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出一件东西。
是一柄金色的匕首。在A大是从蔡龙那夺来的。
他进地下训练场时,普将这把匕首和手机等物都交于邢宋保管,取回来后一直放在身上没用过。因为他对敌时都习惯地用利爪和铁拳,拿刀枪之类的反嫌碍手和麻烦。
不过……
他轻轻一笑,将银丝的一端系在右手的手腕上,另一端则牢牢系紧在匕首的握柄上。
这柄匕首非凡铁所铸,根本不必担心会被锋利的银丝划断。
系好之后,张少云将银丝一圈圈全缠在手腕上,匕首亦被一圈银丝固定在手捥内侧,匕首的尖端对着手肘,匕首柄端对着巴掌,整柄匕首倒贴在小肘上。
弄好之后,他试着用力一甩右手,刷的一声,匕首从银丝圈里倒飞而出,在空中闪过一道弧形的金光,咔嚓一声将一张茶几劈碎,落下一地的杯具。
匕首余势不减,刀锋完全没入地板之内。
张少云淡淡一笑,看着匕首末端到自己手腕之间不经意滑过一抹淡淡的寒光,猛地神色一变,手腕用力一抖,连在中间的那根银丝发出一阵破空的锐响,呈波浪形在空中急剧抖过。
短暂的寂静,几秒过后,那些在银丝旁边的家具和电器发出一阵砰砰的响声,纷纷断为两截。
张少云满意地一笑,手猛地用力往后一拉,银丝拉着插在地板的匕首闪电般回缩。在银丝缩回的途中,他以惊人的速度不断转动手掌,将那些银丝照原样绕到腕上,等匕首飞回到手上时,银丝已经绕好,他大拇指和食指轻轻夹着匕首,中指在匕首的握柄顶端一顶,将它顶回到银丝圈内。
他看着一地狼藉断为两半的家电,心想如果换作是人的话,这一招用出,岂不是像割麦子般要倒下一大片?
甚至日后如果遇到高手,这一手杀手锏威力同样不容小覤,自己以银丝控制匕首,灵活地在对手周身飞旋,但凡只要被银丝缠住对方任何一个部位,用力一拉,都能将他的身体切开。
当然,前提是对方不能有像僵尸这般坚硬的肉体。
但用以这根银丝的锋利程度,如果面对的是肉体相对而言柔软的修真者,岂不是轻易地就能划开他们的身体?
张少云哈哈一笑,心想自己拥有坚硬而且力大无猛的身体,近战本来就是强项,如果遇到有比自己还无耻的家伙,瞧出自己远战不行的弱点,跟自己打远距离的游击战,就算不被杀死也会被活生生耗死,可有了现在这招杀手锏,圈圈你个叉叉,你跑到天边去也照样将你拉回来,就算没把你身体拉成两半,非把你拉到面前好生生肉搏一回不可。
不过他还是刚想到这一招,还得加强练习,争取练到炉火纯青的地步,让这根银丝像长到自己身上一般能自如地操控它的运动轨迹。
反正现在东郊初定,余下的事交给李凯就行,自己也没什么事,索性先将这一招练熟再说。
念及此,他二话不说,先换了件长袖的衬衣,袖子往下一拉,正好将匕首和银丝罩住。然后钻进车库随便找了辆车,一路狂飙来到郊远之区,寻了个无人的废弃工厂,在里面安心地练起了这招一半自创一半从武侠小说里剽窃而来的“杀手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