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廊,来到电梯旁,她把右手的枪插进腰带,按下电梯的向下键,而后来到背面的电梯前,按下向上键,最后推开一旁的消防通道,示意我们进去。
情况比我想象的还要严重。我原本以为是迈克尔的行为重新引起印度警方的注意,准备把我们抓回去,可从阿米的反应和走廊里倒着的那两句穿着西装的死尸来看,对手根本不像是警察。
阿米从里面把消防用的大铁门锁上,带着我们朝上方跑。我用英语问她发生了什么,她用枪口回答我不要出声。
看着这个姑娘的眼神,我知道她绝对不是开玩笑的,索性闭紧嘴巴,细心观察。从行为举止上来看,阿米不是军人,但行动敏捷,判断果敢的特性又说明她受过专业训练,所以我推测她是个受雇于迈克尔的杀手。
一个古生物学教授根本不会用杀手当助手,所以迈克尔·琼斯也没和我们说实话——如果他叫迈克尔·琼斯的话,他们都是美国人,是个团伙,真正的职业估计和盗掘宝物脱不了干系。
封闭的消防通道昏暗憋闷,阿米如同猫一样矫捷地连续爬了七层,打气都没喘一口,我和刘叔气喘吁吁地在后面跟着,总算没跟丢。
在第十四楼,阿米把耳朵贴住铁门,屏息听了一会儿,随后轻轻扭开门锁,闪进走廊,双臂张开,双枪朝走廊两边交替突出火舌。连续十几枪后,弹夹从枪把退出,掉在地上。
她半蹲在地,放下一把枪在脚边,眼睛警戒周围,手上快速拿出弹夹插入左手的枪,然后又为另一把换弹夹。
换完之后,她站起来,朝我们摆手。我和刘叔谁也不敢言语,紧紧跟住。
此前我们唯一见过的杀过人的主儿就是疯子,他在南方边境受雇于邻国军方,执行追踪毒贩子的任务,偶尔与负隅顽抗的毒贩子交火,死伤难免。可是这个冷酷的女人居然敢在光天化日之下,一个五星级酒店里大开杀戒,连眼睛都不眨,还有什么是她不敢干的事儿吗?
我想起在解锁陷入僵局时,我还在思考迈克尔他们根本不敢拿疯子怎么样,现在想想,真是后怕。
转进走廊,五具尸体横七竖八地倒在地上,红色地毯显得更加鲜艳。从尸体身旁路过时,我看见他们耳朵里塞着微型对讲设备,手边的手枪是制式装备,清一色的勃朗宁9毫米手枪,除此之外,这些人剃着精神的短发,西装革履,看起来竟然像是印度的特工。
天!我们到底惊动了谁!居然派出特工来追杀我们。
刘叔快走两步,蹲在地上,假装系鞋带,趁阿米不注意捡起两把特工的手枪,偷偷塞给我一把。
我明白他的意思,把枪藏好,继续跟上。我们曾到疯子组建的秘密训练基地接受枪械和求生训练,此时有枪在手,多了些底气。
我们直穿过走廊,逐渐靠近一扇朝西的窗户,此时夕阳正浓,绯红的颜色洒满我们全身。
阿米一马当先,四下检查,确定没人之后收起手枪,可就在她双手离枪的瞬间,一个特工鬼魅一样突然冒出来,凌空朝阿米扫去一脚。
说时迟那时快,阿米后脚蹬地,稳住重心,双手握拳,双臂护住面门,用两个小臂接住特工的钢铁扫腿。这一击力量极大,就算阿米做了充足准备,还是在地毯上滑行了一段,向后仰去。
特工落地,黑洞洞的枪口瞄准阿米的头。阿米一动不动,凶狠地瞅着特工。
我鬼使神差地摸向怀里的手枪,特工抬起另一只手,用另一把手枪瞄准了我。(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