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于石头中的怪物虫子暂被归类为蝎子的一种,却未接受过近代生物学的取证,蝎子原本就是属于节肢动物的动物总称,一对钳子与四对脚,一共八只脚,就脚的数量而言,看上去和蜘蛛完全一样。
但就味道而言,两者却是天壤之别,以前我的佣兵团曾经有次在亚马孙河流域出任务,当时的环境自然极之恶劣,而最危险的并不是敌人,而是亚马逊湿热的天气下那种种危险的动植物,那地方有种当地土人称之为曾哥毛蛛的蜘蛛,个头并不是太吓人,但它的腹部也有成人的手掌大小,这种曾哥毛蛛剧毒非常,半毫克毒液可以放翻一头大象或者犀牛。
而且它的毒牙非常锋利,半厘米厚的木板咬穿像玩似得。如此剧毒的蜘蛛却是当地土人最为喜欢的猎物,土人们甚至有一种捕捉‘曾哥毛蛛’的独门利器,它外形半圆,外壁锋利,有一长杆连着,看上去就像我们瓷国的洛阳铲。
土人们发现‘曾哥毛蛛’就会上前用这铲子对准它的身体戳下去,被这特制的铲子一戳曾哥毛蛛的头脚立即被戳断,剩下它的腹部。土人们就将之用蕉叶包着放在火炭上烤,二十分钟后,从蕉叶中取出,将曾哥毛蛛腹部上的皮剥掉,就可以吃了……那个味道居然非常鲜美,比龙虾还要好吃。
而同样剧毒的蝎子以被当做食物而言得到的评价却比蜘蛛低得多了,去头尾烤熟了的蝎子肉很少,基本勉强称得上‘过期薯片味,嘎蹦脆。’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
“太疯狂了,你是说,闹出这么大动静的是一只虫子?”邓肯对白慧言论口登目呆,其实他问的也没错,尽管咱们面对的蝎子有点……巨大,而且可以潜伏在石头中。但它毕竟也只是一只蝎子而已……好像有点扯远了。
白大小姐边说着边以指尖抵着下巴,样子可爱之极!她的手指细长,如果去卖指甲油广告,我绝不怀疑可以秒杀任何竞争对手。
“石中魔蝎,这就是它的名字。”
真不知道是咱们白大小姐胡侃的还是临时给取的名字,总之,这只怪物的命运在它连同它的名字被白大小姐指出时,就已经既定下来……死去,挂掉,被放翻诸如此类的词语就是它的未来。
虽然,我还不知道用什么办法,才能消灭它。
“你确定是那石中蝎子吗?”由于那见鬼的石中蝎子在墙壁上弄出来的洞有点高,我手电只能照到它的洞口,里面什么状况看来要爬上去才能确认。这种时候,没有谁比黑大个邓肯更合适的……人梯啦,所以我把他叫了过来。
“是石中魔蝎!”女王陛下立即严肃地纠正道,接着马上慎重回答“有九成的可能性,应该是这只虫在作怪没错,咱们还可以对照忽而半斤的传说。”
“半斤……半斤什么?”
“是忽而半斤啦!那个二千四百年前裴嘉盟国的汗,也即是裴嘉盟国的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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