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他去把党橙橙认回来,再带到康彩珍面前,既能得到康彩珍的原谅,又认回了冠军,多么光荣和有钱啊。
一举两得啊!
不要当他是傻的,他会想不到,这个冠军可能根本不是他家丢的那个,或者就算是他家丢的那个、也不认他的事。
一个成天只想吃白食的人,才不担心这个党橙橙究竟是不是他丢掉的那个呢,甚至认不认回来,其实……也没那么重要。
重要的是:他能以此为正当的借口,去找老三林明,找女儿林霜霜,以及哄回康彩珍!
管她冠军认得回认不回呢,认得回最好,即便认不回,但他找康彩珍说这个事,一来二去的,他和康彩珍可不就又是一家人了嘛!
至于路寡妇……
呃……能离一次婚,就不能离第二次?!
再说了,只要把康彩珍哄回来,康彩珍一定能帮他解决路寡妇的,他相信!
冬日的暗夜,天黑得跟盖在被窝里似的。
林湖宝这么想好了,就兴奋的搓了搓手,准备去村东头开小商店的胡大瞎子那儿。
胡大瞎子外号瞎子,其实不过是眼睛小了点而已。
胡大瞎子从山角村叶家批发豆腐干回来卖,知道不少叶家的事,康彩珍住在叶家,也是胡大瞎子说的。
他得再去打探打探康彩珍的情况,或者再借几块钱,明儿好坐车到苏城找电视台去!
林湖宝没想到的是,他刚走了一会儿,路领娣就抱了个襁褓,也从仓库里头出来了。
趁着夜色,路领娣抱着孩子进了以前的林明家。
她推了推门,院门虚掩着,一推就开了。
原本林明徐小春住的房间亮着灯。
路领娣手里抱着孩子呢,轻手轻脚的靠到窗户上去听。
里头一点声音都没有。
咦?个死老东西!不是说回家跟老婆商量找冠军的事吗?怎么一点声音都没有呢?
难道这么快就商量好了?
不能吧?
要是真给他们把那什么冠军给认回来了,照着现在的关系,可没有他们家一点好处啊!
嗯,得马上修补修补。
“咳咳咳!咳咳咳!人呢?快点来把孩子抱进去,这么冷的天,把孩子抱到仓库那个地方去干什么!”
路领娣站在院子里,假装咳嗽起来。
房门“吱呀”开了,一个胖呼呼的影子走了出来,灯火照着她半边脸,浮肿又丑陋,正是路寡妇:
“谁……咦?你个杀千刀没良心的,你来干什么?送钱给我吗?”
路领娣不管老娘的恶行恶状,抱着孩子就只管进了房。
房里一股子酸臭味,像是什么吃食坏掉了。
一张床上脏乱不堪。
路领娣不管,把孩子半放半丢的搁在床上,才回头说:
“对,也就我这个杀千刀没良心的,帮你把儿子抱回来,你的那个男人就这么把他丢在仓库里就不管了。”
路寡妇一惊:“啥?电视看完了?那他死哪儿去了?”
路领娣:“他没回来?他可是说有重要的事回来和你说,才走的。”
“重要的事?啥重要的事?”
“你真的不知道?”
“我知道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