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君子
真相浮白于天下。
辰家那位傻子,宛如一把藏于鞘中的绝世宝剑,一出鞘,光芒万丈,可谓是锋芒毕露。
倒在字这股锋芒下的人,不计其数,整件事情传得沸沸扬扬,自然有人欢喜有人忧,而借助那场风波——辰阳,名满京城。
古语有云,虽无飞,飞必冲天;虽无鸣,鸣必惊人。
只有默默无闻,方可有惊人之举。
可仅有惊人之举却毕竟是一头雏鸟,能够面对接下来的滔天骇浪,四面楚歌,那一大片的豺狼野心?
北城一家高档酒店。
一间豪华客房,辰阳洗完澡穿着一件浴袍立于窗前,俯视夜sè,湿润而凌乱的头发,不再涣散的眼神,昏暗灯光中,他像是与整个黑夜触为一体。
死活要卖给辰阳的小红帽爬在那床洁白的大床上,盯着电视,可眼神却始终瞥向认识不到五个小时、身份却已经注定了是她第一个男人的辰阳,她喜欢这个男人说话的直截了当,似乎永远不会故作君子;她喜欢这个男人那一口脏字,每一个字,沉稳有力,有一字千钧的气势;甚至,她喜欢这个男人翻手血雨,覆手腥风的狠辣。
诗逸菲可不是一般的花瓶,知道辰阳身上这气质,不是一般的注定命运不凡的世家公子可以同rì而语。
有一种男人,确实有非凡的魅力,不管是锋芒,还是收敛,哪怕不说话,都能让人不敢小觑,何况是集前世与今生于一身的辰阳,他沉默的时候,更一种稚嫩的成熟男人气,无形之中已经征服了她的芳心。
因为她在这个男人身上,根本找不到一丝令她不满的地方。
他仿佛就是一块玉,散发出一股宝泽。
没钻石的耀眼,却让人情有独钟。
岿然不动。
这是诗逸菲感情生活的真实写照!
而今天,这位仿佛经历过太多男人、情感、事业和风雨的小女生,是否有种无可救药的对某人一见钟情。所以她从一开始的偷瞥,到最后的痴痴盯着他发呆,然后突然想到曾经在某部电影或小说中看见过,似乎男人在第一次杀人后,心灵都是空虚的;似乎也记得,能抚平这股空虚的,唯有女人的身体。想到这里,诗逸匪便觉得全身火热,那张妩媚又清纯的漂亮小脸蛋,红扑扑,鲜艳yù滴,却没有一点迟疑,光着脚丫走到辰阳身后,轻轻伸出手从后面,搂住了他那雄伟的虎腰,默默的将头埋在他的背上,搂紧着这个令她心动的男人,她的男人。
“丫头,你这是主动献身啊!”辰阳目光,终于从那深深的夜中收回,走出了黑暗。
“收了你的钱,就得有献身的觉悟!”诗逸菲露出一个甜甜的微笑。
“不后悔?”辰阳笑道。
“有一点,目前正在激烈斗争中!”她笑着道。
辰阳温柔一笑,转过身,拎了拎她的柔嫩耳朵,眯起漆黑的眸子,满是笑意地道:“后悔了,可以走啊!我这人唯一的缺点,就是不会强求女人跟我做,更讨厌卖的是皮肉,流的是泪的女人!毕竟每一个人,都有尊严,都是为生活所逼,尽干些违背良心,违背自己,违背尊严的事情。没谁天生就是jì/女,都是他妈这个该死的社会,从来他妈就没公平过。”
诗逸匪身子微微料了一下!
她觉得这或许是自己这一辈子,听过最动听的话。
不是情话,却远胜情话。
辰阳捧着她倾城倾国脸蛋,认真道:“所以,你可以不做。”
“可是……我愿意,心甘情愿!”她低低的说,然后仰头,凝视他,心中流溢着一股暖烘烘热流,终于知道为什么那么多的女人愿意为心爱男人做外人看来很不可理喻的傻事,她就亲眼见过同行的一位姐妹,用所有的钱供养一个所有人都认为是一个一无事处的草包小白脸,最终那畜生竟然当着她的面跟一个J女上/床,但她就是不肯分手,那个时候诗逸菲觉得她是天底下最傻最笨最无药可救的女人,现在懂了,懂她的无奈和痛入心扉的幸福。
爱一个男人,痛并快乐着,那才是世上最幸福的事情。
辰阳一把抱起诗逸菲,坐在窗台上,面对京城夜景,眼神中清澈不带一丝情/yù,望着远方,认真地道:“现在的我,没有跋扈滔天权势,没能力要求一个女人为我做什么,但有一点,我辰阳可以做到,那就是不管在什么地方、什么场合、面对什么人,只要你还是我的女人,我都会像今天一样,打断那畜生的腿,折尽他颜面,弄死他走狗。哪怕我自不量力,被人打残,也别慌,我一定会站起来。”
“这是不是一个约定?”诗逸菲咬着嘴唇,一脸的神采奕奕。
辰阳摇头道:“不算!”
诗逸菲绝世容颜一下惨白!
辰阳一笑,道:“这是誓言。”
诗逸菲笑容倾城,一脸莫大的幸福和坚定。本来僵硬的身体渐渐柔软,依偎在辰阳的怀中,不再说话,陪着他眺望夜景。
“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不然就是送羊虎口,因为我这人对自己的女人从来都是疼加爱,但是...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