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煜警惕地盯着他,看他向自己走来,赶紧往床下翻。
可是,他全身像是被注入了什么可怕的东西,让他绵软无力,脚踩在地上的一瞬间,就顺着床沿滑了下去。
男孩快步上前扶起他,他想推开都没有力气。
“你到底是谁?你在我们正在侦查的案件里到底扮演的什么角色?你把我带到这里想做什么?杨小华,我没对你做出什么不好的事吧?能帮的都帮了,我欠你什么了?”方煜狠狠地瞪着他,真是越说越难受。
杨小华勾起嘴角,伸手摸了摸方煜的脸。
方煜厌恶地把脸给别开了。
他的手就那么悬空着。
“呵呵,哥哥真是的...”杨小华轻笑一声,那笑里带着一丝神经质的扭曲,让人心尖发颤。
方煜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这样的杨小华。
“你想做什么?直接说,要杀要剐请便。”
大不了这任务不做了!
“我哪里舍得杀你呀?方煜哥哥。”杨小华去拉他的手。
方煜想要甩开,却是徒劳,他使不上一点力气。
“你那么多问题我要怎么一一回答你呢,要不你自己亲自看看?”
“???”
“哥哥不是会灵魂窥探吗?”
“这只对妖魔鬼怪有效,你是其中哪一个?”
“都不是。”
“那看个屁。”
杨小华啧啧了两声,慢慢靠近方煜,“我虽然不是,但我的朋友是呀,只要你想,我这个普通人也可以让你看。”
“......”方煜一脸茫然地瞅着他。
这小疯子什么意思?
“所以哥哥,你要不要看?你只有这一次机会哦。”
“看,不看白不看!”
听他用嘴巴说不如用眼睛看,灵魂是不会骗人的。
不管他是妖魔鬼怪,还是妖魔鬼怪在帮他,只要窥探到就能真相大白,还能拖延时间等待救援。
方煜相信叶萧然和江毅肯定正在救自己的路上。
于是他深深吸了一口气,把虚浮的手掌放在了杨小华的额头上...
~~~~~
我叫杨小华。
今年20岁。
出生在一个无法言说的家庭里。
我父母身上流着同样的血,然后相爱,生下了畸形的我,最终让我为其买单。
没错,我是个没有感情的嗜血怪物。
我从记事开始就对生人的血特别感兴趣。
那是一种美妙的食物,我为之疯狂。
第一次尝到这味道是在八岁。
那是我母亲的血。
盛夏的午后,她在卧室睡觉,我从厨房里拿了把尖刀划开了她的喉咙。
然后贪婪地吮吸着那清甜的甘泉。
渐渐地,鲜血染满白色的床单和被子。
我看着那具尸体,异常兴奋。
我又躲进了衣柜里,等着父亲回来。
我要杀了他,反正他和母亲相爱,就让他们去阴曹地府相爱吧。
晚上,他回来了,跪在床边哭得凄惨,真是非常地聒噪啊。
我从衣柜里出来悄悄来到他身后,手起刀落,他就躺在了母亲身边。
我把三个玻璃瓶都装满了血,然后放在冰箱里,这样就可以吃上好一段时间了。
他们的尸体被我扔进了冰冷的地下室里。
但我发现,比起对血的渴望,我更爱杀人的快感。
我开始寻找机会。
上了年纪的邻居,路过的小女孩...没什么反抗能力的弱势群体都成为了我的猎物。
得手后我会把人拖到家里,慢慢享用,最后都去地下室里陪着我的父母。
可是,慢慢地,我发现这并不能满足我空虚的内心,我需要更加好玩的玩具和鲜甜的血液。
我在12岁那年和邪灵做了交易。
它给了我强大的力量,我只需要把玩具的灵魂拱手奉上。
但我的样貌身高,甚至声音都永远停在了12岁。
不过无所谓,我只在乎精神层面的愉悦。
因为我看着小再加上邪灵的帮助,就算我不把尸体拖回家,警察也没有怀疑到我头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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