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抓住我肩膀的手始终没有放开过。
我只感觉一阵天旋地转,瞬间就失去了意识。
再次醒来的时候,我的身边躺着一个血肉模糊的男人。
喉咙已经被咬断,心脏不知去向,旁边的泥地里有一枝鲜红的玫瑰,散发着令人作呕的臭味。
满枝在不远处的角落瑟瑟发抖,手里握着一把小刀,满眼是泪地看着我。
我知道我已经变成了怪物。
这个侵犯了满枝的男人是我杀死的。
我不后悔,但我明白,我的癫狂已经就此打开了门。
“满枝,杀了我。”我云淡风轻地说了这句话。
在我还有理智的时候,杀了我。
满枝紧抿着嘴唇,坚定地摇头,“小..小姐,我不要!我不能杀了您,我不能没有您。”
“可我是个怪物,我会发疯,我会杀人,也有可能伤了你。”
满枝颤颤巍巍地爬过来,一把抱住我,“小姐,我不怕,我会帮您,我会帮您的!”
我不再说话了,痛苦地闭上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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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忍痛把脖子上的红宝石取下来卖掉了。
要想生存下去,得有钱才行。
这块红宝石是我母亲生下我的时候,我父亲送我的,价值连城。
我们得到了一大笔钱。
买了F市的合法公民的身份,买了城西山顶的别墅。
我和满枝很长时间都躲在这里,互相疗伤。
不管是心理的,还是生理的。
我们以为就这样能平平安安度过这一生。
可是,老天哪里肯眷顾我们呢?
我就是个怪物,是个喝人血吃人心的恶魔。
往后的每一年,我都会在玫瑰盛开的季节发病一次。
去杀人。
把猎物拖到暗处先享用一番,待恢复正常再吸干鲜血,挖掉心脏和长出来的玫瑰花带回山顶别墅。
起初,我是毫无意识的。
到后来,我已经清楚知道在干什么了。
从愧疚之心到理所当然,我从里到外都成了恶魔。
满枝拦不住我,只能帮我收拾残局。
我还突然有了幻术,瞬移,锁魂这些异能,让我的犯罪多了更多的保障。
就这样,我们苟活了三十多年。
我也杀了三十多个人,玫瑰花被我种在别墅的后花园,慢慢的就变成了一片特别的花海。
那夹杂着尸臭味的玫瑰香让我越来越上瘾。
甚至我只有闻着这味道才能安然入睡了。
这期间,满枝拿着剩下的钱学着做了生意。
她很聪明,什么都是一学就会。
很快,她的事业就风生水起,后来成立了满芳集团。
林满枝,绿芳时。
属于我们两个人的王国。
虽然我从不参与集团任何事务,也从不在人前露面。
这是为了保护我自己,也是为了保护满枝。
杀人一直持续着,我不能停止,根本就停止不了,我好像只有这样才能活下去。
可是,我发现了一个大问题。
我的面容一直保持着18岁的样子,而满枝却有了岁月痕迹。
她说无所谓,人本来就是要老的。
可我却心疼她,也不想看她老去。
于是我逼她吃下新鲜的人肉,喝下腥甜的人血。
第一次她朝我发了火,然后生气地离开了山顶别墅。
我们冷战了三个月,还是她主动回来的。
可我并不觉得我有错,我要她和我一样年轻,我要她永远陪着我...我也不能失去她。
我苦口婆心地给她洗脑,最后她还是同意了。
我欣喜地又去杀了一个人,把血肉放在她的盘里。
“没事,我用幻术把它变成你爱吃的好不好?”
满枝苦笑地摇摇头,“算了,我可以的。”
我知道她是为了我在妥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