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好之前作业已经完成的差不多了,凌晨之前梅林终于成功搞定了作业。在她往椅子上靠的时候扫了一眼四周,顿时啧啧称奇。
这副场景真的太奇妙了,变成狼人的莱姆斯在一旁围观他们几个写作业,他看上去很沮丧,如果能说话的话,他估计要说“能不能帮我也写点”。
“放心吧莱姆斯。”詹姆斯拍他的肩膀,“反正教授们都知道你怎么回事,一次不写完也没关系。”
莱姆斯嚎叫起来,感觉他不是很高兴。
“在这里待着太没意思了,就是换了个地方睡觉。”西里斯抱怨,“可惜现在也不能去霍格莫德冒险。”
自从上次放火烧山的事情后,阿不福思就禁止他们再偷偷溜进树林或者以阿尼玛格斯的形态在村子里乱晃,并且说如果抓到他们,格兰芬多真的会被扣100分。詹姆斯和西里斯对此不以为意,但梅林知道阿不福思说到做到,因此极力劝阻这两人留在屋内。
“都是那些该死的食死徒。”詹姆斯挥舞着羽毛笔,就好像他握着的不是笔而是一把剑那样,“总有一天我要去砍了那些食死徒,让大家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真是远大志向啊,詹姆斯。”梅林很欣慰,然后敲桌子,“半个小时你才写了两行字,按照这个速度,天亮都别想写完。”
他很痛苦地加快了速度,一边写一边抱怨“我早就会了为什么还得写”之类的话,听得莱姆斯又开始嚎叫。
“你们太吵了。”梅林扯住莱姆斯的尾巴,这下他的声音立刻停止了,“不要扰民,知道吗?我要睡觉了。”
说完她就准备变成兔子躺下,结果转身看到西里斯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变成了黑狗窝在那里,他的尾巴一晃一晃,敲在地毯上倒是没有发出什么声音。
一看到黑狗梅林就停了下来,这真是属于她在路上看到都会忍不住询问是否可以摸的类型。
感受到梅林看过来的视线,西里斯重新变了回来,懒散地问:“看我干什么?”
“我能摸摸你吗?”在反应过来之前,嘴比大脑更快地说出了这句话,在看到西里斯睁大眼睛的模样时她才意识到真的说出口了。她有些慌张,赶紧补了一句,“我指的是黑狗。”
西里斯还没来得及回答,詹姆斯已经丢了笔挤了过来。
“诶?为什么你不愿意摸我呢?”他深受打击,“就算我头上有角,但身上也是有毛的啊!”
“鹿和狗差太多了。”梅林试图解释,“而且我更喜欢狗。”
对梅林来说,这只是一句单纯的、表达喜好动物的叙述句,结果她说完后发现西里斯和詹姆斯的表情都变得怪怪的。在这两种视线的注视下,她突然也觉得这话很有歧义。
“你可要想想,就算是黑狗,他也是西里斯。你摸他的头,就相当于在摸西里斯的头;你抱着他,就相当于在抱西里斯。真的能下得去手吗?”
西里斯很想问什么叫“能下得去手吗”?他有哪里见不得人的?
梅林真的开始认真思索起来,紧接着一脸沉痛地按住詹姆斯的肩膀。
“你赢了!”她咬牙切齿地说,“我还真的下不去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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