流。
这种复杂矛盾,给人感觉真是很复杂。
……
在驿站住了一夜后,杜变继续赶路,傍晚时分,终于进入了百色府!
这就是百色城?
杜变错愕,非常非常繁华啊,简直堪比桂林和南宁府了。
这里的街道,简直每一处都流淌着金银的味道啊。
而且,看上去完全井然有序啊,没有一点混乱的味道。
杜变顿时想起了左昂的话,百色府表面看上去风平浪静,但是水面之下却黑潮汹涌。
否则,也不会有几任知府,几任知县,两任东厂千户死在这里,而且死得不明不白了。
而且这里的地下水沟要定期去掏的,否则很快就会被尸骸堆满堵住。
而且刚刚进入百色府城,杜变清晰地感觉到,自己被上百双眼睛盯住了。毫无疑问,那是厉氏的眼线,一旦进入了这里,东厂对他们就毫无秘密,就如同没有穿衣衫光溜溜一般。
……
又走了一段距离,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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