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已经不存在了。”被告说。
“被告,你要对你所说的话负责,你是说刑侦机关的警官们对你的肉体采用了暴力吗?他们又是采取了什么刑讯*供你的?”
“他们没有采取暴力,但比暴力更可怕。”
“什么手段比暴力更可怕?请详细说明、举证。”
“我无法举证,应为那种手段很高明,是无形的,不露痕迹且无法查证。”
“是什么手段?请具体说明。”
“他们不让我休息。”
“滑稽、可笑,这算什么刑讯*供,难道每天让你呆在监狱里睡大觉才算非刑讯*供吗?”检察官发出一阵冷笑道。
“检察官,我并没有允许你发问,请遵守法庭纪律。被告,讯问犯罪嫌疑人期间不让你休息,这很正常,似乎算不上刑讯*供吧。”乔宝山既不快于公诉人的急躁情绪与随意插话,又不得不维持公诉人的尊严。
“那么对一个人连续一百四十个小时轮番折腾、讯问、骚扰,*着他交代问题。不让他有半分钟合眼的时间,您认为这也算正常吗?”被告反问说。
“这当然不正常,公诉人,你对被告的说法有何解释,在公诉机关的案件调查卷宗里有这样的记载吗?”乔宝山回答。
“有------不,好像没有。”
“究竟有,还是没有?不要含糊其词,请明确回答。”乔宝山对这位检察官的不满情绪随着他的含糊其辞而有所增加,神色严厉地道。
“审判长,我抗议,你不该用审判犯人的态度来对待一个检察机关的公诉人。”检察官头上冒着冷汗,大声抗议。
“抗议无效,在法庭上任何人回答问题不得含糊其辞,包括公诉人在内。我建议公诉机关查清这一事实。“乔宝山冷冷地道。
“是,审判长,不过我以为这是犯罪嫌疑人对我刑侦机关干警的污蔑。”年轻的检察官不情愿地道。
“你的以为什么也不能代表,法庭是注重事实和证据的,而不是哪个人以为什么。现在请公诉人向被告提问,请被告如实回答公诉人的提问,不得有任何隐瞒或拒绝回答,被告,你听明白了吗?”乔宝山对公诉人一而再,再而三的自以为是有些生气,道。
“听明白了。”
“现在请公诉人提问。”
“被告,你的妻子和被害人郝大龙的暧昧关系是事实吗?”
“是事实。’“他们的这种暧昧关系你是什么时候发觉的。”
“在半年以前。”
“你是怎么发觉的?”
“我出差半夜归来,发现他们睡在一起。”
“这就是说你抓住了两人的奸情,是吗?”
“是的。”
“请详细说明事情经过和全部过程。但要注意简明扼要。”乔宝山说。
被告叙述了他的妻子和郝大龙第一次被他抓奸的经过。(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