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集团内部事务的范围。
在初期的磨合过程中,白汇俊的留英文化很快就与玉柴的国企背景产生了冲突,一个根本的点就是,白汇俊希望用新的发展思路去开拓集团新的利益增长点,而集团则认为他太过激进,不应该抛弃赖以起家的机械制造行业。矛盾发展到后期,集团认为他整天张口闭口就是体育产业,对以工业制造起步的公司没有太大的益处,这个人才不能为集团所用,那就是一块废柴;心灰意冷的白汇俊在集团里遭到冷落,不受重用的他也是想着另起炉灶。
直到建立足球俱乐部念头的产生,白汇俊经过一番细致的调研之后,起草了一份详实的报告,里面提出了建队可行性、政策支持、产业支撑、青训方向、文化建设、利益增长方式、消费习惯培育、品牌打造等八个方面的意见。
这份三万字的报告的专业性倒是吸引了黄三平的兴趣,他认真进行了研读,也开始认可了白汇俊的想法。他的真实想法是,既不让这个出头鸟影响集团的主营业务,造成班子凝聚力的下降,同时又顾及对恩师后代的照顾,给他发展的空间,如果最后因此失败了也不会对母公司造成太严重的拖累,同时也有了可以将其清除出去的理由,而不至于背上忘恩负义的骂名。
黄董事长的心机以外,也是对打造品牌发展新思路的一种探索。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发展,玉柴已经取得国内领先和全区第一的行业位置,发展上已有所触及天花板,如果此刻能够开拓出一条新路子,尤其是国家正在全力推进的第三产业,一旦能够上正轨的话,对优化集团的营收结构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
董事长开始认同了,董事会自然也就好通过,经过白汇俊的一番努力,与集团达成的沟通结果如下:集团初步同意筹建玉柴足球俱乐部,注资500万,成为集团旗下的第17家子公司,母公司全额控股,委任白汇俊作为总经理,全面负责俱乐部的一切事务;
集团每年向俱乐部出资总额不得超过1000万,出资期限为五年,五年后逐年进行减少,减少比例为10%-20%,满十年后俱乐部必须独立营运,自负盈亏,母公司不再出资;俱乐部如果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消极对待赛事,不思进取,影响母公司声誉的话,集团拥有暂停甚至取消出资的权力;集团不干涉俱乐部的正常经营行为,涉及大型基建项目需上报审批,相关的用地及建设资金筹措,由俱乐部自行解决;
白汇俊作为俱乐部负责人,必须合理调配使用资金,自觉接受母公司的财政监管,本着为玉城和广西的足球事业贡献力量的原则,尽快建成一支现代化的足球俱乐部,力争早日实现广西球队征战全国顶级足球联赛的夙愿。
条款不可谓不苛刻,虽然争取到了自主经营权,但在十年的时间里要实现自负盈亏,对于毫无足球底蕴且经济落后的玉城来说,这一条无疑是天堑一样的存在;而条款对于俱乐部晋升甲A虽没有硬性规定,但也是进行了暗示,如果十年的时间没办法升到甲A联赛,花费接近1个亿的母公司也不会满意这种打水漂的行为的。
白汇俊看着合同上的这些条款,他陷入了深深的思考之中,一夜长考过后,他郑重地在合同底部签上了自己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