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甫,我的名字叫哥昂.德.勃朗东,在这个镇子我不但拥有对自身封邑的权力,还拥有无可争辩的狩猎权,狩猎的范围是由在我城堡(虽然只是个宅邸,但哥昂依旧喜欢用城堡这个词语)顶楼一只阉鸡振翅高飞的所及距离决定的,整个荒地森林都在其内。如果有卑贱的农民想来染指,那便好好地来吧!”哥昂冷冷而傲慢地回答到。
“一只阉鸡,如何能飞满这片森林?”这下不要说菲利克斯,就连赶来保护哥哥的艾蕾,也生气地指责哥昂道。
哥昂见到这位深具异族风情的“阿比西尼亚公主”,却很有风度地脱帽鞠躬,“请允许我说明,那是因鄙人妻子所豢养的阉鸡,是用羊奶喂的,十分强劲有力,它飞得可比鸽子要远得多,能从圣德约直飞到恩典港(塞纳河的出海口勒阿弗尔)。好了,请退后罢,诸位绅士和小姐,呼吁公义的把戏到此为止。”
几位身穿号衣的侍从顿时开始凶狠地推搡起艾斯图尼和菲利克斯等人,“不要犯糊涂,贵族勃朗东,要知道农民天生比你弱势,难道在这个世界里,强者不理应宽恕弱者的吗?”艾斯图尼犹自挣扎着警告,但他们被直推到辆堆着干草的双轮马车后。
“不,在这个被森林和河流包围的乡镇,强者和弱者是互相厮杀的关系,一只狼可以捕猎一头猪,但群猪也可凶狠地把孤狼撕成碎片。”哥昂重新戴上毡帽,似乎深呼吸了下,转过身子,背对着所有人,眯起眼睛,居高临下,看着方才杜朗家孙女儿跑过的林间小路。
高大树木间流动的雾气已然散去,晌午的阳光在巍峨密集的树冠枝叶间燃烧着,当风刮动它们时,太阳的火焰就跃动不已,伴随着沙沙的声响,如同低语。
小路通往的村庄处,先是响起了钟声,接着大片喧哗声里,菲利克斯越过哥昂,看到成群衣衫褴褛的农民,穿过薄薄的雾气,乱哄哄地走了过来,让菲利克斯吃惊的是,法国的农民身躯是这样的矮小,这大约和他们困苦的生活是分割不了干系的,破败的茅舍,单薄的田产,繁苛的杂税,沉重的劳作和只有荞麦面包和菜粥的生活,使得成年男子的身高大部分都在一米六下,为了弥补气势的不足,他们将手里的武器——草叉、镰刀高高举过头顶,来弥补身高的缺憾,菲利克斯还看到他们当中,也有人手持着猎枪,大约是用来捕狼的。
哥昂和这群农民的距离,大约剩下二十尺时,农民的队伍停下来,局面相持住了。
“你们杀了我的守林人罗尔斯,对不对?”乡居贵族哥昂用双手叉着腰,单刀直入地发问。
场面沉默着。
一名身材稍微高点,紫色脸庞上乱发和胡须连成一片的农民走出来,上前两步,握紧拳头,对哥昂说:“根本不相干的事,快点把我母亲给放了。”
太阳慢慢移动到了哥昂的右肩那边去,他的脸面背阴了,更加模糊,他将手指着农民杜朗,语气慢条斯理,“罗尔斯,这个克里奥尔人(美洲土地上,欧洲人或非洲人,和当地印第安人通婚的混血后代),在法兰西援助美国独立的战争里,救过我的命,我在归国时就把他带回来了,我发誓要永远当他的庇护人,可就在三日前,他在巡逻荒地森林时,被卑劣地射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