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
他掏出一个已经压得扁扁的馒头,囫囵吞枣吃了几口,就要上路继续前进了。
现在体质改善,力量增加,试试能不能扛起白额金狼的尸体,虽然自己不能用,不过可以卖啊,不然口袋里只有区区五十文钱,这已经是家里所有的财产了,按照现在的物价,住一宿吃两餐要二十文钱,两天就会花完。
“哎,这日子,真是过得紧巴巴的。还好,这灵兽尸体应该会值一点钱吧。”他走过去,试了试,嘿的一声,抓起灵兽尸体,扛在肩膀上,大步朝前走去。
果然是勇力过人,扛了一百多斤的白额金狼,也不会太吃力。
走了一会,浑身上下脏兮兮的,怎么感觉都不自在。汗水一出来,更是粘糊糊的。原本的青衫上满是尘土和血迹,肩膀上抗着一头狼,哪里还是风度翩翩的书生?怎么看都是个屠夫!
摇摇头苦笑一声,看来得尽快找个地方冲洗一番。这副鬼样子,吓人是足够,泡妞是不行的。
翻过几个山头,行走到一座山前,终于听到哗哗的流水声传来。
循着声音找过去,只见悬崖峭壁卓然而立,青树翠蔓,杂花点缀,一条瀑布从山崖上去倾泻下来,击打在山石上,水花四溅,犹如碎玉,山崖下面有一个小水潭,潭水清澈,阳光照射在水面上,波光粼粼,游鱼细石,直视无碍。
宁采臣三下五除二脱得精光,欢呼一声,扑通跳进水潭里,水花四溅,清凉的潭水让他从头顶凉到心里,就像七月热天连喝三大杯冰啤酒一样。
沧海一声笑
滔滔两岸潮
浮沉随浪只记今朝
苍天笑
纷纷世上潮
谁负谁胜出天知晓
江山笑
烟雨遥
涛浪淘尽红尘俗事知多少
宁采臣一边擦着身上的污垢,一边嘴里唱着前世自己最喜欢的歌。
那时候最快乐的事情就是半夜里一起喝酒一起唱歌酒疯大呼小叫,惹得楼上的漂亮小妞大骂他们扰人清梦。
“小友真是好兴致。”一个青衣飘飘的老者手拿拂尘突然出现在潭边,好像他原本就在那里一样。
“啊!”宁采臣大叫一声,赶紧缩入潭水中,只露出一个头来。不过潭水清澈,怎么遮都遮不住。他欲哭无泪,自己清白的身体第一次竟然不是给未来的媳妇看的,而是被个臭道士大叔给看了。
“刚才路过此地,偶然得听小友歌声,豪气干云,想来定是放荡不羁之人。”老道士扬了扬手里的拂尘道。
“道长,能否让我先穿上衣服再说?”宁采臣笑了笑,说道,心里暗骂,我放荡不羁也看对象,对美女是放荡,对男人才是不羁。
道士微微点点头,转过身,他可不想再继续看宁采臣没几块肌肉的身板。
宁采臣见状,连忙跑上岸,三两下穿起那身满身血迹尘土的青衫,这才道:“道长,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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