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天,我回来啦!”
小骨头这脾气好的令人无语,霍湫曾提醒过她,有些人不适合做朋友,可惜她分辨不出来,傻白甜的小骨呐。
她身边围绕的人,大部分都是别有用心之人,白莲花和大小姐都有,人生精彩纷呈,奈何没有几个真心朋友。
除了喜欢她的人,大部分都是攀关系,偶尔能有两个朋友,至于轻水白莲花,也就小骨信任她,霍湫一眼就看出这人比霓漫天更恶心。
“你最好别回来。”
霓漫天冷哼一声,在花千骨回来后,以前围绕在她身边的人,全部都转移到花千骨身上,她回来的意义,就是夺走属于霓漫天的荣耀。
无论花千骨怎么道歉,霓漫天绝不会原谅花千骨,她需要一个弱鸡,陪衬出霓漫天的强大,而不是自己沦为陪衬。
“你会不会说话啊,千骨,快让我看看你,你当上蜀山掌门后,变得很不一样了。”
孟玄朗抓住花千骨的手臂,越看越欢喜,他来长留度假,本就与仙家缘分尚浅,简单来说,在长留度完金后,回蜀国继承他的亿万家产。
整个蜀国都将成为他的属地,说之为亿万家产,也远远不够,他将成为人间主宰,而非修仙之人。
“孟大哥。”
甜甜糯糯的声音,落在孟玄朗心尖,好似一只小猫咪在他胸口挠动,他这辈子认定花千骨,这仙不修也罢,人间共主不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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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共主娶蜀山掌门,人间与修仙界强强联合,此等盛事必将记录史册,孟玄朗心中欢喜,变得越来越兴奋。
“某些人眼光真好,一早就认准蜀山掌门抱大腿。”
霓漫天在一旁冷嘲热讽,她讨厌花千骨,讨厌孟玄朗,孟玄朗整天围着花千骨转,是个人都能看出来,孟玄朗喜欢花千骨。
如今花千骨身份摆在那里,事实证明孟玄朗的眼光很好,众所周知,霓漫天是蓬莱掌门之女,孟玄朗却喜欢花千骨,事后就爆出蜀山掌门的身份,可见眼光独特。
“漫天,你别误会,我跟孟大哥只是朋友。”
花千骨脑瓜子要炸了,刚刚在蜀山经历杀姐姐和尊上之间的暗比,她尚未选择出来,现在又冒出个孟大哥,天理难容啊!
“呵呵,误会?我们又不是瞎子,他不喜欢你,为什么晚上只找你练剑?”
霓漫天每天在柠檬树下,吸收着柠檬的酸爽,今日不拆穿这对狗男女,她霓漫天的名字倒起写。
“漫天,你真的误会了,我们只是......”
按照花千骨的思路,她不仅与孟玄朗练剑,还与儒尊小哥哥一起练剑术,又与尊上一起练习御剑飞行,怎么就变成喜欢了。
难不成那么多人都喜欢她?她只是个资质极差的弟子,儒尊小哥哥是看在蜀山和莫姐姐的面子上,才会对她有所偏爱。
“没错,我是喜欢千骨。”
“千骨,我喜欢你,我是认真的。”
孟玄朗死死抓住花千骨的肩膀,眼睛真诚的盯着她,他讲出这句话,全场轰然起哄,轻水立马又耍性子。
轻水一直让花千骨帮忙追孟玄朗,孟玄朗眼里则只有花千骨,这难道就是闺密喜欢上男神,然后男神看上了另一位,这狗血的剧情。
正常人在花千骨和轻水中选择,都会选择花千骨,一个是呆呆的小白,一个是白白的莲花,还用选吗?
当然,那种一见钟情的人另当别论,一见钟情换一种表达方式,叫做见色起意,喜欢一个人,是始于颜值,敬于才华,合于性格,久于善良,终于人品。
“你们一个个不练功,站这干什么,孟玄朗,跟我来一趟。”
霍湫无奈的耸耸肩,为了师兄的追妻路,他打了多少次辅助,坑了多少次白子画,只不过每次帮忙时出了点意外。
他现在的身份,与当初的宁缺很像,属于打辅助一类,霍湫看着孟玄朗公然表白花千骨,花千骨又弱小无助的模样,只能出来打岔。
“见过儒尊。”
众弟子安静下来,平时儒尊很好说话,生气的时候,比尊上和世尊都难搞,千万别得罪儒尊,后果十分严重。
“所有人绕着长留山,离地一寸御剑飞行,没飞够一圈不准吃饭。”
“孟玄朗,跟我走吧。”
霍湫拿出伏羲琴,悬浮在天空中,一旦这些弟子不遵守规则,伏羲琴就会波动琴弦,给他们来一道弦刃,虽然不会受伤,但会很疼。
众人苦兮兮的踩着飞剑,光是悬浮一寸高,就有许多人做不到,这需要十分精妙的控制力,花千骨凭借御剑术,勉强能行。
长留议事殿,三尊高坐台上,落十一在侧,陪着孟玄朗。
“岂有此理,你把长留当作什么地方,你父亲让你来修仙,不是叫你来谈恋爱的,长留是清净之地,你居然搞这些乱七八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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