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诚。
三个城堡,橙底黑色。“我想起来了。艾兰爵士从不谈论红草原,但有一次他喝醉了,告诉了我他妹妹的儿子是怎么死的。”他回想起老人的声音,呼吸中尽是酒味。“潘尼趣的罗杰,那是他的名字。他的脑袋被一个盾牌上有三个城堡的领主用钉头锤打了个稀烂。”(译注:看来《效忠剑士》的漫画画错了,把罗杰画成是被剑刺死。匹克在红草原还杀死了继巴特维尔之后担任御前首相的海福德,后者是艾兰爵士当时的效忠对象。)那是戈蒙·匹克伯爵。老人一直不知道他的名字。或是不想知道。匹克大人、提琴手约翰和他们的人马已经化为远方的一缕红色烟尘。这是十六年前的往事。觊觎者已死,追随者或是逃亡,或被宽恕。不管怎样都与我无关。
有那么一会儿,两人沉默骑行,倾听着鸟雀的悲鸣。走出半里格后,克里森清清喉咙开了口:“他提到了巴特维尔。他的领地就在附近?”
“就在湖的那边,爵士。伊耿国王在位时,巴特维尔伯爵担任财政大臣。戴伦国王封他做了首相,但时间不长。他的纹章是绿白黄三色的波浪形状,爵士。”汤姆喜欢卖弄自己的纹章学知识。
“他是你父亲的朋友吗?”
汤姆做了个鬼脸。“我父亲从未喜欢过他。在叛乱中,巴特维尔大人的次子追随了觊觎者,长子却为国王效力。这么一来他确保能站在胜利者的一边。巴特维尔大人自己没有参战。”
“有些人称之为审慎明智。”
“我父亲称之为胆小懦弱。”
是啊,他会的。梅卡王子为人强悍骄傲,蔑视一切。“我们要到国王大道必须经过白墙城。为什么不去填饱肚子?”一想到这个念头就让他饥肠辘辘。“也许婚礼宾客中有人需要返程的护卫呢?”
“你说过我们要往北走。”
“长城已经矗立了八千年,它还会存在很久。从这儿到长城有一千里格远,我们腰包里再多些银币没坏处。”克里森想象着他骑着雷鸣,将那个盾上有三座城堡的苦脸老伯爵击落马下。那会很开心。“击败你的是艾兰老爵士的侍从。”当他上门赎回武器盔甲时我就这么告诉他。“他代替了那个被你杀害的男孩。”老人若泉下有知,一定会高兴的。
“你不会是想报名参加长枪比武吧,爵士?”
“也许到时候了。”
“还没到时候,爵士。”
“也许到了我赏你一个大耳光的时候了。”我只需要赢得两场长枪比武。如果能收到两份赎金、并且只付出一份的话,我们就能像国王一样吃上一整年。“如果有混战比赛的话,我可能会报名。”与长枪比武相比,克里森的体格和力量在混战比赛中更占便宜。
“婚礼上通常不会举办混战比赛,爵士。”
“但是通常会有一顿大餐。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为什么不难得一次吃饱了再上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