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子。
武朵朵走在郑竟的身后,头高高的抬着,显得很是骄傲的样子,不屑于与眼前的这些人为伍一般。
不过,小女孩的作态太过明显,看在陈珞的眼里,反而让他觉得好笑。
郑竟和那些人说了几句,然后介绍陈珞,很自然而然的主导的口吻,那些人都有听过陈珞的名字了,只是没有见过,见了之后,觉得也不过如此,原本还有些憧憬的几个女生,将陈珞拿来和郑竟比较了一下,发现他除了相貌清秀略占优势之外,不管是身高还是家世甚至是穿着都没什么亮点,还有点小小的失望。
陈珞将各人的反应尽收眼底,也没什么反应,而武朵朵则是开始幸灾乐祸,打击开始了。陈珞,希望你不要狼狈逃走才好。
一行人进了卡拉ok,要了一个大房间,这年头里面的设施还比较简陋和简单,木质的沙发,几个塑料话筒,音质也不是很好,音响什么的还是立地式的,几根黑线,连着电视机的一端,就是全部的了。
Vcd旁边放着一打碟片,女孩子们欢呼雀跃的去挑选,武朵朵不为所动,挑选一个位置坐了下来。陈珞也没什么兴趣,跟着坐下,两个人坐的有点远,加之室内灯光昏暗的缘故,看不清楚样子,只能看到眼睛。
武朵朵的眼睛眼线很长,但是并不媚,有着少女特有的纯净,有这样的眼神的女孩子,就算是再坏,也是有底线的。
武朵朵发现陈珞在打量自己,狠狠的瞪他一眼,转过头去不让看,黑暗中,娇美的小脸却是红了起来。
实在是太讨厌太不懂得礼貌了,怎么可以这么看人,那眼神简直就像是要将人给看穿一样,一点**都没有,感觉实在是糟糕透了。
陈珞也没注意到小女孩的别扭反应,因为几个女孩子已经开始放声高歌了,这年头流行的曲目不多,卡拉ok里必备的是四大天王的歌曲,尤其以刘德华和张学友为甚。
女孩子唱刘德华的歌,感觉上总是差上那么一点,但是打打闹闹的,看着在陈珞眼里年轻了差不多二十多岁华仔在mv中和漂亮的模特追逐的场景,还是很有看头的。
唱法凌乱,加之设施差劲的缘故,那声音听起来简直就是刺耳,而且女孩子们没有唱歌的技巧,一味的飙高音,飙到最后飙不上去了,就像是老旧的碟片卡碟了一般,极为搞笑。
几个男生作为护花使者,负责鼓掌,一轮唱下来,几个男生去唱,陈珞则是一边喝茶水一边嗑瓜子。
如此乱糟糟的,也不知道闹了多久,耳边,歌声忽然变得清晰起来,陈珞抬起头一看,发现是郑竟在唱了。
而画面中,早已不是刘德华,而是变成了周妁,这是周妁的一首歌,《可惜不是你》。
很奇特的,郑竟男声女唱,他的声音虽然偏尖细,但是男性向还是很明显的,所以,当用接近原版的女声将这首歌唱出来的时候,大家都被吸引住了。就连一向不屑的武朵朵,都看了过来。
郑竟唱完这首歌,那些随他一起来的人用力的鼓掌,是真的很好听。
郑竟笑了笑,看陈珞一眼,然后继续唱另外一首,张学友的歌,张学友唱歌的时候拖音,颤音很重,声音雄浑,但是他也是模仿的像模像样,大概是在很认真的秀唱功,并不想因为自己可以用男声女唱而被误认为是娘娘腔。
然后,依旧很成功,掌声很热烈。
唱完这一首,郑竟不唱了,笑着对陈珞道:“试试。”
“唱不好。”陈珞道。
“没关系,都是出来玩的。”郑竟依旧笑,但是目光已然多了几分强人所难的味道。
陈珞叹了口气,他并不介意别人用一点手段泡妞,但是,在泡妞的时候踩着别人的脑袋出风头,就很脑残了不是?
偏偏这脑残还如此的自以为是,真的以为自己唱的很好了?
陈珞接过话筒,又是叹了口气,质量真差劲啊。
而他这样子,看在别的人的眼里,则是成了懦弱和怯场的模样,特别是武朵朵,都要笑出来了,郑竟的歌唱的好与坏,听一听也就过去了,和她没多大的关系,但是,陈珞唱的好与坏,关系则很大。
因为,她要看到陈珞丢脸一次,将脸丢的干干净净,看他以后还怎么坦然面对她。
如同武朵朵一样,没有人看好陈珞,也没人认为陈珞能唱的好。
事实上,郑竟的唱功还真不错,一听就是专门训练过,用来泡妞装逼的,比唱~功,陈珞不认为自己比的过,但是比唱法,谁比的过他?
“要唱什么歌?我给你放歌碟。”有人附会道。
“不用了,清唱吧,这里没有我要唱的。”陈珞道。
“清唱?”所有的人微微一愣,疯了吧。
武朵朵更是觉得陈珞要捣乱了,自暴自弃,笑的更是得意,就像是一只小狐狸似的。
“嗯,清唱,自己写的。”陈珞点了点头,神色无辜。
然后,就听他清了清嗓音,胡乱的唱了几句,那舌头绕的,根本就听不清楚歌词,听的人一阵头晕。
唱什么东西啊,有人嘀咕道。
陈珞不以为耻,继续清嗓音,清的差不多了,这才唱了起来。
照旧是又饶舌又快的风格,完全不知道在唱什么,可是陡然,陈珞吐字变得清晰起来。
“一盏离愁,孤单伫立在窗口。我在门后,假装你人还没走……”
这首歌本身就是一首偏向安静的歌,词曲风格统一,所以清唱起来,呼吸吐气都容易一点,陈珞唱着的时候,也无需费很大的力气。
而周围的那些原本等待他出丑的人,听着这首从来没有听过的歌,一个个脸色都变得怪异起来。
特别是武朵朵,更像是见鬼一样的,一下子就站了起来。
他刚才说什么来着,自己写的?
武朵朵一下子觉得世界错乱了,怎么可能。
比他更错乱的则是郑竟,这下该怎么比,原本是打算用自己的歌喉来羞辱他的,可是,反而倒是成全了他。
这首歌,就算是清唱,无论是音色还是旋律,都远远的压上他一头了,更要命的是,居然还是陈珞写的。
不是说是云山市中考状元吗?不应该是书呆子吗?怎么还会写歌?
他是天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