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360协议,就更好理解了,任何与演艺事业有关的权益和收入,都在协议约定的范畴之内。艺人允许公司在流媒体播放、现场演出、周边销售、音乐授权、商业代言等全部领域获得收益分成,而以此作为交换,公司也需要提供财务与专业资源支持,在艺人包装、音乐制作和市场营销方面提供全面助力。
早在2002年,罗比-威廉姆斯就与EMI之间达成了类似于360协议的合作。双方成立一家合资公司,罗比将所有的演艺活动移至新公司开展,而EMI则注资1.57亿美元,以换取罗比-威廉姆斯全领域的商业收入分成。
罗比-威廉姆斯可以获得100%的实体唱片收入,和28.75%的非唱片收入,0%的线上音乐收入。作为交换,EMI将会获得71.43%的非唱片收入和100%的线上音乐收入。
刚开始,整个音乐行业都在大声嘲笑EMI的愚蠢,但事实证明,他们赢下了这场豪赌。
仅在2003年上半年的六个月内,这家合资公司就录得3500万英镑的毛利润,按照当时的汇率来计算,足足6868万美元,罗比-威廉姆斯大概能够拿到50%,而EMI则可以将另外50%全部收入囊中,也就是说,只用了半年的时间,EMI就收回了21.9%的投资。
要知道,这可是连iTunes都还在发展期的2003年。签下六张专辑长约的罗比-威廉姆斯,随着实体唱片的逐渐式微,未来的分成比例只会越来越少。
罗比-威廉姆斯的成功激励了大批巨星以同样的方式签订合约,最为著名的莫过于2007年麦当娜的经理人盖伊-奥谢里与现场演出业巨头LiveNation达成的惊天协议。
1750万美元的签约金,6000万美元的三张专辑预付款,5000万美元的现金加股票组合,用于获得麦当娜世界巡回演唱会的独家举办权,和对她肖像与姓名的使用权。注意,即使在支付了5000万美元之后,90%的演唱会收入和50%的肖像与姓名使用费,也归麦当娜所有。
这种协议解决了艺人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许多固有难题,在传统的音乐行业框架中,艺人需要同时跟唱片公司、音乐发行公司、演艺经纪公司、演出公司、市场营销公司、公关公司等十多个不同的合作方同时进行协作,每个利益相关方都有他们的考量,也极难形成共识与合力。360协议这种全新形式的出现,让艺人的合作方从十数个减少为一个,大大提高了沟通和工作的效率,也让艺人能更好地实现对个人职业生涯的规划。
而对于签署360协议的公司来说,优势也是显而易见的,他们现在将能完全享有一位艺人所有的演艺收入分成,这能够让公司更加放心地为艺人投入资源进行打造,而不需要担心自己的努力是否会成全了其他游手好闲的合作方。
另外,就像之前提到的那样,能够完整拥有一位巨星的艺术资产,对于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估值和融资能力也会有巨大的提升。
想象一下,如果UTA不仅是安吉丽娜-朱莉的演艺经纪,还拥有她的肖像权、姓名权、衍生商品销售权,那柏汇资本和韩易,还能够以1.9亿美元的价格购入40%的股权吗?
于是,360协议很快便成为了二十一世纪音乐圈所有人津津乐道的新风尚。不只是巨星们在签署这种合约,在杰夫-汉森为Paramore跟大西洋唱片公司签下第一个新人360协议后,主流唱片公司亦开始全面拥抱这种全方位分成的协议。如今,360协议已经成为了音乐工业里的制式合同。
“是的,是360协议,但是不只是360协议。”
韩易认真解释道。
“主流唱片公司交给你们审阅的360协议,实际上还是传统的唱片协议,只是加了一部分其他方面的收入分配条款而已。也就是说,他们在唱片版税方面,仍然只会给你们可怜的15%或者20%,但在演出和代言领域,他们却想再拿到30%。必须要强调的是,唱片公司不会为了这30%帮你在这些领域做任何工作,他们会让你自己费尽心力到处求人预订演出,然后再从你本就干瘪的钱包里再抢走30%。”
“而我们想要做的,是以巨星的标准对待你们,碧梨、菲尼亚斯。我们希望能够与你们共同创建一个合资公司,共同管理、共同拥有,所有的演艺事业,不管是版权发行还是现场演出,都会在这家合资公司的框架下进行。”
“简单来说,就是我们希望,不仅是我们,我和赵小姐。你们,也能成为自己事业真正的掌舵人。”
真有如此诱人吗?
当然不。
合资公司,只不过是另一种深度绑定音乐人的方式而已,让他们觉得他们真正拥有一家公司,而不是仅仅签署了一份艺人协议,这种心态上的区别,能够帮助他们更长久稳定地在同一个平台发展。韩易准备给他们的分成,并不比主流唱片公司好上多少。
“在合资公司中,你们将获得25%的唱片版税分成,跟Jay-Z和Beyonce是一个级别。而其他商业收入方面,我们只需要35%。最重要的是,我们不会让你们在职业生涯的任何一个领域、任何一个阶段孤军奋战,我们会成立艺人管理公司、唱片公司、版权发行公司、现场演出公司,甚至连现在我刚购入的UTA,也会加入到推动你们发展的行列中来。我提到的每一家公司,都会在我们的合资企业中占有股份,以保证它们的全情投入。”
赵宥真垂下眼帘,似乎是想要掩盖嘴角露出的一丝笑意。韩易果然对音乐产业洞若观火,营销概念的话术也是炼得炉火纯青。
许多人都认为唱片工业式微,音乐销售已经赚不了多少钱了,但事实上,随着近年来流媒体平台的迅猛发展,金融资本的大量涌入和在线版税税率的不断攀升,唱片工业已经渐渐恢复到过往的繁盛状态,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以Billie Eilish那首全球大火的《Bad Guy》为例,仅在Apple Music一个平台,就能获得上千万美元的收入。从2019年到2022年,碧梨的流媒体收入超过8000万美元。要知道,碧梨专辑的实际音乐制作成本,还不足这一数字的1%。
也就是说,即使把MV拍摄和音乐营销费用加在一起,光从流媒体的收入上来看,新时代的音乐销售也是一笔一本万利的买卖。甚至比那个动辄两三千万实体销售量的所谓唱片工业黄金年代还要夸张。
原来卖唱片,需要唱片公司提前垫付一大笔费用压制CD,通过复杂的物流运输系统送到世界各地的唱片店里。一旦对销售的预计不够精确,就会产生大量存货,两年后唱片店退回,还需要自己花钱请人运到内华达的沙漠里填埋。
现在的唱片公司,能有什么需要实际支付的销售成本?
点击“发布”按钮产生的鼠标磨损费吗?
在韩易提出的条件中,75%的音乐收入分成,扣掉人工成本和税金后几乎全是净利润,35%其他方面的商业收入那就是锦上添花,除了巡回演唱会之外,绝大多数的音乐事业活动也不需要由他来掏钱。
另外,旗下每个关联企业都持有一定比例的合资公司股份,不仅能让各个事业板块都享受到碧梨未来井喷式增长的商业价值,还能让今后融资环节中各家公司的估值公式更加明晰。
合资公司可以融一次,每家持股公司都可以分别融一次,一份资产,多重融资。
一鱼多吃,鱼刺都拔来煮了做捞饭。
不管怎么看都是对韩易更有利的操作,竟然能被他讲得如此清新脱俗。
“听起来很有吸引力,韩先生。如果可以的话,能麻烦您将协议用邮件给我们发送一份吗?我和碧梨可以仔细阅读,认真考虑。”
菲尼亚斯的社交能力也许没有韩易老道,但是谨慎程度绝对相差无几。否则,他和碧梨现在应该早就签下了一份毫无公平性可言的血汗合同。
“老实说,宥真、韩先生,我们目前也有一些唱片公司在接洽,所以可能需要……我不想显得很冒昧,但是我们得做一些对比。”
“当然的,对比是好事。我最不喜欢的,就是凭借一腔热血签下合约,然后花数年时间闹情绪搞新闻,想方设法要挣脱的那种人。”韩易早就预料到了菲尼亚斯的这种反应,“随后我们将会发送一份合作协议给你们过目,事实上,我希望你们思考的时间越长越好。越是谨慎的决定,才有越持久的效力。”
说到这里,韩易啜饮了一口可乐,刻意留出一个谈话的空隙。待冰凉的甘甜液体裹着气泡入腹,韩易才重新缓缓开口。
“全方位的协议我们可以慢慢进行,但是我认为,对音乐本身的推广,一刻也不能停。”
今天这场谈话的主要目标,呼之欲出。
“合作的建立需要彼此信任,而真正的信任在合作中才能产生。”
“因此,我的建议是,我们可以就《Ocean Eyes》这首歌签署一份音乐发行协议和唱片协议,由我们来进行版权管理、渠道发行和音乐营销,不要浪费每一首优秀作品的生命期。”
“为了表达我们的诚意……”
“在这份单曲协议里,我们愿意支付十万美元的预付款。”
不好意思,像之前讲过的那样,我不想呈现一个毫无真实感和专业性可言的事业线,也希望看我的书不光能给大家看故事,看完了之后甚至对这个行业能有深刻充分的认识,就当是一堂免费音乐产业课程吧!
再强调一下,没抄所谓的百度或者谷歌,全是我一个字一个字根据学到的知识和行业经验码出来的,娱乐类的小说也可以有技术知识的输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