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life公司起诉罗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案件法院还未开庭审理,国内几家大型传媒机构就给予了非常的重视,对此都进行了详细的报道。自中国加入wto以来,这类涉外专利权纠纷案件并非少见,各媒体本不应该对此有那么大关注的。但是因为本次案件涉及赔偿金额非常大,而且暗中又有老爸的造势,又大撒金钱,并请他几个在媒体公司工作的朋友帮助之后,得到了他想象之中的结果。
在金钱和人事关系的帮助下,各媒体的报道都是对罗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常有利的正面报道。它们把老爸公司的产品描述成“乙肝患者的希望”、“普通百姓买得起的好药”。而罗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自然也被塑造成:向世界传播中药文化的无私民族企业、民族工业中的佼佼者等光辉形象。这样很容易就博得了民间舆论的同情和支持。
虽然所有的报道之中都没有对life公司做什么反面的描述,但是人民群众的眼睛是血亮的(不好意思,是雪亮,上网多了脑袋有点反应不过来),想想一个状告“向世界传播中药的无私民族企业、民族工业的佼佼者”的公司,能是什么好公司?呵呵,大家自然下意识的就对它起了反感之心嘛,自然而然就认为是一家无赖公司咯。所以一时之间,这一个案件引起了许多普通百姓的关注,并且得到了他们的支持。
普通百姓关心的事情,自然也就是新闻媒体关心的事情。在这一连锁反应下,这个案件引起了更多媒体和普通百姓的关注。一时之间,就连网络上也可以看到许多相关的报道和讨论。本来我是不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的,后来老爸解释说是:“有民间舆论的支持,对审判结果来说总是有利的。而且只是花少少的金钱和力气,做成了用几千万元也不能达到效果的广告,何乐而不为?当然,是在公司没有破产的前提下。”
在开庭之前,潘律师按照策略,对原告,也就是life公司的药品专利权,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通过网络,我曾经详细的了解过对于专利权的案件。由于种种原因,专利侵权案件的审理周期相对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纠纷都要漫长。经过中止审理的案件,平均审理周期达到四年以上。但是影响专利侵权案审理周期的主要一个因素,正是因为潘律师提出的这种“请求撤销专利权或宣告专利权无效”。
几乎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案件,就是因被告向专利局或专利复市委提出撤销专利或无效宣告请求而中止审理的。专利局和复审委员会往往对一件撤销或无效案件,都要经过两、三年甚至更长时间的审理。也许大家会觉得不可思议,但是想想许多机关单位的办事效率,也就没什么可惊奇的了。
老爸和潘律师他们经过这几天来的研究之后,得出的策略就是:能拖就拖。等拖个几年的,到时候钱赚的差不多了,而且部署妥当,被处罚也就不像现在这样,动辄破产那么严重了。虽然他们的做法似乎有点无赖,但是不可否认,在当前的情况下,这确实是一个很好,而且也是最实用的招数。潘律师果然不愧是顶尖的律师,对这些东西非常熟悉。
然而老爸和潘律师的美梦很快就破灭了,对方律师马上就出示了专利局的证明,证实了专利权的合法性。这无异于泼了老爸和潘律师一盆冷水。潘律师心中暗自着急,从这可以看出,对方是谋定而后动,所有的东西都准备得非常周全了。想来对方应该不会有什么明显的空子给自己专,这场官司难打啦……
很快,时间就到了法庭开庭的日子。因为是公开审理,所以当天来了许多大小报刊的记者,还有一些是关注此案的普通百姓。老爸是公司法人,自然是得坐被告席的。我和老妈则在北京分公司的几个工作人员陪同下,坐在旁听席里。老妈表情紧张的看着前面,抓着我的手无意识的握着紧紧的,让我的手都疼了。而且她的手心湿湿的,很明显就可以看出到她的不安。感受到老妈紧张的心情,让我也变得有点紧张了,连忙进入了灵魂状态,准备随时搞小动作,使life公司的家伙搞出一些问题,给他们以困扰。甚至如果有必要的话,我是会不择手段的。
过不久,就宣布开庭了。审判长严肃的说道:“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庭现在开庭。今天公开审理原告life中国分公司诉被告罗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一案。”说完,开始核对了原告以及被告当事人的身份。原告一方正是那天见过的life总公司派遣的代表,约翰乔治和他们的委托代理律师。当看到约翰乔治和他的律师脸是一种沮丧和焦虑的表情,完全没有了前几天会面时的那种盛气凌人。我心里马上就轻松了不少,看来在约翰乔治大脑内写入的“程序”,被他很完美的执行了,否则以他们那么大的胜率,没必要有这种表情的。而被告方当然就是老爸还有委托代理律师潘基明。
除了我,还有敏锐的潘律师也发现了对方奇怪的表情。约翰乔治和他代表律师的表情似乎从一见面开始,就一直非常沮丧。把这个看在眼里的潘律师心中暗暗盘算,难道对方的部署出了什么问题?虽然有疑问,但是在他冥思苦想之后,却实在想不出对方准备的那么严密,到底还会出什么问题。不过虽然想不出真正的原因来,但却也因为对方的表情,给了自己带了了一丝侥幸的希望。
核对了原告被告的身份之后,然后开始提交双方的证据证物。当看到原告方出示的唯一一份单薄证据时,不但潘律师和老爸愕然了,就连审判的法官们也显出很吃惊的子。而约翰乔治自己的脸色更是苍白。呵呵,除了约翰乔治他们之外,又有谁可以猜得到,居然会出现“因为抽烟,而烧掉重要证据”的事情?!我心里暗暗偷笑,在装证物的皮箱被烧毁之后还能交出这份证物,都已经很不错啦。提交完证物,接下来就是最重要的法庭辩论这个环节。先是原告life方的律师开始了他的指控:
“我原告方life公司,是00807977号药物专利权的所有企业,该专利是在中国的合法有效专利。被告罗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的药物康力神,已落人上述药物专利的保护范围。罗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的康力神产品,在中国大量销售,其行为已侵犯了我们的专利权,给我们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截止到今日为止,罗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从中直接获得两千三百一十二万余元。而由于其行为,严重影响了我公司产品的销售情况,依照以往的销售额,他造成我公司的直接经济损失为一千两百一十万元,并间接造成四千两百万元的损失。依据中国的法律,请求法院判令罗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且赔偿我们的经济损失:人民币七千七百二十二万元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对方律师把这些数字一一报出来之后,老妈抓着我的手也越发用力,我真怀疑会不会淤血。其实现在我还是比较放心的。对方没有了化验报告那个强力证据,也就等于空口说白话,应该不会有什么威胁性的。不过为了安全起见,我还是严密的监视着对方律师和那个代表约翰乔治的脑波。通过接受他们的脑波,我可以实时的知道他们当前正在想的东西,如果一出现什么意外,马上就搞鬼。例如让他们短期内无法说话,或者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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